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关于处罚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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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级建造师法规处罚记忆: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 以罚款;2.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公司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指扣除成本后的获利部分);3.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将建筑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4.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5.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

2、以取缔,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6.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工程监理单位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公司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9.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而不招标,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

3、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审批部门可以暂停项目执行货真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10.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5万元的罚款;1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投标招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10万元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起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时评标委员会推

4、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中标无效,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1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盒中标人订立合同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中标项目金额510的罚款;14.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情况与资料、或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处以5万元25万元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和其他责任人处以单位罚款的5%10%,有违法所得的,没收,情节严重的,暂停资质取消准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15.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只是生产经营单位不

5、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须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给予的投资人处2万元20万元的罚款;1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给予的投资人处2万元20万元的罚款;17.未配备合格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

6、以下的罚款;18.不符合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9.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 的,并处1倍5倍的罚款;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并处2万元10万元的罚款;20.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当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10万元的罚款;21.非法转让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1倍5倍的罚款;不足5万元的

7、,并处1万元5万元的罚款;导致发生三次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2.订立非法免责条款的,对三次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10万元的罚款;23.事故等级划分: 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或者50100人重伤,或者5000千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较大事故,310人死亡,或者1050人重伤,或者1000千万元5000千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24.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一招下列规定

8、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25.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处罚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26.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

9、产有的职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控制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7.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事故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28.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事故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29.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 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

10、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30.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或不停止施工的,应;31.注册执业人员(包括建立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对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32.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

11、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不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33.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错挪用

12、费用20%50%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4.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2)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 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为实行封闭围挡的;(3)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4)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5)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

13、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35.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2)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3)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

14、时用电方案或装修施工方案的;36.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法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37.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5、1)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下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38.未提供安全设施和装置,保险限位等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9.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的,责令停业整顿,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0.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2)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3)未出具之间合格证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4)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4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2.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43.冒用或伪造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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