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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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神州集团XX公司台电厂文件台电20165 号关于下发台电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车间、科室:现将台电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神州集团XX公司台电厂2016 年 1 月 11 日-1- / 台电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和规对台电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台电厂安全生产,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保证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台电厂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围台电厂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二、职责围(一)综合科负责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岗位核定、安全培训、发证工作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二)安全环保科、设备科、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三)各车间(科室)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四)各专业科室按钛业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之职责,在对外合同(协议)谈判中要提醒监督合作方提供特种作-2-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将相关管理纳入合同约定事项;三、特种作业的围(一)电工(高压、低

3、压)作业;(二)厂(场)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叉车、搬运车);(三)压力容器操作;(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五)压力管道巡检作业;(六)起重机械作业(包括天车、起重机械指挥)。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以上的职工;(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五、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与考核(一)各车间(科室)根据生产工作需要、人员变动与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应提前 3 个月提出书面培训需求计划申请

4、,计划经厂部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因没有按时上报而致使涉与特种作业的岗位缺员、无证上岗,或因各单位原因致使培训计划得不到实施,考核责任单位 200-1000 元/次.人,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追责。-3-(二)车间(科室)对于申请新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应当在其正式取证考试前安排不少于 3 个月的实习操作。(三)对特种作业“实习”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特种作业学员必须在其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2、特种作业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3、特种作业学员与监护人要签订好师徒合同,合同期限至学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结束。(四)特种作

5、业人员考试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2、复印件(正反面);3、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其中一需为白底);4、近两年的体检合格证明;5、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人员所在车间提供);6、考核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六、特种作业人员新办证与复审的规定(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2010年 7 月 1 日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按照每 2 年复审 1 次;2010年 7 月 1 日后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按照每 3 年复审 1 次,6年期满即换证。-4-(二)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按照新版中华人民国特

6、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要求,2011 年 7月 1 日以后颁发的证书凡是有效期为两年的,有效期自动调整为四年。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一)各单位要根据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变化,与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后,方可独立作业。未与时上报、未持证上岗者按规定对车间负责人与当事人进行处罚。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复审日期前 6 个月进行报名复审,复审不合格或到期未复审的,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对在岗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的,对车间负责人与相关管理人员考核200-500 元。(二)对参加特种作业复审、新办证考试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人员,厂部

7、将按规定给予嘉奖。职工参加特种作业复审、新办证考试,补考不与格者,按 100 元/人.次进行考核。厂部对未按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实行试岗,车间不得安排其进行独立操作,试岗期间按 80%计发效益工资。对无故不参加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和考试人员,将取消其证件的办(换)资格,并考核 100-200 元/次.人。(三)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办换证的组织、安排工作,积极协调培训时间,督促职工参加学习。对单次-5-考试合格率低于 80%的单位,厂部将对各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按 300-500 元/次进行考核。(四)培训期间,确因工作需要请假的,公司级培训由车间(科室)提出书面请假事由经综

8、合科协调公司同意后方可回厂;厂级培训由车间(科室)提出书面请假事由经综合科同意后方可回原单位。未经请假审批程序自行缺席培训的按旷课处理。(五)特种作业理论考试,采用机考随机抽题的方式;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模拟操作两种方式。理论考试与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合格分数为 80 分,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合格分数为 60 分。八、特种作业人员的使用管理(一)涉与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在未取得操作证前,不得独自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每发现一次,考核违章者 200 元,使用单位200-1000 元。(二)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科室)应建

9、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辞职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综合科同意,并在替换者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执行。未经厂部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调配涉与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否则,对责任单位给予200-1000元/次的考核,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6-(三)各单位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立相关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台帐,并保证台账的准确无误,对不合格的,按 50-200 元/次进行考核。九、外协单位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将复印件提交对口专业科室,同时报一份交综合科留底备查。各专业科室要定期对外协单位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综合科负责抽查,若发现无证操作或证书过期的情况,将对对口业务科室、相关外协单位按照 200-1000 元/次进行考核。十、本办法从二 O 一六年一月十一日起执行。十一、本办法解释权属台电厂。神州集团XX公司台电厂办公室2016 年 1 月 11 日印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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