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所高压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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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配电所高压作业现场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变配电所平安工作规程,确保变配电所用电平安,爱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平安,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范围内各个变配电所内涉及高压用电设备的作业。3. 管理职能3.1 涉及到集团公司内部的日常保养维护,由机电公司负责工作票的签发、执行以及保存。3.2 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变配电所内施工时,由技术设备部负责工作票的签发、执行以及保存。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工作票制度4.1.1 在变配电所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需填写工作票(附表):(1) 高压设备上工作须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3) 直

2、流爱护装置、通道和限制系统的工作; (4) 限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5) 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6) 其他工作须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平安措施者。4.1.2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1) 工作票应运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须要修改,应运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晰。 (2) 工作票应运用统一印刷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签名后方可执行。(3) 工作票应保由工作负责人收执。(4)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

3、相互兼任。(5)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4.1.3 工作票的运用(1)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1) 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2) 直流双极停用,换流变压器及全部高压直流设备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3) 直流单极运行,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双极公共区域为运行设备。(2) 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平安措施应一次完成。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接着工作而不阻

4、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根据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状况,布置好平安措施后,方可接着工作。(3) 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运用同一张工作票:1) 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2) 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协作检修;3) 全所(站)停电。(4) 须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平安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非特别状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状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平安措施进行交接。(5) 在原工作票的

5、停电及平安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6)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7)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接着运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4.1.4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1)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2) 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工期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办理。4.1.5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1) 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识人员技术水平,熟识设备状况和本制度,并具有相关工作阅历的电气专业技术管理人员。(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阅历,熟识设

6、备状况和本制度,持高压电气有效证书,中级工以上(包括中级工)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负责人还应熟识工作班成员的工作实力。(3) 工作许可人应是具有肯定工作阅历,持高压电气有效证书,中级工以上(包括中级工)的运行人员或检修操作人员。4.1.6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平安责任(1) 工作票签发人1) 工作必要性和平安性。2) 工作票上所填平安措施是否正确完备。3)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 (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 正确平安地组织工作并负责现场操作监护。2)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平安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3) 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急点告知,交待

7、平安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4) 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平安措施。5) 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制度,正确运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平安措施。 (3) 工作许可人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平安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 工作现场布置的平安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3) 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急。4) 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晰,必要时应要求作具体补充。 (4) 工作班成员1) 熟识工作内容、工作流程,驾驭平安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急点,并履行确认手续。2) 严格遵守平安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3) 正确运用

8、平安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4.2 工作许可制度4.2.1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平安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起先工作:(1)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平安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留意事项;(3) 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4) 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平安措施,工作中如有特别状况须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刚好复原。变更状况刚好记录在值班日志内。4.3 工作监护制度4.3.1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

9、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平安措施,进行危急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后,工作班方可起先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平安仔细监护,刚好订正担心全的行为。4.3.2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与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平安措施牢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状况下,方能参与工作。4.3.3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短暂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晰,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需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

10、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4.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4.1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全部平安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接着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仔细检查平安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站班会后,方可工作。4.4.2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4.4.3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须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状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

11、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复原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急!”的标示牌。4.4.4 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 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2) 将该系统的全部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复原常设遮栏。 (3) 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4.4.5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拆除标识牌。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觉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

12、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4.4.6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全部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4.4.7 已执行、未执行或报废的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5. 检查与考核5.1 集团公司技术设备部对本标准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5.2 本标准按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法和绩效考核方法执行。变配电所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时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地点工作班成员共 人安排工作时间至工 作 内 容安 全 措 施应做措施已做措施工作许可人许可开工时间工作负责人变更变更时间工作票延期工作结束时间工作完成验收备注注:平安措施中应做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负责人填写),已做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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