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可追溯系统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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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一、我国食品药品质量的可追溯制度的现状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食品源头颇受关注。国内食源追踪从2004年在部分省市试点以来,虽然出现了二维码和无线射频等技术手段,但总体上消费者对其比较陌生,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尚不完善。当前,缺乏基本的检测检验和贮藏保鲜设施、结算交易信息化程度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导致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难。而在我国,食品追溯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试点也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江苏、山东等较发达省份,西部边远地区的食品企业基本没有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即便是已经启动试点的企业,也是困难重重。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追溯标准不统一,目前国家层面就有

2、几个部委在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同体系之间的融合并不理想,需要把几个食品追溯体系统一起来协调推广。商务部在2011年公布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在10个有条件的城市建设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形成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的流通信息和责任追溯链条。这个指导意见通知只是针对有条件的城市,并不是全国统一的硬性规定,不具有市场监管的法规效力,因而各级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会打折扣。国内消费者尚处于识别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的低层次阶段,对产地情况、产品品类等高层次信息较少关注。消费者对食源追溯普遍“不知情”,一个成熟的消费市场应提供覆盖全流程、全方

3、位的信息资料和强制性监督手段。”对于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生鲜集中零售供应方,现状是回扣和提点给足了,产品质量都能商量,谁还在乎生产源头?”并且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的现状并不乐观。二、食品质量追溯的管理标识的难点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就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表示,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难点:主要在于流通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和建设追溯体系的经验不足。缺乏基本的检测检验和贮藏保鲜设施、结算交易信息化程度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导致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难。与发达国家大规模机械生产不同,中国分散化经营非常普遍,增加了信息采集难度。全国大约有50万家食品加工企业,其中70是小企业,食品供应链条极为分散,流

4、通组织化、包装化程度不高。“生产溯源体系尚未成立综合平台,导致消费者查询难。”目前国内追溯标准不统一,如果玉溪现在自己建立一套自己的追溯管理标识规则,适用范围窄,局限性大,没有全国的权威认证,缺乏可信度,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随着国家技术、管理的完善,未来国家标准的食品质量追溯的管理标识规则推出时,玉溪自己的追溯管理标识规则就等于作废,就造成了资源的重复浪费。三、多级互联互通的可追溯网络存在的问题1、区域分割,缺少全国统一的、覆盖全程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食品生产销售的全国性决定了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是一项全国性的系统工程,其建立运行需要一支全国性的、专门的机构具体负责,并采取覆盖全国的统一信息平台

5、,并做到覆盖全程,才能保证有效监管。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针对某类食品推出本地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比如今年 1月26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将国家食药监总局告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被告强制推行电子监管码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再比如今年1月29日至2月2日期间,包括一心堂、老百姓大药房及益丰大药房在内等国内百强连锁发表声明,反对现行电子监管码。对此,2月20日晚间,CFDA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决定暂停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同时也挂出了公开征求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意见

6、的通知,修改的重点就在于建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追溯体系。2、信息技术应用不充分,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是一项高度依赖现代信息技术的制度,美国该项制度的成功就在于其对信息技术、信息化平台的开发应用,利用低廉的人力、物力成本实现对海量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收集、管理与共享。信息披露是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核心,是消费者知情与监督的关键。在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食品安全信息共享资源平台尚未建立,缺乏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动态追踪体系,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降低了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运行效率。3、区域分割、各成一体、品种单一的可追溯制度具有信息不共享、范围过

7、小、难以全程追踪、追溯成本高等不足。对于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既显得杯水车薪,又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四、开发推广普及多样性食品可追溯性终端成本高中国的食品追溯体系对于企业来说一般都是内部管理体系,而不是一种行业管理通用模式,也不是政府监管的硬性要求。也就是说,如果单单针对某一家企业来说,必须在其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才会使用追溯管理体系。玉溪目前的食品主要集中在农副产品这块,客单价低、利润空间小,企业无力承担高昂的终端硬件设备、还会在数据维护上额外增加人工成本。五、结论与启示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能促进信息化、工业化两化融合,能够消除信息不对称,提供消费者更多的产品信息,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

8、,同时可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手段,如不合格产品召回,责任追查等。研究发现,企业实施可追溯存在以下特点:企业实施可追溯与内部信息化管理密不可分,存在实施可追溯的内在需求与动力,如减少库存和原料损耗等,外部表现为企业可追溯的产品类别多与市场体现少并存。责任定位是企业实施可追溯重 要的显性收益,企业关注可追溯深度“向后一步”,责任主体的大小决定了可追溯的精度大小,出于数据保护的考虑,企业缩减了可追溯信息的宽度。企业实施可追溯具有整体性和同一性,即同一类产品全部实现可追溯并具有相同的深度、广度和精确度等可追 溯性能,不存在“一厂两制”,对某一产品选择性实施可追溯的现象。产品的同一性导致屠宰加工企业在市场

9、竞争中未能实行产品差异化定价,带有可追溯信息的猪胴体出 厂价基本没有提升,而终端零售环节存在价格跃升,并将可追溯食品与有机食品类比式营销,造成各环节利润分配不均和产业链失衡发展,影响企业投资可追溯的成本与收益考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中软件费用为主要的投资费用,是半机械化和手工屠宰企业建设可追溯体系的成本壁垒,也是终端销售环节的主要投入成本,因此,建立统一的、完整的 全产业链可追溯平台,减少可追溯平台的软件费用是可追溯推广的关键,而该项工作涉及较大的范围,企业自身很难完成,政府应在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上起到主导作用。 可追溯实施中缺乏统一的可追溯标识载体等应用型技术, 实施可追溯的工厂少,技术外溢效果低,技术资源的缺乏 是可追溯系统难以推广的操作层面障碍。在市场因素方面,应对可追溯产品指导定价,扩大消费群体,建立更加合 理的消费者认知、营销认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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