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等消防管理制度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497008318 上传时间:2023-06-1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电气等消防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水电气等消防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水电气等消防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电气等消防管理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水电气等消防管理制度 水电气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水电气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务处水电工应坚持每天巡检制度,用户应爱护用水设施,不得随意拆卸或移动。 二、全校师生都应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建校的观念,自觉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水断电源。严禁长明灯。 三、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的权利和义务。 四、全校教职员工必须自觉爱护一切公共用电设施,不得随意私接乱拉线路及用电设施,住户搬迁不得随便拆卸、损坏用电设施,违者照价赔偿,造成后果者处以罚款以致追究行政责任。 五、电工必须坚持巡检制度,及

2、时检查排除故障,保证教学、生活正常安全。教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热杯、电饭锅、电炉等照明设备外的用电器,违者没收一切电器,并酌情罚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追究行政责任 六、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场所私接电线及用电器。 七、教工宿舍使用灯泡不能大于40瓦。 八、晒衣服的铁丝、线绳要和电线保持足够的距离(不少于米),不准在电线上晒衣物。 九、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十、不准用手触摸灯头、插座及其他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现象要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 十一、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十二、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电源,以防发生事故。十三、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私自进入配电室。第 1 页 共 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