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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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房屋赠与合同能撤销。一起来看看吧。一、赠与合同方式有哪些(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尤其是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特点,法律又允许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那么对赠与人就更难有约束力了,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三)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

2、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只要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就对赠与人产生法律上的强制赠与性,即合同公证后,如果赠与人反悔,不愿交付财产的,根据合同法188条规定,受赠人可依法要求赠与人交付。(四)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某些特殊的赠与财产,比如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二、房屋赠与合同能撤销吗房屋赠与合同能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

3、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据此,当受赠人不按约定履行附属义务的,赠与人有权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赠与合同是属于双务合同,一方有赠与的表示,也要对方有接受赠与的表示。同时,如今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比较多了,达到了四种,具体的内容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以案释法被告李A、原告李B系父女,被告李A、李D系父子。被告李A与其妻原有坐落于洛

4、阳市西工区*号院内(以下简称*号院内)北房4间、东房3间、西房1间。期间,承租人王A在承租期间建南房1间,因拖欠租金,王A以折抵租金的形式将南房折给李A夫妇。1996年7月15日,有关部门将57号院内的北房4间、东房3间、西房1间及南房1间的产权登记在李A的名下。20XX年7月16日,经公证处公证,被告李A与其妻自愿将南房1间赠与原告李B。但李B没有实际占有使用该房,也没有到国家有关房屋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XX年4月,被告李A之妻病故。20XX年7月14日,被告李A将*号院内的北房4间、东房3间、西房1间、南房1间赠与被告李A之女李C,经公证处公证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20XX年,被

5、告李A的其他子女起诉被告李A、李D,要求依法继承母亲的遗产。20XX年8月,法院依法对被告李A与其妻的共有财产北房、东房、西房进行了分割,但未对南房1间做出处理,理由是原告未能提供南房系李A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律师观点20XX年,李A将全部房屋(含南房)赠与孙女李C行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理由是李A将全部房屋赠与孙女李C,是在家庭成员未析产继承的情况下实施的赠与行为,李A不仅处分自己应得的份额,同时也处分家庭成员的遗产份额,故此赠与行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应驳回原告李B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1、第一份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

6、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同时也是实践合同,即必须实际给予赠与物,赠与才生效。在本案中,李A对李B、李C的赠与合同都经过公证,这两个赠与合同都符合赠与合同成立的要素,故二合同均成立。但合同成立并不一定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以实际给付为要件。不动产的给付,系法律规定的要式行为,即要到国家有关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否则,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赠予合同不生效。本案中李A对李B的赠与,虽经公证成立,但因未实际交付使用及未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故赠与并未生效,房屋的所有权一直未发生转移。所以,该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赠与标的物南房1间仍为李A夫妇共有财产。而李A对李C的赠与则已经实际交付、使

7、用,并及时办理了房产的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故该赠予合同在形式上是成立且生效的。2、第二份赠与合同,虽生效但其效力不能及于全部房产。李A将全部房屋赠与孙女李C,形式上合同成立且生效,但法院同样不能支持。本案争议的房屋是李A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李A妻子去世后,全部房屋未进行家庭析产继承,一直处于共有状态。所以,李A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无权处分其妻的遗产,李A将全部房屋赠与孙女李C系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行为,即对李A应继承部分的赠与是有效的合法处分,对其他人应继承部分的赠与是无效的无权处分。20XX年8月,法院依法对被告李A之妻的遗产北房、东房、西房进行了分割,但未对南房

8、1间做出处理,可见诉争的南房并未确权。李B以财产权属为由起诉,并非以遗产继承为由,故不应支持李B的诉讼请求,对此只能另案解决。综上,赠与合同成立,不必然就生效,赠与的生效要件是赠与物的实际给付,就本案而言就是不动产所有权的要式转移。本案原告所根据的赠与因不具备实际给付要件而未生效,故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原告本应以其父无权处分其母遗产份额,要求继续分割其母部分遗产即南房1间为诉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判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号院内的南房1间虽登记在李A的名下,但系李A与其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李A夫妇自愿将南房赠与李B,李B也表示接受赠与并办理了公证,但李B未依法办

9、理产权过户手续,也没有实际占有、使用该房,故该赠与合同无效。李A之妻病故后,李A将*号院内的全部房屋包括南房1间赠与李D之女李C,但李A之妻病故后,因家庭成员未对*号院内的南房1间析产继承,该南房1间仍处于共有状态,李A自行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系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李B要求确认该南房1间属自己所有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李B的诉讼请求。拓展阅读房屋赠与合同要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要公证吗赠与房屋过户必须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接受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屋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

10、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协议合同【1】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房屋坐落房屋规格房屋面积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姓名)使用。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的租赁合同,除非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第三条赠与房屋的交付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

11、五条赠与的撤消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第七条合同的补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赠与人:受赠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格式)【2】赠与人(甲方): , ,身份证编号: 。, ,身份证编号: ,受赠人(乙方): , ,身份证编号:

12、。甲方是乙方的 ,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一、甲方(系 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产籍号: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 年 月 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四、其它约定事项;五、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

13、、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甲方(赠与人)签名:乙方(受赠人)签名: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房屋赠与合同范本【3】甲方(赠与人):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有效证件号码:_乙方(受赠人):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有效证件号码:_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_,建筑面积_平方米;(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四)土地

14、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第二条:因甲方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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