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97060681 上传时间:2022-09-2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73.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市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重点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根据曲政纪201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成立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助保金贷款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以下简称助保金贷款管理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是指建设银行向“重点中小企业池”中企业发放,在企业提供一定担保的基础上,由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和市财政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中小企业池”是指由助保金贷款管理机构认定的,以骨干中小企业为主体

2、,其他优质中小企业共同组成的中小企业群体。“助保金”是指由“重点中小企业池”中企业按其在建设银行获得贷款额度的规定比例自愿缴纳的资金,用于先行代偿该池中所有企业逾期的助保金贷款。 第五条 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 第二章助保金来源及使用原则 第六条 助保金池组建原则 助保金基于“自愿缴费、有偿使用、共担风险、共同受益”的原则组建。 第七条 助保金池资金来源 助保金池资金的来源主要由获得助保金贷款支持的中小企业缴纳资金形成。市财政先期确定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作为助保金池铺底资金,以形成资金的规模效应和放大10倍杠杆效应。 第八条 助保金缴纳比率 企业应在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前先

3、行缴纳助保金,首次缴纳比例为: (一)对于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企业应按不低于贷款合同金额4%的比例一次性缴纳助保金。 (二)对于贷款期限在12年(含)的,企业应按不低于贷款合同金额4.5%的比例一次性缴纳助保金。 (三)对于贷款期限在23年(含)的,企业应按不低于贷款合同金额5%的比例一次性缴纳助保金。 对于信誉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池内企业再次申请助保金贷款时,助保金缴纳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第九条 助保金账户管理 助保金贷款管理机构在建设银行开设专户存放助保金,该账户性质为保证金账户,该账户产生的利息等收入全部用于助保金贷款的代偿。 第十条 助保金使用 当企业贷款

4、逾期3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时,建设银行可启动申请代偿程序。建设银行通知助保金贷款管理机构后,用企业交纳的助保金先行代偿贷款本金和利息(含复利和罚息)。 第十一条 助保金存续期间 助保金存续期间至借款企业对建设银行的最后一笔助保金贷款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三章风险补偿金组建及使用 第十二条 风险补偿金组建 风险补偿金开设专户存放,对建设银行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所产生的风险损失,按比例进行补偿。 第十三条 风险补偿金使用 当助保金不足代偿银行逾期贷款本金和利息时,不足部分由建设银行向助保金贷款管理机构提出补偿申请,由风险补偿资金和建行各按50%比例分摊。 第四章贷款规定 第十四条 贷款对象

5、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企业客户具体划分标准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客户认定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借款人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应满足在建设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要求; (二)符合建设银行行业信贷政策; (三)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显示企业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及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四)能够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提供抵(质)押物担保的,抵(质)押物应为借款人自有; (五)企业在其他第三方征信渠道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助保金贷款额度 单笔助保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单个小企业助保金贷款额度一般应在500万元(含)至2

6、000万元(含)之间。 第十七条 助保金贷款期限 助保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十八条 助保金贷款利率 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及综合回报情况,建设银行实行差别化的风险定价。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贷款企业应按照助保金贷款管理机构和建行支行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助保金贷款管理机构建立助保金和风险补偿金使用情况发布机制,每季度定期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助保金和风险补偿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一条 助保金贷款管理机构、市财政局对助保金和风险补偿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对贷款企业出现违反财经纪律、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贷款的行

7、为,责令其改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恶意逃避债务导致助保金、风险补偿金和银行贷款损失的贷款企业,取消该企业加入“重点中小企业池”的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保证助保金和风险补偿金安全运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其他 助保金贷款业务的审批、发放、回收、贷后管理等遵照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助保金贷款管理机构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助保金贷款业务一、产品描述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重点中小企业池中的企业发放,在企业提供一定担保的基础上,由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和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增信

8、效应。其中,重点中小企业池 是指由政府中小企业助保金管理机构和建设银行共同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群体。助保金是指由重点中小企业池中企业按其在建设银行获得贷款额度的规定比例自愿缴纳的资金。二、产品特点助保金贷款为建设银行在双重增信(企业助保金、政府风险补偿金) 条件下,以较为灵活的条件对政府机构及建设银行均认可的重点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从而提升中小企业的企业形象及融资能力,成功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三、客户基本条件1. 授信主体为助保金管理机构下发的重点中小企业池名录客户,其中包括列入建设银行优质、潜力或目标客户名单,推荐给助保金管理机构,审查通过后进入重点中小企业池的中小企业;2. 借款人应满足在建设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要求,符合建设银行行业信贷政策;3. 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显示企业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及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4. 能够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提供抵(质)押物担保的,抵(质)押物应为借款人自有;5. 客户同意采用助保金贷款方式满足其融资需求,并愿意配合建设银行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6. 企业资产负债率及提供担保的比例应在我行规定的范围之内;7. 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它条件。四、申办流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