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之关于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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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问题的思考 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法。对于如何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并不陌生,而安全生产大检查所取得的成效及发挥的作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也是有目共睹的。本来,对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这一非常常见的工作似乎没有进行分析和探讨的必要,但当前有些人甚至是一些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必要性及其成效提出了质疑,认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影响了各级政府和各有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解决不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等等。因此,有必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地位、作用及影响因素等进行较为全面、客观的分析,给安全生产大检

2、查一个公正的评价,使其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提高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安全工作中的地位作用 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状况和工作需要而组织的规模较大、范围较广和影响较深的安全生产综合督促检查活动。它不同于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组织的日常检查活动,也不同于生产经营单位所开展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活动。就参与的主体及要素看,安全生产大检查具有明显的权威性、广泛性、综合性、严肃性和阶段性。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安全生产大检查具有重要的地位,发挥过并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安全生产

3、大检查是各级政府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定职责之一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第五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六十条明确要求“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事故的单位和场所安全故事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上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这些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工作中必须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职责并负

4、相应的责任。同时;这些规定实际上也明确了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不是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而是一种我们通常所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生产工作既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十项具有较强政策性、技术性、协调性和具有其自身运行规律与特点的综合性工作。从其内容看,包括了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整改、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等等。从运行过程及环节看,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部署、组织、协调、指挥、控制、落实、检查、反馈等等。不管从工作内容还是从运行过程各

5、环节的有机衔接看,检查都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内容、一个环节。没有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就不完整;没有检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就难以有效地贯彻;没有检查,安全生产运行各环节就可能出现断裂和脱节;没有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就无法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属于安全生产工作整体中“检查”这一范畴,是政府掌握、控制、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的重要手段。 3、安全生产大检查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基本方法之一。从理论上来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必须履行的职责及应承担的责任,法律法规等都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这些职责应该可以到位,责任应该得到落实。而且我国也初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

6、安全生产工作决策与执行、监督与检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应该得以正常有效地开展。但实际上,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运行中仍然存在不少令人担忧的问题,如有的地方、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具体,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落实、难落实、假落实的现象还较为普遍。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与落实,解决“严不起来,落不下去”的问题,各级政府除了通过开会部署、听取汇报、通报情况等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仍是一种有力、有效的方法,它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迅速、有力地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 、安全生产大检查足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的有效

7、形式之一。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关系方方面面,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营造一定的声势、形成良好的氛围,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印发资料、开辟专栏、开展讲座、发布安全生产情况、干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结果等都有利于增强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与认可。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则是让社会更好地了解安全生产的一种有效形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可以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边促进,可以直接面对有关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甚至从业人员,可以通过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进展情况及结果,可以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促使各级各有关部门更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使社会各界更了解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态度和行动,使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更明确并

8、做好自己必须做到和做好的工作,从而迅速形成一种重视、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5、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短期内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有力措施之一。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一个地区在事故多发或发生性质较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特大事故之后,或在一些重要的节假日或者重要政治、经济活动之前,总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而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总能发现不少问题、找出不少隐患。检查结束后,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也都会解决一些问题、整改一批事故隐患。同时大检查还能促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更为严密、可靠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因此,每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之后,一些地区总会出现一个安全生产的相对平

9、稳期,这个平稳期通常在一个月左右或更长些,在平稳期内,各类事故尤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通常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安全生产形势能保持基本平稳态势。 二、影响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的几种不良倾向 从多年的实践看,一些不良倾向是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大检查发挥应有功能与作用的“致命因素”,必须坚决加以克服。这些不良倾向是: 1、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主要表现:一是认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只是个形式,搞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形式主义,认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大量的问题,许多问题还是深层次的,不是一级政府和一个部门搞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就能解决的,搞安全生产大检查用处不大。但既然上级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搞也不行,口头上说一说,面上

10、再搞点检查活动也就可以了。由于存在这种认识,导致一些地方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深入、行动上不落实,大检查活动难以正常开展。二是认为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差不多,只不过是规模大点而已,反正是“老一套”、是“例行公事”,”年年安全大检查,年年都是老一套”,从而产生了“厌烦”情绪,因而不去认真分析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特有背景、要求及突出重点,不去认真研究如何实现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方法、内容及要求的创新,导致大检查的工作布置一般化、检查活动一般化、督促内宾一般化、实际效果一般化。三是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变为一种“表演”,认为已开展检查了,就是检查到位了,就可

11、以向上级政府、部门有个交待、向领导有个交待、向社会有个交待、向群众有个交待了。这种以应付的态度对待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结果,必然导致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粗对粗、工作要求虚对虚,检查重点空对空,使安全生产大检查变为名副其实的走过场。 2、上热下冷、逐级衰弱。突出表现:一是因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往往是在某一地区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多发之后,政府往往要求在定区域甚至是全国、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有的人就认为这是“一人生病、全家吃药”,是“多此一举”。特别是一些安全生产形势相对较为平稳的地区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就很难做到层层发动、深入开展,结果安全生产大检查出现一种奇特的冷热不均现象,即政府、部门热、生产经营单位

12、冷;上级政府、部门热,下级政府部门冷;出事故的地区热,没出事故的地方冷;出事故的行业热,没出事故的行业冷。结果整个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视程度一级比一级低、检查力度一级比一级弱、效果一级比一级差。二是一些地方尤其是县(市、区)级政府的有关领导对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应负的职责不了解、不清楚,认为安全生产大检查是一项临时性工作,不应由政府领导牵头组织,而是应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由于目前绝大部分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体制不顺、规格偏低、人手偏少、经费奇缺,有些部门不太愿意配合,有些部门虽派了人参加检查,但基本上还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特别是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人

13、员在场督促或检查时,一些相关部门的人员多是以“旁观者”的心态来应付,好像“事不关己”,这也是安全生产大检查一些在县、市(区)被弱化、淡化、虚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三是一些地方尤其是县级的政府各种中心工作多,应付上级的各种事务多、各种检查多,不少检查可以对县级政府进行“一票否决”,安全生产工作虽然重要,但并不是“一票否决”的行列,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其全局中心工作中难以排上应有的位置,未引起应有的重视。 、走马观花、浅尝辄止。突出表现:一是不求深入,即有些地方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只注重形式,事先发通知、打招呼、做准备,只重人走到、不重检查是否到位,似乎只要人走到,安全生产大检查自然就到位。二是不能深入。有

14、些地方安全生产大检查没有重点、抓不住重点,抓不住要害,又怕被说不负责不到位,不好交差,安排的单位检查多,为完成检查任务,只好走走看看,只能发现一些表层、细小的问题,无法深入检查,无法发现重要问题,无法了解安全生产的真实状况,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变为一种走访式的“普查。”三是不敢深人。有些地方不恰当地强调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谁检查谁负责”,客观上反而影响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深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强调“谁检查谁负责”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检查者的责任心,但从另一方面看却可能产生相反的效果。因为有些地方、有些单位存在着的重大问题、重大隐患有时往往不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可以解决的,而且被检查

15、单位的问题和隐患也常常不是检查者的能力和权限范围所能解决的。为了避免承受难以承受的“负责”之重,有些地方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时,检查者与被检查者似乎达成了一种“默契”,对于检查者来说,不愿到问题突出、隐患太多的地方和单位检查,因为万一查出问题或隐患,这些地方单位又解决不了,出了事故还要受“牵连”,还是不去为好。对于被检查者来说,也不愿将条件差、问题大、隐患多的单位排出来接受检查,因为被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越大、越多,被检查单位所在的政府或相关部门领导也感到脸上“无光”,如果被查出的问题、隐患没整改,一旦出事也要承担相当大的责任,划不来。这样一来,被检查的单位大多是基础较好、条件较好的地方和单位,

16、而那些基础薄弱、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最需要检查的地方和单位则往往成为检查的“死角”。四是不会深入。一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人员在进行检查或督查时,只重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检查,但对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没有再作进一步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上、制度上、投入上、机制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他们落实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保障制度及防范措施存在的问题则检查不到位。还有些大检查只查生产经营单位,但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决策,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定职责,是否认真进行监管,是否严格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检查则很不够,无法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产生应有的触动。 4、兴师动众、劳命伤财。主要表现:一是图表面的声势浩大,有些地方安全生产大检查热衷于图表面的浩大声势;似乎将造声势作为大检查钓目的,要求新闻媒体等连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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