工程停工复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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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停工复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项目建设现场的有序管理,规范施 工管理过程中工程停工及复工的管理程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在建项目。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负责工程管理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停工复 工管理决策人,负责签发停工和复工令。条工程部是工程停工复工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 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停工、复工的组织工作。第五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负责安全、质量、环保工作 的专业管理部门,针对施工现场发生的违反质量安全环保相 关规定的行为,有权下达停工令。第六条 承担项目监理工作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依据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职责,针对施工 现

2、场发生的违反质量、安全、环保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 有权要求承包商立即停止施工,报工程部办理停工手续。第七条各生产和辅助单位是工程停工及复工管理的 执行部门,负责落实停工令及复工令。第三章管理内容第八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下达 停工令:T=)H)H)fi)A) (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故意不执行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或严重偷工减料;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发现重大质量隐患;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破坏;发生群体事件;与项目管理人员发生严重对抗;(八)其它必须停工的事件。第九条复工应具备的条件:停工问题经整改合格后,具备复工条件的,可以复工。第十条 下达工程停工令前,

3、监理人员填写工程 停工令申请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初审,报各生产和辅助单位、 工程部备案,最后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工程停 工令。特殊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直接签发工程停工 令,事后及时补报审批手续。第十一条质量安全环保处管理人员发现现场有符合 第八条下达停工令的情况时,可直接填写工程停工令, 经质量安全环保处主要领导批准、签发后下发,及时下达至 各生产和辅助单位。第十二条其它部门和单位需要下发工程停工令 时,先填写工程停工申报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工 程部备案,报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工程停工 令。第十三条及时组织监理、第十四条各生产和辅助单位接到工程停工令后, 承包商落实、执行

4、。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停 工令,先报公司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备案后,下发承包商落 实、执行。第十五条 按工程停工令指定的问题整改完成后, 由监理单位组织核查、验收,填写工程复工申请表报下 达停工指令的部门和单位复查,复查合格批准复工后,相关 单位才能重新复工。第十六条工程停工的责任单位接到工程停工令 后,未按时停工或未批准复工就违规复工的,相关管理部门 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视情节轻重处罚人民币10000 元至50000元。第四早附则第十七条 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相 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为准。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工程部起草并负责解释与修改。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

5、之日起施行。附表1 :工程停工令申请表附表2:工程停工令附表3:工程复工申请表工程停工令申请表致我单位在年月 日查出工程以下问题:1、2、3、特申请下达工程停工令,请批准。申请人:年 月 日申请单位意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审批意见:批准人:年 月 日工程停工令工程名称编 号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致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单位):由于原因,现通知你单位必须于年一月日 一时起,对本工程的部位(工作)实施停止施工,并按下述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发布单位:经办人:批准人:附表3工程名称编号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致我单位按年 月日下达第 号工程停工令要求,已完成了全部整改工作,具备了复工条件,特此申请复工,请核查并批准复工。申请单位(章):负责人:年 月 日监理单位验收意见:监理单位:(章)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各生产和辅助单位审查意见:各生产和辅助单位部长:年 月 日审批意见:批准单位:批准人: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三份,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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