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其他考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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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的内容: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 2.物权的分类 (1)所有权与他物权: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物权的特征:物权是支配权,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物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必须具有公开性。

2、因此物权必须要公示。),财产权;物权的客体是物,而且是有形物体;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在同一标的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3、2)在债权人依破产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行使其债权时,作为债务人财产的物上存在他人的物权时,该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人的债权。公司法对于债权人的保护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

4、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

5、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一、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的基本方式有三种:公司重大事项公开性原则之遵守、公司资本维

6、持原则之贯彻以及公司清算规则之适用。(一)公司重大事项公开性原则之遵守这是指公司在设立、营运和清算活动中,必须按照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公开、公布公司的某些重大事项、某些重要信息以及某些重要资料和报告。依据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载明有关公司、股东和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等重大事项的公司章程,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准登记的事项记载于公司登记薄上,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和抄录。(二)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之贯彻这是指公司必须达到公司法明确规定的最低资本额,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缴纳出资,并且在公司设立后不得滥用公司资本,侵吞、非法分配公司资财,导致公司资财被不当使用、削

7、弱和流失。公司资本不仅是公司设立时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之一,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而且也是公司债权实现的总担保(generalguaranty)。(三)公司清算规则之适用这是指在公司由于某种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不受公司股东或清算人非法处分公司财产行为的危害,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及时组成清算组织,依照有关的财产接管和清算的规则开展各项清算工作。依据我国公司法,在公司因破产或其它原因而被解散时,公司应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织应当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负有如实清理公司财产、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义务,不得隐匿财产,不得对资产

8、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因故意或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债权人权益之保护存在的缺陷u 我国公司法采取公司越权行为无效的原则,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u 我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公司董事是否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义务,使债权人在受到损害时缺乏保护自己利益的手段;u 我国公司法有关清算制度的规定极其简易且不完善,使公司债权人难以在公司事务中享有更积极主动的发言权。5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A国家机关、B社会组织、C内部组织、D一定条件下的公民个人、E国家)2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9、要素包括(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D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3 法的结构形式,一般来说由以下层次构成(A法律规范、B法律部门、C法律体系)7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就是(C经济权利D经济义务)6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主要包括(A有形财富B无形财富C经济行为)9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A经济管理关系B经营协调关系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14法人具有的特征是(A独立的组织B独立的财产E独立的责任)15法人成立就当具备的条件是(B依法成立C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D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E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6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可分为(B法定代理C委托代理D指定代理)17请求权的

10、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C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D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22一般来说,企业具有下列特征(B社会性和组织性C商品性和经济管理性D自主性和自律性E法定性)28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是(A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者B有书面合伙协议(企业章程)C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D有合伙企业的名称E有经营场所和人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59合同的主要条款有(A标的B质量和数量C价款或报酬D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E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60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真实C不违反法律或公共

11、利益D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形式)61确认无效合同的依据为(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2可撤销合同的原因有(A重大误解B显失公平C乘人之危D欺诈、胁迫)63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为(A返还财产B损害赔偿C追缴财产收归国有或返还给集体、第三人)64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为(A当事人一方有先为给付的义务B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C后给付义务未提供适当担保)65合同变更的条件为(A变更前已有合同关系有效存在B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定C合同变更须遵守法定形式D

12、合同内容须发生变化)66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A不可抗力B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67对于违约责任,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有(A不可抗力B相对方有过错C免责条款)68违约金(A可以代替赔偿损失B与实际履行不能并存(单纯迟延履行除外)C与定金不能并存D具有补偿性而非惩罚性E单纯为迟延履行设定时具有惩罚性)69定金(A是债权的担保形式B可以抵作价款C可以收加)74撤销权(A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D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73合同变更的特点为(A合同变更须当事人协商一致B合同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C合同变更会产生新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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