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创建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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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河北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加快打造一批体现河北特点、引领带动区域发展的特色小镇,助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和旅游强省建设,特制定本导则。第二条 申报条件(一)产业定位:特色小镇要聚焦特色产业集群和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兼顾皮衣皮具、红木家具、石雕、剪纸、乐器等历史经典产业。每个小镇要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明确一个最有基础、最有优势、最有潜力的产业作为主攻方向,突出“一镇一主业”。(二)规划布局:以现有城镇、景区、产业园区为依托,根据产业和人口聚集

2、发展趋势和连片开发条件,合理确定规划布局。一般位于城镇周边、景区周边、高铁站周边及交通轴沿线,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相对独立于城市和乡镇建成区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城乡结合部。严格划定小镇边界,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建设用地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特色小镇规划要注重特色打造,突出“一镇一风格”。(三)有效投资:三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商品住宅项目和商业综合体除外),金融、科技创新、旅游、文化创意、历史经典产业类特色小镇的总投资额可放宽到不低于15亿元,特色产业投资占比不低于70%,第一年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20%。如果

3、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四)功能定位:立足特色产业,培育独特文化,衍生旅游功能以及必需的社区功能,实现产业、文化、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有机融合。一般特色小镇要按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要按4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建有特色小镇公共服务APP,提供创业服务、商务商贸、文化展示等综合功能。加快实现公共WIFI和数字化管理全覆盖。(五)运作方式: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特色小镇要有明确的投资建设主体,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尽可能采取企业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建设的发展模式。政府引导和服务到位,统筹做好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保障、文化内涵挖掘

4、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统计数据审核上报等方面工作。(六)综合效益:创建过程中能够带动和形成大规模有效投资,建成后能够创造大量的新增税收、新增就业岗位、营业收入,集聚一大批工商户、中小企业、中高级人才,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和品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条 申报材料(一)规划方案: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的特色小镇概念性规划,包括空间布局图、功能布局图、项目示意图,如已经开工的要有实景图,明确特色小镇的四至范围、产业定位。(二)建设计划:有分年度的投资建设计划,明确每个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额、投资计划、用地计划、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效益,以及相应的年度推进

5、计划。以表格形式进行汇总。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三)业主情况:简明扼要说明特色小镇建设主体的公司名称、实力、资金筹措计划等。可附上已建成运营项目案例。(四)扶持举措:特色小镇所在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支持申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的服务扶持举措或政策意见。(五)基本情况:如实、完整地填写特色小镇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第四条 申报程序(一)申报范围: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特色小镇。(二)申报时间:由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通知,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1次。(三)申报数量:总体上坚持上不封顶,不平均分配名额。为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每个县(市

6、、区)每次申报数量为1个,最多不超过2个。(四)申报方式: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愿提出申请,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甄别筛选,整体排序后上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五条 审核程序(一)审核分类:根据规划建设工作深度和实际进度,每批次分创建类、培育类两类审核确认。(二)部门初审: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各市申报材料提交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提出审核、推荐意见。(三)评估论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初审意见进行汇总梳理,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论证,确定备选名单。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四)审定公布: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第三方机构论证意见,将

7、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名单报请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审定,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第六条 监督管理(一)定期监测:省统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建立省特色小镇统计指标体系,以有效投资、营业收入、市场主体数量、常住人口数量为主要指标,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对象开展统一监测,实行季度和年度通报。(二)动态管理:按照“批次创建、滚动实施、动态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对列入创建名单并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特色小镇,公布为年度达标小镇,对连续2年没有完成建设进度的特色小镇,退出创建名单。对列入培育名单的特色小镇,完成有效投资多、创建形象进度好的,次年可优先纳入创建名单。(三)扶持指导:省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

8、支持特色小镇发展的土地、财政、金融、基础设施、改革创新等政策措施,并根据特色小镇的产业类别,结合职责分工,加强指导、辅导和督导。各设区市要加强对辖区内特色小镇规划、申报、创建等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规范有序推进。第七条 验收命名(一)验收条件:如期完成各项建设目标,符合特色小镇的内涵特征,有广泛的知名度、公认度和影响力。(二)验收程序:由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所在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要求验收命名的申请报告和当地市政府提供的初验报告。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专家组,经

9、实地查看、专家打分形成一致意见后,报省联席会议审议。对于首次验收不通过的,一年内可申请一次复验。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三)命名公布:经省联席会议审定合格的特色小镇,正式命名为省级特色小镇,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公布,并授予河北省特色小镇牌匾。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附:特色小镇基本情况表特色小镇基本情况表小镇名称小镇地址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产业定位与城市和乡镇建成区的距离(公里)特色内涵规划空间四至范围: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是否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10、规划面积:平方公里)建设面积(亩):投入资金总投资(亿元):其中:商品住宅和商业综合体投资(亿元):主要建设主体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资金(万元):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资金(万元):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资金(万元):投资计划及用地规模2016年:投资额(亿元):使用建设用地(亩):2017年:投资额(亿元):使用建设用地(亩):2018年:投资额(亿元):使用建设用地(亩):2019年:投资额(亿元):使用建设用地(亩):2020年:投资额(亿元):使用建设用地(亩):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建设项目的名称、投资额、用地1、项目名称:投资额(亿元):建设用地(亩):

11、投资进度(亿元):2016年,2017年,2018年2、项目名称:投资额(亿元):建设用地(亩):投资进度(亿元):2016年,2017年,2018年3、项目名称:投资额(亿元):建设用地(亩):投资进度(亿元):2016年,2017年,2018年4、项目名称:投资额(亿元):建设用地(亩):投资进度(亿元):2016年,2017年,2018年5、项目名称:投资额(亿元):建设用地(亩):投资进度(亿元):2016年,2017年,2018年效益估算小镇建设达到(3A级景区标准、4A级景区标准、5A级景区标准):预计建成后:年税收收入(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常住人口(万人)市场主体数量(家):新增就业岗位(个):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手机号码: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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