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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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违”行为管理制度-AQ-05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XX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XX省人民Z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三到位”工作的通知(X安发(20XX)36号)、东营市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X安发(20XX)17号)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

2、生产作业行为。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L未经许可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培、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射线探伤等特殊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升级管理的特殊作业。2 .未经许可进行非常规作业。3 .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或未按照先通风后检测顺序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或分析结果不合格仍进行作业。5 .作业监护人离开监护现场、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或参与作业。6 .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危害告知即开始作业。7 .作业过程未按要求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8 .使用没有合格标签的移动梯

3、子、电动工具,或未按照要求执行一人作业,一人扶梯进行作业。9 .使用没有验收合格牌的脚手架。10 .拆卸可能含有物料的管线设备时没有使用防护面屏。IL在吊物、吊件下行走或逗留。12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13 .作业证上选择的措施在现场没有落实。14 .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或造成安全设施失效。15 .未经许可擅自修改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16 .未按操作规程、标准操作程序作业。17 .违反上锁、挂签、测试程序,未对危险能量进行隔离。18 .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业范围。19 .未经确认关闭或消除报警功能。20 .携带非防爆手机进入易燃易爆区域。21 .危险作业未设置警

4、戒区域或未经许可进入警戒区域。22 .未按规定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或测试。23 .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24 .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25 .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26 .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及地面等。27 .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28 .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29 .未经授权取消或绕过安全联锁。30 .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31 .常压储罐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带压的反应釜、容器盖子。32 .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33 .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

5、辆进入生产区域超速行驶。34 .在有毒、粉尘等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3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36 .用手替代工具操作。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1 .指挥员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冒险作业。2 .未履行变更程序,指挥员工擅自变更工艺和操作程序。3 .指挥员工违反操作、检修规程进行操作。4 .无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或者规程和措施未落实而安排人员作业。5 .在未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指挥员工开始作业。6 .未到现场确认或未落实安全措施就批准作业许可证。7 .强令使用超期未检的安全附件。8 .指挥员工违规进行运行设备、带压管线的维修保养。9 .指派未

6、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10 .指派无特种操作证的员工到特种作业岗位。IL安排无资质人员进行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监护,或作业前环境监测不合格、不具备条件,盲目指挥人员作业。12 .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13 .未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其工作。14 .发现员工违规作业时不及时制止、纠正。15 .制定检修计划时,未组织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16 .布置工作时,未进行安全措施交底。17 .未组织开车前安全检查就安排开车。18 .指挥带病装置、设备的运行运转。19 .不按规定审查、批准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20 .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侥幸心理、放任自

7、流。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L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 .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3 .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4 .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5 .酒后上岗、班中饮酒。6 .携带烟火等进入明令禁止的区域,在厂区内吸烟。7 .各级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或不按规定带班、值班。8 .未经授权,代替他人签字或操作,填写虚假工作记录。9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10 .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IL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12 .未按规定要求组织或参加安全检查。13 .未按照规定时

8、间、路线巡回检查,未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14 .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15 .工作区域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环保部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第八条、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车间、部门反“三违”工作,各车间每月至少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第九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

9、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己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窕处理。第十条、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第四章、特别规定第十二条、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第十三条、生

10、产作业现场出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不予处罚。对负责人的处罚,没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五、十六条执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条执行。第十四条、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罚。本条适用于专兼职安全员。第五章“三违”行为的处罚第十五条、行为人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视情况给予行为人口头警告和罚款100-500元,其他管理制度另行规定的按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第十六条、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按30%-50%罚款;直接

11、经济损失在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20%-40%罚款;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第十七条、公司其他特别规定:L对于生产岗位在岗人员睡岗,查到一次罚款200元;当年度查到第二次睡岗,待岗一个月。2 .全厂戒烟,查到抽烟一次罚款500元,私自携带烟、火(特殊作业需要除外)入厂视同抽烟处理;岗位上查到烟头罚款200元/个,烟盒500元/个。3 .酒后上岗、在岗饮酒,给予警告和处罚Iooo元;醉酒者待岗厂3个月;因酒后上岗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予以接触劳动合同。第十八条、违反第七、第八、第九、第十条的,相关责任人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罚,详见公司安全奖惩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违反第十一条的,视情况给予当事人罚款200-IOOO元,直至待岗;情节严重的由公司处理;造成人身伤害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第六章、奖励第二十条、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第二十一条、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授予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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