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大气污染防治2018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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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丽江市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度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云南省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 20172020 年),制定丽江市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度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2018 年,丽江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 城市 空气质量优良率天数比例为98.7%,细颗粒物( PM2.5 )年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S02控制排放量为7935.11吨, 减排比例为0。NOx控制排放量12437.9吨,较2017年下降 0.25%。二、工作任务(一)城市空气洁净保卫行动1. 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推进绿 色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 施工围网、 防风抑尘网,严

2、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 化,裸露地面、临时堆放物料采取覆盖、临时绿化等措施。 施工场地出场车辆应进行全面清洗,严禁随意抛洒各类散装 物料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合理划定建 筑渣土车辆运输路线, 2018 年底前基本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加强道 路扬尘防治。加大道路保洁频率,强化精细化作业,推行道 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及时修复破损路面,防止出 现破损及裸露泥路造成扬尘污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 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 全面推进移动源排放控制。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 积极推广新能

3、源汽车。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机动车,基本 淘汰行政区域内的黄标车。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民航特 种车辆与设备。 实施清洁柴油行动,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 2018 年1月 1日起供应与国 V 标准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 2020 年实现车用柴油、 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并轨, 柴油 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船舶统一使用相同标准的柴油。 完成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市公 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市 科技局、云南机场集团丽江机场、中石油丽江分公司、中石 化丽江分公司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4、 基本淘汰丽江市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每小 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改建、扩建 燃煤锅炉,禁止新建 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具备天然气供 应和使用条件的地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产业聚集区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 施,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天然气干、支线可以覆盖的地 区原则上不再审批以煤(油)为燃料的新建、改建、扩建项 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按照工 作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4. 生态环境屏障建设工程。因地制宜利用城市空间开展 增绿、建绿工程,加强面山绿化,推广立体绿化,广泛种植 适应当地气

5、候条件的植物,提升绿化品质和景观水平。保护好城市的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细胞,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建成区绿地率、绿视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 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二)工业污染达标减排行动1.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 标排放计划。加大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管理及完成水泥等 行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及超标问题整治,对未达标的实施 限期达标排放改造,确定年度达标率并逐年提高。 (市环境 保护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工业行业挥发 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动有关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技术改 造。严格执

6、行有机溶剂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推进建筑装 饰、汽修、干洗、餐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市环境 保护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牵头,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 . 深化总量减排制度。继续推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总 量减排制度。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 计划。完成 2018 年度丽江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减排目标 任务。(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三)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行动1.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 公共机构、商业、农业农村等各领域节能,突出抓好重点地 区(园区)、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有效控制能源 消费强

7、度和消费总量,推进工业企业、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行动。实施工业能效系统优化工程、锅炉(窑炉)节能综合 改造工程等九大节能重点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 信息化委按照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 实)2.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 化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产业体系。加强城市低 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 接,完善城市循环发展体系。 加大推动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质升级,发展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 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按照工作职责分别 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 推广清洁生产改造。依

8、法推进重点区域、园区、行业、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积极引导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 工业节水,推动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创建一批节水标 杆企业和节水型园区。对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控制指标 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 质的、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企业,实 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 委按照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四)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行动1.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城市总体规 划、工业产业布局规划要结合主体功能区划,针对大气环境 保护进行专项引导和管控。加快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 务

9、推进。(市规划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 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 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严格执行环 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完善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 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三挂钩机制) 。(市 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 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化解过剩产能, 严格执行省政府 化 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以及关于水泥、钢铁、煤炭 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专项实施意见,限制铜、铅、锡冶炼 电石、焦炭、黄磷新增

10、产能,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兼并重组, 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县、区人 民政府负责落实)(五)清洁能源推动替代行动1.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发挥水电优势,积极开展清 洁能源替代。到 2020 年,实现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城市燃气 设施全覆盖。 (市发展市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工作 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发展洁净煤技术,实现煤炭高效 洁净燃烧,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 内先进水平。 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 提高煤炭产品质量。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丽江市水污染防治 2018 年度工作方案

11、为全面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云南省水污 染防治工作方案 云南省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 (2017 2020)和丽江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按期完成 2018 年 丽江市水环境治理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工作要求和工作实 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 按照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水污染防治目 标责任书, 2018 年度丽江市辖区内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水体年度水质目标为:地表水主要水质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 标,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川类)断面比例稳定保持在 60%以上, 地级城市和县级城市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川类。二、工作任务(一)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行动1

12、. 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 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完成 2017 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状况评估;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 区实现防护隔离;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 “一源一档 ”管理机 制,继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域的专项执法检查。 (市环境 保护局、市水务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卫生计生委等配合, 各县、 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 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分类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 保护划定工作,基本完成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以上的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 评估和定期监

13、测。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及水厂水质监测 和检测。(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 委等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 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水 资源战略储备体系,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 (市水务局牵 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市卫生计生委等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二)金沙江流域水质稳定提升行动1.定期通报国考地表水断面水质情况,编制完成丽江 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水务 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

14、 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等配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组织实施丽江市贯彻落实环 保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督导反馈问题暨漾弓江流 域水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落实好十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 压实河长责任,强化河道管理,改善河流水质,使漾弓江龙 兴村国控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 IV 类水质标准。(丽 江市贯彻落实环保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督导反馈 问题暨漾弓江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负责)2.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 (市 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等配合,各县、 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设施调查,加快推进加油站地 下油罐更新为

15、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市商务局、市环 境保护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牵头、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水务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 开展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现有省级工业集聚区在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 线监控装置。(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按照工作 职责分别牵头,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 政府负责落实)4. 组织分解各县(区) 2018 年 4 项约束性指标(环境质 量 2 项、减排 2 项)目标任务,梳理水污染防治省级重点减 排项目清单,组织测算分解各污水处理厂减排削减任务,完 成减排目标责任书水主要污染物

16、总量减排涉及内容。 (市环 境保护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 负责落实)5. 全面调查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等状况, 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 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建立完善重点风 险源清单。对重点风险源开展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要求企 业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 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 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市环境保护局 牵头,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水务局、 市卫生计生委等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6. 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 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 可证管理范围。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固定污 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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