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增值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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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行业评估方法及其案例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过对我市106户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定向评估案例的分析与总结,毛利率评价和库存商品评价是针对于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评估的核心方法。一、毛利率评价一毛利率是最优选择纳税评估可概括为两大环节,第一个环节就是评估对象的筛选环节,这一环节是最难的,也是最关键的,选户不准,接下来的工作那么极易成为无效劳动,选户的标准就是筛选指标及指标值。第二个环节是核查,主要是入户核查,以核查结果来验证选户的准确性,具体的核查手段很多。具体到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定向评估实践的验证,毛利率是两个环节的核心之一。二毛利率评价

2、方法毛利率评价的根本原理十分简单,即:纳税人的理论税负率毛利率适用税率。当纳税人的实际税负率与根据纳税人的毛利率计算的理论税负率差异较大时,应初步将其视为异常,进入核实环节。在核实阶段,毛利率评价的主要辅助模型有两个:1、综合毛利率与单位毛利率比照。将纳税人的综合毛利率与从进、销增值税专用发票抽样取得的主营商品单位毛利率相比拟,二者差异较大即为疑点,此辅助模型对商业批发企业尤为有效;2、综合毛利率与综合费用率比照。将纳税人的综合毛利率与综合费用率比拟,二者较为接近或综合毛利率小于综合费用率那么为异常,此辅助模型对商业零售企业较为有效。二、库存商品评价一库存商品评价的必要性由于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

3、法,前述我们所说的按毛利率计算的理论税负率是建立在实耗扣税法根底上的,因此纳税人帐面库存对实际税负率的影响较大,因此还需对纳税人的实物库存商品进行必要的核查,以修正按毛利率计算的理论税负率。二库存商品评价方法库存商品评价最直接的方法是实物盘存,但此方法费时、费力,且有时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进行。因此,在进行库存商品评价时,可参考一些间接方法。以下我们介绍两种间接方法:1、常态合理库存法。企业持续经营,资金链的正常运转是一个关键因素,受资金能力、上下游企业等多方面制约,每一个企业都会客观地存在两个库存概念,一个是常态库存,即:支持其正常经营的库存商品存量水平;一个是合理库存,即:支持其仍能经营的

4、最高库存商品存量水平。对具体企业进行库存商品评价时,应首先使用合理库存进行评价,当企业帐面显示的库存数据大于其合理库存时,直接视为异常,当企业帐面显示的库存数据小于其合理库存时,再使用常态库存进行评价,其帐面显示的库存数据应与其常态库存没有较大差异。那种长期且不断累高帐面库存的现象是不正常的,也是不符合企业持续经营这一前提条件的。2、往来科目核实法。货物实物的核实属实物链核查,往来科目的核实属资金链核查,与货物实物库存相对应的是往来科目中带有预收性质且未结转为销售收入的款项。这些款项存在问题时,大多为货物已发出、发票未开具、未结转收入、未结转本钱、帐面库存虚高的情况。对这些带有预收性质的往来科

5、目进行有甄别性的核查有时能够取得较好的评估效果。三、商业企业细化分类的评估方法及有关案例我们将106户定向评估案例细分归纳为商场超市类、食品饮料等批发类、汽车销售类、服装原料批发类、加油站、钢材批发类、化工材料批发类等24个类别,对各类别的具体评估方法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增值税纳税评估模版及模版解析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面以“商场、超市类和“食品饮料等批发类进行说明:一商场、超市类1、评估方法本类别共有23个案例样本,是24个类别中样本数量最多的一个类别。汇总本类别的整体情况,商业企业产业链中可能出现涉及增值税的问题逐步清晰,这一产业链以商场、超市商业零售企业为核心,表现为三种关系:商

6、场、超市商业零售企业与供给商商贸批发企业、生产企业间的关系;商场、超市商业零售企业与商户出租柜台间的关系;商场、超市商业零售企业与消费者间的关系。三种关系图示如下: W% & 3 h9 IK3 YD: W/ k* 0 Z6 V+ w6 C0 P在第一种关系中,主要易出现商贸批发企业销售货物不作销、不计提销项税额、不结转本钱,使帐面库存商品偏高的问题和商场、超市收取返利不转出进项税额的问题;在第二种关系中,主要易出现商场、超市和出租柜台间费用的分摊问题和出租柜台销售货物的税收管理以及商场、超市违规为出租柜台代开发票等问题;在第三种关系中,主要易出现商场、超市购物卡问题和由于消费者不索取发票,使商

7、场、超市销售货物不作销、不计提销项税额、不结转本钱,使帐面库存商品偏高的问题。总结23个案例,通过评估,可以提炼出对商场、超市类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评估时的七个评估切入点:1销售购物卡、购物券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销售购物卡、购物券的行为在商场、超市中普遍存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注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购物卡取得的销售收入确定纳税义务时间问题的批复?京国税函2022569号中“并开具货物销售发票这一构成要件。2收取供货商的专架费、促销费、店庆费、佣金等返利的处理。返利行为在商场、超市中普遍存在,但返利的具体名目却把戏翻新、层出不穷。属于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调整,把握的关键是是

8、否与销售货物的数量与价格有关。3库存商品短缺较多。此类问题可见本类别模版中涉及的“1002万元库存短缺,它与盘亏有些类似,但还是有不同之处,主要是短缺的理由。这一问题不是问题的结果,而是问题的开始,由库存商品短缺这一现象可以“挖出更有价值的问题。4纳税人收银系统与申报数据存在差异。在一些评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此问题,这说明,在对商场、超市的评估中,纳税人端的各类系统中记载的数据信息对评估有着较大的帮助作用。同时,如进入到评估的下一个阶段,即税务稽查阶段,这些数据信息将会成为有力的证据。当然,在评估阶段,这些数据信息还仅能算做评估资料,还称不上证据,因为评估只收集资料,而不具备取证职能。5水、

9、电和燃气费未按应税、非应税工程进行合理分摊。当纳税人存在交纳两个或两个以上流转税税种时,都会出现费用分摊问题,对于增值税来说,那么是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而商场、超市那么是水、电费的费用分摊问题比拟突出。6商品的盘亏损失。有的案例反映出,有的商场、超市帐面经常出现商品的盘亏损失,是否应对应转出进项税额。这就涉及判定其损失是否属非正常损失。首先,应判断其是否为非正常损失,如不属于非正常,即为正常,但不能反向推论。判断时,建议多参考公允标准。公允标准就是大多数人认可的标准。7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商场、超市存在较多的打折销售的情况,但打折到何种程度为“正当理由,打折到何种程度为“无正当理由,没有明显界定

10、,例如:一些百元以上的商品打折后,以一元的销售价格进行促销等。与此问题对应的法规条款仅有?增值税条例?第7条,且该条款有“无正当理由的规定,如何把握是关键。建议多参考适用公允标准。此外,商场超市类纳税人较易出现免税农产品专用收购凭证的日常管理、资金往来发票超范围使用、为租赁经营的商户代开发票、销售废包装物取得收入未计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购进货物认定后抵扣进项税额等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实地核查环节可关注的要点。2、有关案例:某超市1企业根底情况成立于2022年12月,注册资金600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个分店,经营面积总计18004平方米。主要经营食品、百货、针纺织品、食用油、副食品

11、、粮食、烟、酒、日用杂品等。管理部门有电脑部、商品部、人事部、财务部、综合部、收货部、客服部、收银部等。2022年申报增值税销售额27978万元,实际税负1.14%。2案头分析实际税负低于理论税负。2022年,该企业理论税负2.12%,实际税负比理论税负低0.98个百分点。理论采购本钱高于帐面采购本钱。2022年,企业认证金额27353万元,剔除可抵扣的费用金额1593万元,加上不需认证的农产品金额292万元,理论采购本钱应为26052万元,“库存商品帐面入库22340万元,比理论采购本钱少3712万元。综合费用率高于综合毛利率。该企业2022年期间费用合计6109万元,期间费用率25.14%

12、,销售毛利率仅为12.86%。费用率大于毛利率12.28个百分点,综合销售毛利额3588万元缺乏以支付期间费用6109万元。3评估约谈询问企业实际税负低于理论税负?企业总部财务部主管的解释是:2022年企业经营状况不好,资金琏断裂,供货商不再供货,超市严重缺货,销售额急剧下滑,经营处于极不正常的状态。询问企业理论采购本钱与实际入库出现差异的原因?财务主管表示基于两个原因:一是,联营商品不入库,直接结转本钱1461万元;二是,企业以订单进行商品的验收入库,暂估款入帐。询问企业毛利额缺乏以支付期间费用的问题?企业总部财务主管解释:2022年超市处于极其不正常的经营状态,资金链断裂,超市严重缺货,经

13、营亏损,2022年3月归属本集团后,主要靠股东投资来维持。询问企业进项税转出差异的问题?企业解释:因有的月返在一张增值税发票上反映,其进项税的少抵表达在按净值抵扣上。4实地核查经核查, 2022年9月,另外两家企业将其超市业务别离出来,并入该超市。9月1日,收入和本钱记入该超市的帐上。报表显示接收库存商品3715万元,而企业当月库存商品余额2713万元,库存商品短缺1002万元。企业对接收的库存商品不能提供相应的移交清单、审计报告等原始资料。经核实,该企业存在着商品平价调拨的现象非本市,统计调拨商品的销售额446.59万元。平价调拨商品的企业双方投资方均属于外埠同一总公司。根据?征管法?第36

14、条的规定:直接或间接的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为关联企业。该企业的平价调拨商品属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商品调拨,应按销售第三方价格确认收入补征增值税。经核实,系统中有售价与进价倒挂的现象。经统计,2022年进销倒挂13435笔,其中:购销倒挂额度大于50%的金额59万元收入55,本钱109。财务负责人解释:属于营销手段。经核实,系统中有商品损耗的情况记录,属生鲜食品损耗金额257万元,按正常损耗做商品出库,记入企业的销售本钱。经核实,2022年该超市取得其他业务收入1536万元,其中94万元的水电费缴纳了增值税,1442万元的租赁费、摊头费、进店费、促销管理费等缴纳了营业税,“期间费用中属于公共局部的

15、进项税额265万元。经核实,该企业在“其他应收款-总部-供货商附加款科目反映取得年返444万元,进项税转出仅9万元。5评估意见该企业2022年9月份库存商品短缺1002万元,企业存在着接收“库存商品3697万元不实的问题。2022年9月库存商品短缺1002万元无正当理由,其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应抵扣,予以进项税转出165.43万元。根据?征管法?第36条的规定:关联企业应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风格整其计税收入额。根据调拨商品SKU号所对应的商品,统计调拨商品的销售额446.59万元,调增销项税额8.4万元。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该企业购销倒挂金额较大,其中倒挂金额大于50%的业务,确认调增销售额111万元,应补交增值税18万元。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用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22年企业生鲜食品损耗257万元应做进项税转出42.43万元。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于非应税工程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22年该企业取得非应税收入1442万元,按收入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万元。根据京国税1997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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