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中商誉的初始确认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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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合并中商誉的初始确认问题研究合并会计是财务会计的难题之一,而合并商誉及其会计处理问题又是其中的难点和热点。随着我国企业并购案的不断增加,对合并商誉的标准处理显得更为重要。本文对有关合并商誉的初始确认和计量方面进展了分析,以期与会计界朋友共同讨论交流。一、企业合并的分类(一)应税合并按?通知?中的规定:“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承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本钱。被合并企业的股东获得合并企业的股权视为清算分配。详细说来,有关两方的纳税处理方法为:1被合

2、并企业的税务处理。不管其在会计核算上如何处理,计税时都要求对被并企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即以合并企业为合并而支付的现金及其他代价减去被并企业合并基准It净资产的计税本钱,并将该财产转让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假如被并企业合并前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可以该财产转让所得抵补,余额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缺乏弥补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2合并企业的税务处理。合并企业支付的合并价款中假如包含非现金资产,那么应对这局部非现金资产视同销售计缴所得税,除此之外,不发生所得税纳税义务。同时,合并企业承受被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本钱。(二)免税合并免税合并仅适用于满足特定条件下的企业合并,

3、即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20的情况下的企业合并,这种合并根本上可以归属为换股合并。有关两方的纳税处理方法为:1被合并企业的税务处理。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当,以前年度的亏损,假如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详细按以下公式计算:某一纳税年度可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的所得额=合并企业某一纳税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所得额x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后合并企业全部净资产公允价值。2合并企业的税务处理。合并企业除需对其少数非货币性质的非股权支付额

4、按照视同销售计缴所得税外,根本上无需纳税。合并企业承受被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本钱,须以被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根底确定。由于企业与税收法规对企业合并的划分标准不同、处理原那么不同,某些情况下,会造成企业合并中获得的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根底的差异,这种差异并不能归为时间性差异或永久性差异。二商誉的根本概念商誉通常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能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商誉主要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不可识别性:商誉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是与企业整体价值、相关资产组严密相连的;二是超额收益性:由于商誉的不可识别性,使商誉在计量上所采用的计量方法区别于主要采用历史本钱计量的无形资产。商誉可分为两

5、类: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自创商誉是指企业在长期的消费经营过程中,由企业自身创立和积累起来的可以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无形资源。合并商誉是企业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合并企业所支付的超过被合并企业可识别净资产价值的局部。三、非同一控制下免税合并时商誉的初始确认?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获得的净资产账丽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缺乏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置方对合并本钱大于合并中获得的被购置方可识别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局部,应当确认为商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合并本钱一被购置方可

6、识别净资产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资产的计税根底,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根底时,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计税根底为0,商誉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根底,假设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那么减少被购置方可识别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商誉,由此进入不断循环状态。以下举例说明。 因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当事各方选择进展免税处理的情况下,购置方在免税合并中获得的被购置方有关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原计税根底不变。被购置方原账面上未确认商誉,即商誉的计税根底为零。 A企业不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商誉=1500012600=2400万元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规定确定的合并中获得各项可识别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根底之间形成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税负债,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所以A企业对该项交易应做的会计分录为:中国硕士提供大量免费工商管理硕士论文,如有业务需求请咨询网站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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