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情况的自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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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情况的自查汇报 东乡县“家电下乡”工作自XX年2月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各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广泛宣传,采取切实方法,主动推进“家电下乡”这项利国利民工作。依据赣财建(XX)13号文件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一、基础情况XX年以来(截止XX年1月31日),我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点76家,覆盖全县13个乡(镇)和3个垦殖场,家电销售量xxx台(其中:计算机xxxx6台、洗衣机xxxx台、热水器xxxx1台、彩电xxxx台、冰箱xxxx台、空调xxx、电磁炉xxx、微波炉xxx

2、、手机96、电动自行车49)。销售额x亿元,补助资金xxxx万元。二、存在问题根据文件要求,为深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预防骗补行为,我县进行了相关检验,检验中暂未发觉生产厂家违规流出家电下乡标示卡问题,家电下乡产品做到一机一卡;财政部门能根据要求严格推行家电下乡补助资金兑付监管职能;本行政区域内暂未发觉不法社会组织和个人倒卖家电下乡产品标示卡、农民身份信息;暂未发觉销售点购置农民身份信息和虚开增值发票等问题。不过销售点存在借用农民身份信息现象,关键表现为:1.家电下乡实施早期,因为补助申请手续繁杂,补助兑付时间过长等实际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消费者的购置主动性,补助发放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县家电下

3、乡产品销售的瓶颈。为处理这一问题,方便农民消费者购置家电下乡产品和申领补助,全方面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补助资金现场兑付,采取由点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民消费者的措施,极大的提升了补助进度和补助效率,补助率一度达成99%。2.存在非农业户借用农业家庭户口购置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3.部分家电下乡销售点帮非家电销售点录入家电下乡产品的信息。造成非家电下乡点就能够卖家电下乡产品现象。4.销售点对购置人的信息填写不全,部分农户没有留下购置人联络方法。甚至还出现经销商为增加销量,录用自己的名字、联络电话来填写购置家电信息现象。5.部分销售点存在经营性行为不规范。没有根据要求要求制作并悬挂家电下乡销售店标识牌,

4、下乡产品没有分专柜分类陈列,没有张贴下乡产品通告和下乡产品购置须知、补助申报程序等。三、自查整理根据省、市统一布署快速行动,县财政局、商务局各司其职对全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销售点进行监督检验。严厉查处非中标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产品;查处违规印刷、销售和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示的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销售废旧家电和多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私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家电下乡”标志,以非“家电下乡”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规范中标企业的生产、销售等行为,督促中标企业切实推行承诺书和协议书要求的义务,按要求组织生产和采购,确保产品质量和货物供给,完善售后服务,严厉查处以多种理由推诿推延、推卸维修责任的行为。经过近30天的自查,尤其是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共查处“家电下乡”点64家,对点借用农民身份信息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及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合计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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