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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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年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年)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3年),供大家参考。北京化工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11工程高校,以下是关于2023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2023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北京化工大学,是国

2、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学校分东校区、北校区和西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涧路29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二

3、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的决策机构,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2.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3.统计和分析录取新生数据,为学校招生决策提出参考意见,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4.规划、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

4、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8.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10.完成学校交办的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北京化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分配原则和办法北京化工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

5、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约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只认最高一项加分且不超过20分)提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2.按照分数优先原则,

6、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安排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2023年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

7、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4.根据北京化工大学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学校工商管理类(新文科经管法)、英语、设计学类等专业(类)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5.凡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2)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考试。录取时,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均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批准下,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高考成绩进行投档,并参考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和综

8、合素质等情况,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化工与制药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关专业均参加各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合作办学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只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

9、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学校推进书院制改革,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开设工科试验班(宏德书院),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非综合改革省份原则上考生投档成绩应在本省(区、市)投档给我校学生成绩的前50%。8.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针对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及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9.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

10、仁录取;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10.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23?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政策进行专业分流。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2023年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数字媒体

11、艺术)每学年10000元/生;化工与制药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40000元/生,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50000元/生,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60000元/生,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元/生。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机制。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校设有不同层次、类型和级别的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承诺不让学校任何学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除国家

12、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之外,学校还设有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社会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第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 64435706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招生办公室传真:(010) 64414824本科招生网站:学校纪

13、检监察部门电话:(010) 6443476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邮箱:2023中国最好大学排名第一名:清华大学(清华大学)(010-62793001,始建于1911年北京,初称清华学堂,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中国著名高等学府,综合性/多科性工业大学)第二名:北京大学(北京大学)(010-62751407,创办于1898年,初称京师大学堂,十大名牌大学,211/985国家重点建设院校,中国较早的国立综合性大学)第三名:浙江大学(浙江大学)(0571-87951111,前身为创立于1897年的求是书院,十大名牌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开设有特优学生组成的竺可桢学院)第

14、四名: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021-54740000,前身为创办于1896年的南洋公学,教育部直属,十大名牌大学,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第五名:复旦大学(复旦大学)(021-65642222,创建于1905年,原名复旦公学,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综合性研究型大学,211/985国家重点建设高校)第六名:中国科技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0551-63602553,创建于1958年北京,有中国科技英才摇篮之称,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特色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第七名:南京大学(南京大学)(025-83593186,前身是

15、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第八名: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高校,国家首批“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2023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入选高校。第九名:中山大学(中山大学)(020-84112828,建于1924年,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重点实验室,“211”“985”国家重点建设高校,研究型/学术性的综合性重点大学)第十名: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HI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入选“2023计划”、“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国-西班牙大学联盟”主要成员,设有研究生院,拥有研究生自主划线资格,享有“工程师的摇篮”之美誉。高考分数线是如何划定各批次院校的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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