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496761578 上传时间:2023-07-18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1.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银发2001430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近年来,为维护支付结算秩序,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支取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对于加强现金管理,作 用十分明显。但近期,违规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又开始突出。少数金融机构违规进行大额现金支付,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大额现金交易 逃废银行债务、偷逃国家税款,甚至引发一些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以及存款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 打击利用大额现金支付进行的经济犯罪活动,促进银行转账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

2、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问题通知如 下:一、严格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的管理各开户银行应继续严格执行已经颁布的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各项 规定。为了便于企业生产和经营,对于企业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经人民银行批准,开户银行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 围内,可为开户单位办理现金收支。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企事业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银行未 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行政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单位转账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必须使用转账结算。二、严格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管理 20

3、02 年 2 月 1 日以前,各开户银行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库存现金 限额的核定工作 在大中城市银行开户的单位,可保留3 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在县及县以下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可保留 5 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 可保留 10 天以下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 各开户银衍 可按以上标准,重新核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并监督开户单位认真执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如需调整,原则上一年 调整一次。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超库存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回笼。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督促金融机构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情况 进行定期检查并形成制度,对于违

4、规的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都要给予经济处罚。三、加强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取大额现金的管理开户行不得为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将经营性资 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提供方便,并为其通过储蓄账户办理结算。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督促开户银行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 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资金从其个人储蓄账户及时划入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结算,并不得为其通过储蓄账户支取大额现金提供方便。 各商业银行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落实该规定。四、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除继续执行人民银行已经颁布的有关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 有关规定外,对于居民个人一次性支取 50 万元(含 50 万元

5、)以上大额现金的,或一日数次支取累计超过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开户 银行应单独登记并于次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五、严禁公款私存各开户银行应继续执行严禁公款私存的有关规定。对于单位付给个人小额劳务报酬等,如附有完税证明,开户银 行可以为其办理转入个人储蓄账户的业务,否则,不予办理。六、加强对银行卡存取现金的管理凡是单位持有的具有消费结算、转账结算(包括自动转账、自动转存、代发工资、代缴费用等)、 存取现金和一卡多户等功能的银行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入资金的,必须从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中转入,不得缴存现金,不得将销 货款存入。开户银行对持卡人持有的单位银行卡一律不得支付现金。对于

6、转入单位持有的银行卡中的转账支票,收款人必须写收 款单位的账户名称,不得将发卡的开户银行作为收款人。七、加强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大额提取现金的管理企业单位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银行不得为企业单位签发和 解付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因生产经营需要,个体经营者缴存汇票或本票保证金后,银行可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 但每张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不含 30 万元)。同一开户银行一日内不得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不含 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如果签发的每张现金汇票本票的金额超过30 万元或一日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以上的现 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须经开

7、户银行上级行批准并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八、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额现金支取的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 公司和金融期货公司等,是开户单位,不是开户银行。鉴于以上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上的特殊性,开户银行为其核定的库存现金 限额,必须报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保留超过开户银行为其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为防止非银行金 融机构坐支现金和违规支付客户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于当日营业结束前上缴开户银行。非银行金 融机构对单位客户办理股票交易、债券、保险以及期货交易业务,必须采用转账结算;对个人客户从事上

8、述业务应委托开户银行 收取或支付现金。证券机构不得将客户转账进来的资金通过有关账户转为现金支付。证券机构不得将单位转入的资金通过股市 投资后再转入个人储蓄存款账户、不得为其支付现金。九、加强对异常大额现金支取的监管开户银行应对柜台发生的异常现金支取活动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人民 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开户银行应密切配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对发生的异常大额现金支取行为进行调查。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 管理部应制定本地区异常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办法,并报人民银行总行。十、加强开户银行库存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应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发行库和业务库中选择一个,缴存和领取现金,确有困难的, 经人民银行当

9、地分支机构批准,可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业务库缴存和领取现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核定当地商业银行、城乡 信用社的业务库现金库存限额,对超过合理库存的部分,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及时督促商业银行以及城乡信用社及时缴存人民 银行发行库或业务库。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发行库管理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出人库服务措施,及时满足各商 业银行每日现金收付和缴存的需要,不得以增加业务量为由拒收商业银行及时缴存的现金。十一、加快各商业银行及全国金融系统大额现金支取管理监测系统建设各商业银行要改进现有的大额现金支付监管系统,加强科 技手段监控力度,完善电子制约程序,堵塞非正常支取现金的漏洞。设置必要的制约

10、程序,防止利用新的结算工具超额大额支取现 金。尽快建立本系统内部大额现金支取的检测网络,系统掌握本系统每月及每日大额现金支取情况。人民银行将建立全国大额现 金支取监测网络,监测全国大额现金支取情况。十二、开展一次大额现金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各商业银行要在2002年 2 月1 日前开展一次大额 现金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大额现金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制约机制和监管机制的运作情 况。通过检查,找出漏洞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并通过典型案件教育从业人员。根据大额现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各商业银行要进一 步建立和健全行内现金管理制度和完善管理措施,

11、固定管理岗位,确定管理人员,强化内部控制制度,使相关岗位能够互相制约和监 督,并对部分大额现金审批岗位实行轮岗以及进行离岗审查。健全和完善开户银行临柜大额现金管理、审批、登记以及备案制度, 定人定岗,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商业银行现金收支统计制度,按时上报现金收支情况。各商业银行不得以放松现金管理特别是以 放松大额现金支取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的竞争。各家银行要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下属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要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 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制定本辖 区大额现金管理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同时,要组织本辖区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认真学习和落实有关规定, 分析当地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大额现金支取管理的具体措施,明确现金管理责任。原有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与本通 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二O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