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龙港镇白河路改造工程泰兴南路站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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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南县龙港镇白河路改造工程(泰兴南路站前路)A3303270480000434001001 招标文件招 标 人:苍南县龙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督单位:苍 南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苍南县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二一八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 评标办法.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5第六章 图 纸.5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A3303270480000434001001 一、建设单位:苍南县龙港城市建设投资有

2、限公司二、工程名称:苍南县龙港镇白河路改造工程(泰兴南路站前路)三、工程地点:苍南县龙港镇四、立项文件:龙政投201844号五、工程概况:约872万元六、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涵洞等工程七、质量要求:合格八、工期要求:210日历天九、资质要求: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十、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3、与诚信信息平台。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十二、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等材料统一于2018年7月7日2018年 7月12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十三、联系方式:招标人:苍南县龙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889058 联系电话:0577-68877002 苍南县龙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8年 7月6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名称:苍南县龙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

4、司地址:苍南县龙港镇联系人:洪女士 电话:0577-59889058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幢三单元302室项目负责人:陈荣卫 电话:0577-68877001造价负责人:刘时细 电话:0577-68877002项目名称苍南县龙港镇白河路改造工程(泰兴南路站前路)建设地点苍南县龙港镇1.12偏离不允许 允许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建设规模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涵洞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1、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

5、】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5、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1人。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1.10.1 投标预备会不

6、召开召开,召开时间:1.11 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除主体工程外,专业工程允许分包,但分包企业需满足各项资质要求,并须经业主备案认可。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时间:2018年7月7日2018年7月12日在 上下载。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7月13日 16 时 00 分在以上时间前在进入“招标提问区”提出疑问,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澄清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时间:2018年7 月16 日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 1 日09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的时间和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

7、、修改、补充等内容经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苍南县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后,在进入“建设项目交易/招标答疑”下载。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3.4.1 投标保证金1、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金额: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帐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

8、投标单位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由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银行帐户:201 0000 8543 7572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汇款时备注好项目名

9、称及汇款用途,否则中心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投标单位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日之前,应凭银行进帐单到中心开具收据确认款项用途,否则中心财务室有可能无法确认保证金来源及用途,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2018年 7月31日17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送至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送达人应带银行保函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这三份原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至中心财务室核对,财务室经办人员按招标文

10、件要求核对银行保函格式后在银行保函复印件上加盖保证金专用章,并留存银行保函原件;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由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由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以上两种材料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其一)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年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年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年温州市建筑业

11、企业信息卡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其他材料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后审要求签字、盖章要求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并在投标函及投标总价表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资格后审要求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原件壹份。装订要求商务标正本、副本一袋密封;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与副本一袋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商务标可分册装订,建议采用双面打印)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

12、启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收件人: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 8 月 1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 7.5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工程采用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按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91号文件的规定,本工程税金取值为 10 %,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工程造价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 8025531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以低于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87号)文件中公布费率的下限。创文明标化目标市级 区级 其他: 无要求 。本工程暂不考虑执行温州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转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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