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动力排放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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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T 19755-2005 (2005-07-11 发布,2006-01-01 实施)、八.、前言本标准参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2002年11月13日提出的ECE R83法规05系列的修正草 案的建议(PROPOSAL FOR DRAFT AMENDMENTS TO THE 05 SERIES OF AMEND-MENTS TO REGULATION NO.83) 中关于混合动力车辆的排放的部分技术内容;本测量方法是对GBl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 限值及测量方法(II)的补充。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第一次制定。本标准

2、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红雨、高海洋、钱国刚、赵春明。GB/T 19755-2005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污染物排放 测量方法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hybird electric veicles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曲轴箱气体排 放、蒸发排放的测量方法,以及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 的测量方法

3、。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 50 kmh 的轻型混合动 力电动汽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l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I)GBl9753-200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量 试验方法GBT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3 术语和定义GB 18352.2-20

4、01、GBT 19596-2004 的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分类 本标准中按照储能装置是否需要外接充电、车辆是否具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如表 1 所示将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分为 4 类。表 1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分类的便刚诅叩15中或需mH怕明I*的卉走推祥城藍求罡貌遅厅车怜宪电叫、馳舍內力电曲 汽军肚珅认为足-可外按兄吐”的,快用*不念期怡餅昵編址电调M而非川卄意M抽f:外陡啟补朮即樹尅 4:昇底电惟力“也不认为肚亠可外崔琶电”抬甲邸一轴斃隹J?萍捲児吧功能可烬抿充屯仁川吃广行枕用比平讷氓择功睫无有无.?.-可外接左电、无忖 般HI式f-為选捋 功能耶爲验吒电.右杆

5、 戒橫成爭渤迭捋木崭叶摆充芯.无不可貯按充见一屯 祈牌艮氏爭动连5 要求和试验5.1 一般要求5.1.1 对于容易影响车辆排气管排放和蒸发排放性能的部件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保证车辆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在部件受到振动的情况下,仍能达到GB18352.2-2001的要求。如果车辆的催化转 化器系统中使用了氧传感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车辆在一定速度和加速度时,理论空燃比(久) 仍能有效控制。5.1.2以汽油发动机为动力的车辆,必须设计为适合使用GB 17930-1999所规定的市售无铅汽油。5.2 型式认证试验项目型式认证申报材料格式见附录A,试验结果报告格式见附录B。不同类型汽车在型式认证

6、时要求进 行的试验项目见表 2。表 2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型式认证试验项目赠武认迟试戲隹用血描式世动杷晒暮唯淮合渤力电动乱车腿書审力範渤就革LtG/NU 卡两Ml龙稈命1 a试魚 皿拆霞豔覆 GB IS!2. 2崔GB倔話 2J461 第 & XjfrS?GR U1S2,2-iKO.fifth 进斤1 GB JB3SS. !*战展慣布览过 Z M0滋的蝇制冷1犁试甕i冷呃曲空搏枕怜盛m徘试覚野 m慕试醫;舶*和气#抻竝逮鵲 訓鯉试软:秣說排挖试艦.V电优!S 1污擊揑制誉逢朗沢性诙竝石5.3 试验描述5.3.1 I 型试验(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5.3.1.1 可外接充电、无行驶模式手

7、动选择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5.3.1.1.1 试验应分别在以下条件下进行:5.3.1.1.1.1条件A:储能装置处于最高荷电状态;5.3.1.1.1.2条件B:储能装置处于最低荷电状态。I 型试验中储能装置的荷电状态的示意图参见附录 C。5.3.1.1.2 条件 A5.3.1.1.2.1 储能装置通过车辆行驶进行放电。车辆按下述要求在试验跑道或底盘测功机上行驶, 直到满足放电终止条件:车速稳定在50km / h,直到混合动力汽车的发动机起动; 如果不起动发动机车辆不能达到50 kmh 稳定车速,车速应降低到车辆能 够稳定行驶,而发动机在技术服务机构和制造商之间确定的时间/距离不起动;按制造厂

8、建议的行驶工况或方法运行。 发动机应该在自动起动 10 s 内停机。5.3.1.1.2.2 车辆预处理5.3.1.1.2.2.1对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采用GB 18352.2-2001中附录C的 附件CA规定的2部(市郊)循环,按照下面5.3.1.1.2.5.3条的要求连续运转3个循环进行预处理。5.3.1.1.2.2.2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按照下面5.3.1.1.2.5.3的要求,按照 GB 18352.2-2001中附录C的附件CA的规定运行1个1部(市区)和2个2部(市郊)循环进行预处理。5.3.1.1.2.3预处理结束后,在试验前,车辆置于温度保持为

9、20C30C的室内进行处理。此处 理期间至少为6 h,直到发动机的润滑油和冷却液温度达到室温的2C范围内,并且储能装置按照下 面 5.3.1.1.2.4 的规定达到最高荷电状态。5.3.1.1.2.4 浸车期间,储能装置应该按下述要求进行充电:5.3.1.1.2.4.1 充电要求a)如果安装了车载充电器,使用车载充电器充电;b)否则按制造厂的建议使用外部充电器,采用常规的持续充电程序。充电过程不包括所有自动或人工起动的特殊充电程序,例如均衡充电或维修 充电。max5.3.1.1.2.5 试验程序5.3.1.1.2.5.1车辆正常启动,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开始试验。5.

10、3.1.1.2.5.2取样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进行。5.3.1.1.2.5.3车辆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运行,如果制造厂对挡位变换有特殊的 文件规定,GB 18352.2-2001附录C中附件CA对这些车的换挡点的要求不适用。可按照GB 18352.2-2001 附录C中C2.3的规定,并结合制造厂的产品使用手册和变速箱操作说明进行操作。5.3.1.1.2.5.4排气污染物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规定进行分析。5.3.1.1.2.6计算条件A时各污染物的排放量(M1。5.3.1.1.3 条件 B5.3.1.1.3.1 车辆预处理

11、5.3.1.1.3.1.1对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采用GB 18352.2-2001中附录C的 附件CA规定的2部循环,按照下面5.3.1.1.3.4.3的要求连续运转3个循环进行预处理。5.3.1.1.3.1.2 装点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按照下面5.3.1.1.3.4.3的要求,按照GB 18352.2-2001中附录C的附件CA的规定运行1个1部和2个2部循环进行预处理。5.3.1.1.3.2 按照5.3.1.1.2.1的规定对车辆储能装置进行放电。5.3.1.1.3.3预处理结束后,在试验前,车辆置于温度保持为20C30C的室内进行处理。此处 理期间至少为6 h

12、,直到发动机的润滑油和冷却液温度达到室温的2C范围内。5.3.1.1.3.4 试验程序5.3.1.1.3.4.1车辆正常启动,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开始试验。5.3.1.1.3.4.2取样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进行。5.3.1.1.3.4.3车辆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运行,如果制造厂对挡位变换有特殊的 文件规定,按照5.3.1.1.2.5.3的规定进行。5.3.1.1.3.4.4排气污染物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规定进行分析。5.3.1.1.3.5计算条件B时各污染物的排放量(M2i)。5.3.1.1.4

13、试验结果污染物排放量用下式计算:M = (D -Ml,+D -M2 ) / (D +D ) ie iav ie av式中:Mi污染物i的排放量,单位为克每千米(g/km);,Mli条件A时污染物i的排放量,单位为克每千米(g / km);M2i条件B时污染物i的排放量,单位为克每千米(g / km);D车辆的纯电动续驶里程,按照GBl9753-2005附录B的规定进行试验,单e位为千米(km);D25 km(假设的储能装置两次充电之间的平均行驶里程)。av5.3.1.2 可外接充电、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5.3.1.2.1 试验应分别在以下条件进行:5.3.1.2.1.1条件

14、A:储能装置处于最高荷电状态;5.3.1.2.1.2条件B:储能装置处于最低荷电状态。5.3.1.2.1.3 按表3确定行驶模式表 3 行驶模式的确定進仓动力iff令jtfr力埠电功 越动机31合动力UlJtrf僅睿动力構兀讨*H= A矗盐动力進合动力杯功力陽大电仃梢样棋式*廉合M力贯功机隅如|运0型姫旅奥.it区运行市彈育快種式fc力莆耗鶴式:所有町it算的權合动力乎动遶揮樹式中,电Iftirt耗童最离的行牲甫式.AMiftr-a拱佰直.井与枪期屈门达星廉谀.42 a大熾料阳耗驛式:所有河i&芹肿魁皆动卉乎动选黑廉式中魅料带ItUjft烏的和莊戟式*由制豊厂提铁憔 R,井与枪羯萍仃朗成就识一

15、5.3.1.2.2 条件 A5.3.1.2.2.1如果车辆的纯电动续驶里程比一个完整试验循环长,在制造厂要求下,I型试验可 以采用纯电动模式进行。在此情况下,按照5.3.1.2.2.3.1或5.3.1.2.2.3.2规定进行的车辆预处理 可以省略。5.3.1.2.2.2 如果车辆有纯电动模式选择功能,行驶模式开关置于纯电动位置,车辆以纯电动30 分钟最高车速的 705的稳定车速在试验跑道上行驶或在底盘测功机上运行,对储能装置放电。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放电过程停止:车辆示能以30 分钟最高车速的 65行驶时;由标准车载仪器指示驾驶员停车; 行驶 100 km 后。如果车辆没有纯电动模式选择功能,车辆按下述要求在试验跑道或底盘测功机上行驶,直到满足 放电终止条件:车速稳定在50km / h,直到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发动机起动;如果不起动发动机车辆不能达到50km / h稳定车速,应降低到保证车辆能够 稳定行驶的合适车速,并且在规定的时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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