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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服装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服装管理规定(试行)根据公司总体发展和树立形象需要,已决定更换部分项目员工服装,为更好地对服装进行管理,减少无为的损失,特制订如下规定:一、各项目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详细台帐,登记员工领用服装时间、数量,对离职人员按规定计算折旧。二、使用人应规范着装,保持整洁,正常使用。如发现人为损坏,按使用人领用年限进行折价赔偿。使用人领用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折价赔偿;使用人领用年限满一年不满二年按二年折价;以此类推。折价款额 =成本价 / 折价年(折价年- 使用人领用月数)三、员工内衣(长、短袖衬衫)使用年限为2 年,如员工工作不满2 年离职,以成本价全额购回,服装归个人所有。四、 项目西服、棉袄、护卫春秋装、清洁工、车管员、维修工、技能工等外套服装只要是正常使用,离职时,清洗干净,交项目服装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须对照服装领用清单 核实后收回, 妥然保管。 如发现非正常或人为损坏、丢失,应按第 2 条规定进行折旧赔偿。五、外套服装由于正常磨损,致使无法正常使用,以项目为单位及时到公司行政部办理以旧换新手续。六、因人员变动,补充的服装数量、型号要提前一周知会行政部,确保员工着装上岗,保持公司的管理服务形象。本规定自 20*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