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合同汇总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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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合作合同汇总7篇 工程合作合同汇总7篇 随着广阔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开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帮大家的工程合作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

2、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承受甲方的各项监视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工程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平安的方式,一次包干价:1965042.2元,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

3、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根底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封顶付总造价的20%,内外粉刷时付10%,工程竣工付15%,余款5%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假设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5个月,质量到达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平安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

4、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第七条附那么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那么,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工程进入出口加工区实现

5、产业化。初步确定工程建立地点位于占地约亩。其中单独使用面积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立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应乙方。 2、土地价格 为表达对本工程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工程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本钱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高新区参照工程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立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

6、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立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立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根本建立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那么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立手续。 乙方那么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进场开公建立,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方案投入资金进展建立,保证建立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

7、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立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立的, 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 4、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保证甲方对本工程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工程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

8、),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工程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工程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详细金额 x 50% = 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 假设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 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

9、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号码: 乙方: (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号码: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那么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10、: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工程,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 资万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工程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工程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归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 内 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工程现场有关事

11、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 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那么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提交仲裁委员会进展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12、,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 (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那么,订立本协议。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工程进入成都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工程建立地点位于 占地约 亩。其中单独使用面积 亩,代征道路面积 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立管理部

13、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应乙方。 2、土地价格 为表达对本工程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 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工程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本钱与出让值差额计 万元,由高新区参照工程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立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立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 年

14、 月 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根本建立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那么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立手续。 乙方那么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进场开公建立,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方案投入资金进展建立,保证建立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

15、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立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立的, 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保证甲方对本工程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工程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工程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工程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详细金额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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