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合法权益介绍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497559124 上传时间:2023-10-3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2.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工的合法权益介绍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职工的合法权益介绍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职工的合法权益介绍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职工的合法权益介绍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职工的合法权益介绍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工的合法权益介绍》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工的合法权益介绍(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劳动报酬权利1、劳动报酬权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履行劳动义务,由 用人单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及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的权利。一般情 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 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实行同工同酬。”2、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 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4、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

2、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 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二、休息休假权利1、休息休假权指在劳动关系前提下,劳动者基于法律规定享受的 各类带薪休息休假的权利集合(统称)。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假期,包括法定假、年休假、病假,以及 工伤假、婚假、产假等。2、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假制 度。3、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 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4、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 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

3、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1、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是指劳动者要求单位提供安全 的工作环境以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本人的安全和健康的权 利。其中对于16周岁到18周岁的未成年工、女工以及从事有毒有害、 高温辐射、井下作业等特殊工种行业,更多内容请关注查查吧,要有 特殊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2、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 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 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3、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

4、 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 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 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 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5、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 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 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 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 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四、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1、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基于

5、单 位和本人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履行,有权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 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2、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 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 物质帮助的权利。”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 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4、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1、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基 于本人业务能力

6、和工作需要而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 权利。2、关于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劳动法就业促 进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有明确规定。3、劳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4、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 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 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5、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 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 法开展就业

7、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 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如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重视培训做好法律宣传工作1、工会自觉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总体利弊相统一的 基本职能,组织和引导全体职工宣传学习劳动法、工会法、劳 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并根据一线职工的知 识结构、接受信息渠道等特点,分别采取直接灌输、间接传达、法律 讲解、实例分析、发放小册子、制作动画光盘等方式和手段,力图使 法律宣传覆盖到每一位职工,增强其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纠纷的 意识和能力。2、工会积极参与和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业余技能学习,引导和教育 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8、巩固、提高员工对企业 的认同度。例如: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在职爱岗敬业培 训、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远程网络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在加强培训教育的同时,努力构建完善的培训体系,根据实际的 要求,不断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更多内容请关注查查吧,并且制定 详细的培训流程、培训制度及培养内部讲师、注重跟进培训效果、提 升培训总结等举措,达到更加全方位的培训目的。二、深化民主管理及法律监督做好维权维稳工作维权与维稳并不矛盾,维权是维稳的前提和基础。职工合法权益 如果得不到有效维护,社会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就不可 能真正实现稳定,不稳定的因素就会始终存在,并伴随着职工权益受 损程度的

9、加深加剧而增多恶化。片面地强调维稳,非但不能减少劳资 矛盾和劳资冲突,反而会导致劳资关系的恶化,走入越维稳越不稳的 恶性循环。只有把维权放在更基础的地位,做好维权工作,使职工群 众公平公正地分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维稳工作才能做得更好。因此,广大工会干部必须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坚持用维 权促维稳,切实增强做好维权工作的紧迫性、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参与 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劳资问题时,要依法找准位谿,明晰身份,当好 劳动者利益代表一方,而不能停留在中间调停人的位谿上,更不能把 自己摆在职工的对立面。三、注重职工人文关怀做好职工的心理疏导1、加强对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加大对他们

10、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帮助他们做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 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通过组织专家学者深入企业为职工举办辅导讲座,提供心理咨询 服务,或邀请资深心理咨询师及专家,组建职工心理疏导室,以及提 高基层工会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对职工展开心理辅导的能力等系列 工作,引导职工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疏导、缓解心理压力,消除心 理障碍,提高心理素质和耐挫能力。对情绪不稳定,有心理疾患特别是有极端行为倾向的职工,及时 进行疏导和治疗,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心理问题相结合,以现代科 学的方法满足职工群众更高层次的需求,实现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开拓。2、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以社会主义

11、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 线,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关心职工的生产生活,组织开 展职工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 的精神文化需求。例如劳动技能竞赛、歌咏比赛、舞蹈比赛、演讲活 动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 员工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建设职工书屋和职工小家,为广大职工提 供学习、交流和娱乐的平台。3、健立健全职工帮扶机制,做到雪中送炭。工会工作要以了解员 工需求,倾听员工呼声,关心员工疾苦为切入点,开展“主题探访、 主动帮扶”和“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落实“送温暖工程”,对 有需要帮扶的员工及时做好“雪中送炭”工作,确保四项职工互助保 障计划顺利实施,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职业 介绍、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劳动争议等方面,为职工多 办实事、好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