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认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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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CNCAr01C 014: 2019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动工具2019-12-07 发布2019-05-01 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 .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2 .认证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3 .认证的基本环节 错误!未定义书签。3.1 认证的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3.2 型式试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3.3 初始工厂审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3.5 获证后的监督 错误!未定义书签。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4.1 认证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型式试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4.

2、3 初始工厂审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4.4 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4.5 获证后的监督 错误!未定义书签。5 .认证证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5.1 认证证书的保持 错误!未定义书签。5.2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错误!未定义书签。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6.2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6.3 加施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6.4 标志位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7 .收费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2 错误!未定义书签。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动工具1 .适用范围本

3、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 直向砂轮机、模具电磨、湿式磨光机、电磨、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砂光机(含平板砂光机、圆板砂光机、带式砂光机)、 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 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铳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2 .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十初始工厂审查十获证后监督。3 .认证的基本环节3.1 认证的申请3.2 型式试验3.3 初始工厂审查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 获证后

4、的监督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申请4.1.1申请单元划分4.1.1.1 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同一制造者、同一产品型号、不同生产场地应作为不同的申请单元,但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相 同产品只做一次型式试验。4.1.1.2 对同一生产厂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产品,当内装电动机相同,安全结构相同、安全件和对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有重要 影响的零部件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4.1.2 申请文件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1)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等;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4)其他需要的文件。4.2 型式试验4.2.1

5、 型式试验的送样4.2.1.1 型式试验的送样原则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当申请认证单元中有多个型号的产品时,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产品送样,送样的样品应覆盖该单元中所有产品的安全要 求。根据需要,申请单元覆盖的其他产品需送样做补充差异试验。4.2.1.2 送样数量型式试验样品由申请人负责按认证机构要求送样,并对送样样品负责。每个申请认证单元送 4台。随整机进行随机试验的安全件、检测标准、样品数量见下表:序号安全件名称国家/行业标准送样数量 (每个型号)1器具开关GB 15092.1-20005或8个(注)2不可拆线插头GB 2099-199618根3换向器JB/T 10107-

6、20196个注:(1)当器具开关上采用了无螺纹接线端子时,送样数量为8个。(2) JB/T 10107-2019标准仅做安全检验项目,具体为:径向圆跳动检查;片间误差检查;介电强度试验;机械强度试验和防潮试验。4.2.1.3 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或相关资料4.2.2 型式试验的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4.2.2.1 检测标准1) GB3883.1 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2) GB3883.2 -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3) GB3883.3 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4) GB3883.4 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检测标准

7、:第一部分:一般要求第二部分:螺丝刀和冲击手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电动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砂光机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圆锯和圆刀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电钻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电锤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电剪刀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电动攻丝机的专用要求5) GB3883.5 -2019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6) GB3883.6 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7) GB3883.7 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8) GB3883.8 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10) GB3883.10 -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11) GB3883.11 -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12) GB3883.12 -

8、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13) GB3883.13 -9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14) GB3883.14 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15) GB3883.15 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16) GB3883.17 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17) GB3883.18 199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电磁兼容检测标准: 1) GB4343 1995 2) GB17625.1 -20199) GB3883.9 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刨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电动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混凝土振动器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电链锯专用要求第二部分:电

9、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电木铳、电动修边机的专用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第二部分:电动石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016A)4.2.2.2 检测项目1)安全检测项目产品的安全检测项目为系列安全标准GB3883中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2)电磁兼容检测项目产品的电磁兼容检测项目为GB4343- 1995和GB 17625.1 -2019中规定的下述检测项目: 电源端子干扰电压; 干扰功率; 谐波电流;4.2.2.3 检测方法安全检测依照系列安全标准GB3883中规定的要求以及该标准

10、所引用的标准和/或检测方法进行。电磁兼容检测中的电源端子干扰电压和干扰功率依照GB 4343-1995中的规定进行。谐波电流依照GB 17625.1 2019中的规定进行。4.3 初始工厂审查4.3.1 审查内容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4.3.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由认证机构派审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附件1)及国家认监委制定的补充审查要求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按照电动工具产品工厂质量控制的检测要求 (附件2)进行核查。4.3.1.2 产品一致性检查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型号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若认证涉及多单

11、元产品,则一致性检查应每单元产品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1) 认证产品的铭牌和标志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2) 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为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时的样机一致。3) 认证产品所用安全件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电源滤波器,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工厂审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在工厂审查时对产品的安全性能和电磁兼容性能可以采取现场见证试验4.3.2 审查时间一般情况下,在型式试验合格后进行初始工厂审查。根据需要,型式试验和工厂审查也可以同时进行。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

12、工场所为14人日。4.4 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4.4.1 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由认证机构负责组织对型式试验、工厂审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对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 每一个申请单元颁发一个认证证书 ) 。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4.4.2 认证时限认证时限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其中包括型式试验时间、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抽样检测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的制作时间。型式试验时间一般为 25 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当整机的安全件需要进行随机试验时,如果安全件的试验时

13、间比整机的试验时间长,按安全件最长的试验时间计算 (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起计算) 。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为 5 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递交的不合格项纠正措施之日起计算。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 5 个工作日。4.5 获证后的监督4.5.1 获证后监督检查的频次4.5.1.1 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 12 个月起,每年进行一次获证后监督检查。4.5.1.2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检查频次: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安全和电磁兼容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 有足

14、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的符合性或一致性时。4.5.2 监督的内容获证后监督的方式采用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复查+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必要时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检验,见4.5.3 。由认证机构根据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附件 1 ) , 对工厂进行监督复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规定的第3, 4,5 , 9 条是每次监督复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4 年内至少覆盖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同时按照电动工具产品工厂质量控制的检测要求 (附件 2 )进行核查。监督复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为 1

15、 至 2 个人日。1.5.3 获证后的抽样检测需要进行抽样检测时,抽样检测的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 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 随机抽取。同品种产品抽样检测的数量为 3 台(应为同一型号) 。认证抽样检测采用的标准所规定检测项目均可作为监督检测项目。对抽取样品的检测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在 25 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认证机构可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以及其对产品安全性或电磁兼容性的影响程度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测。1.5.4 结果评价监督复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监督复查时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在3 个月内完成纠正措施。 逾期将撤消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5. 认证证书5.1 认证证书的保持5.1.1 证书的有效性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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