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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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暂行)(内部控制制度第17号一人力资源政策附属办法之十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统筹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规范和促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持续、系统地进行,通过培训切实提升员工职业技能和职业化水平,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营、生产、科技开发和管理工作,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厂)(以下简称“各单位”)及全体员工。第二章培训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培训管理按照“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工合作”的原则协调公司培训资源开展各项培训工作。第四条培训工作职责(一)组织人力资源部职责组织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

2、源培训与开发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及经费的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培训系统规划和实施办法,制定并完善培训管理制度;2、统筹公司培训工作,负责公司各项培训计划及培训经费的审批,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未按要求执行的单位提出整改或考评意见;3、负责公司内部讲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建立公司课程体系,负责外部培训机构及培训讲师的甄选与管理;4、组织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能等级鉴定、职业资格取证培训、后续学历教育管理和人才推荐,建立并完善公司级员工培训档案。(二)各单位职责公司各单位是公司开展培训工作的组织机构,各单位专职或

3、兼职劳资员是培训日常工作的负责人,承担与组织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员相似职责,负责组织本部门各项培训活动。各单位职责如下:第一条制订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教育培训工作同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结合开展;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并制定呈报培训计划;3、组织实施内部培训和送外培训工作并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建立本单位培训记录台帐及员工培训档案;4、部分岗位员工取证培训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人力资源部协助开展。(三)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在公司培训工作中,担负本职位接班人及其下属的培养责任,应当对下属进行在岗培训,承担内部讲师的责任。(四)公司员工应明确自身培训需求,积极参与培训、遵守培训纪律并自觉将培

4、训成果落实到岗位工作中以改善工作绩效、养成良好工作习惯。第三章培训运行管理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应遵循相同的运行流程,主要包括培训需求调查流程、培训计划制定与调整流程、培训工作实施及监管流程、培训效果考核评估及培训结果应用流程。第六条培训需求调查(一)培训需求调查工作由组织人力资源部主导,各单位专、兼职劳资员承担调查工作职责,由车间(含车间)以上级别单位组织调查。(二)培训需求调查分为年度培训需求调查和日常培训需求调查,调查对象包括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操作类岗位所有人员。1、年度培训需求调查: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组织下年度培训需求调查,各单位调查项目负责人撰写调查

5、报告并填写矿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费用申请表(附表1),提交组织人力资源部审核。2、日常培训需求调查:各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培训需求调查,调查时可自行设计培训需求调查表进行抽样调查,也可以通过访谈、调研等方法确定培训需求。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由调查项目负责人撰写调查报告或计划并提交组织人力资源部。第七条培训计划制定与调整(一)年度培训计划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对年度培训需求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公司对培训的战略需求和各单位培训需求及计划统筹公司培训工作,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发布并组织执行。(二)当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者年度培训计划不能满足目前生产经营需求,年度培训计划内的一项或多

6、项不适应生产实际,需要开展新的培训时,该单位应当提交培训计划申请,组织人力资源部按权限报批后实施新的培训计划。对于各单位需通过请内部讲师或外聘教师开办培训班的形式开展的培训,需向组织人力资源部提交矿业公司办班培训及课酬申请表(附表2),经审批后组织实施。(三)组织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日常培训需求报告或计划进行分析,提出具体的培训项目计划或者向各单位提出培训立项意见。接到培训立项意见后,各单位应按照组织人力资源部要求提交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由组织人力资源部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并备案。第八条培训工作实施及监管(一)各单位应当按照公司年初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逐项执行培训项目。如果需要调整,应该按照培

7、训计划制定及调整流程向组织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组织人力资源部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并备案。(二)各单位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附表3),记录每一位员工参加的培训活动、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及个人培训效果评价。档案中记录的员工个人培训记录作为员工调整岗位、加薪、晋升的参考依据。(三)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培训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员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之中。(四)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对各单位员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向公司主管领导提交培训工作总结。(五)各单位实施培训过程中,应书面告知组织人力资源部或者邀请组织人力资源部人员参加培训监督。第九条培训效果考核评估、认证及培

8、训结果应用(一)每项培训结束时,由培训主体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理论、实作、讨论及抽查提问等,并于三日内将考核结果提交组织人力资源部并转交参训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属单位对参训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同时,组织人力资源部对培训进行跟踪管理,通过组织填写矿业公司培训效果评估表(附表4)的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抽样调查,及时对反馈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对培训工作进行有效调整。(二)对于各类外派学习或培训,组织人力资源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派培训人员进行跟踪调查,准确了解并掌握培训进展和实际效果;培训人员应积极配合、及时反馈培训实情,培训过程中须认真填写送外培训人员培训反馈表(附表5),培训结束后连同培训

9、总结提交组织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三)公司推行“岗位培训合格取证上岗制”,合格者取证上岗。合格证每两年复检一次,复检项目均合格者继续持证上岗。对于公司组织的各类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需再次参加培训,两次培训不合格者实行待岗,待岗期间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可向缺编岗位流动。(四)培训结束后学员应将在培训中获得的知识、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组织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的到各单位了解培训后学员行为的改变程度,并做好年度对各单位的培训考核工作,对各单位的考核将从培训需求调查、培训计划、培训组织实施和利用评估方法、培训效果等方面结合起来考核。(五)对于有明确专业技术规范、标准或有特殊需要规定的培训考核,应严格按

10、相关的标准、要求组织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由参训员工个人承担培训费用。第四章培训资源建设与管理第十条培训资源包括培训师资库、培训教材、培训设施设备、培训经费等。第十一条培训师资库(一)培训师资库分为内部师资库和外部师资库,组织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培训师资档案供各部门培训调阅使用。(二)内部师资库主要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技术尖子构成,享有一定的培训津贴,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负有培训员工的义务和责任。师资库初步建立后,组织人力资源部将通过内部师资授课技能提升的系统化培训和相应激励,优化和巩固公司内部师资库。(三)外部师资库是通过公司与各培训机构的合作,选定综合实力雄厚、能够长期合作

11、的培训机构,形成优秀培训机构、优秀职业培训讲师储备库,为公司送外培训奠定坚实基础。第十二条培训教材(一)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载体可以是书面文字、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形式,教材由组织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二)内部培训教材通过以下渠道建设: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分享与教训总结;公司本年度重大事件(成功或失败)案例;培训师组织开发;组织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发。(三)外部培训教材引入和消化公司聘请外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培训机构应提供教材,教材由组织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管理;公司员工参加送外培训的,应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教材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组织人力资源部存档。(四)培训教材的使用和管理教材进入课

12、程体系后,公司享有该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内部培训师需调用教材使用时,需填写申请表,经组织人力资源部审批认可后调用,并填写教材调用登记表。培训师有义务保证培训资料不以任何形式外传。组织人力资源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教材的检点和更新,及时剔除和处理废止使用的教材。第十三条培训设施设备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依照“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办公室统筹管理。第五章培训纪律第十四条培训考勤管理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部门(厂)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出现迟到、早退、中途无故退场情形的按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执行,由培训组织者或讲师进行记录并

13、将记录结果提供给其所属单位。员工培训签到考勤表详见附表6。第十五条培训纪律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须严格遵守纪律,按时到课,认真学习培训内容,做好笔记并自觉接受培训负责人的管理和考核。如出现扰乱课堂秩序的,由培训组织单位反馈给违纪者所属单位进行处理。第六章员工培训教育经费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公司每年按员工工资总额的L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员工教育培训。第十七条费用预算在制订年度计划时,由组织人力资源部分别确定各项培训所需的具体费用,并汇总为年度的培训预算。预算经费报总经理审批,并将培训计划和预算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14、。第十八条费用管理(一)计划内培训费用:计划内的培训费用,由组织人力资源部担负审核责任。内部有能力培训的课程,由内部讲师培训,以减少费用支出。(二)计划外培训费用:1、部门计划外培训需求和费用,由部门提出申请,组织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否则财务不予报帐。2、公司计划外培训需求和费用,组织人力资源部直接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九条费用分配费用分配原则:知识、技能培训是重点;生产技术部门培训优先于服务部门;专业技术骨干、关键及重点岗位员工培训重于一般员工培训;上年度涉及关键指标考核未达标的,应当首先满足该项目的培训。第二十条培训师课酬标准(一)内部讲师课酬标准:按讲师职

15、称级别或职业资格等级确定。1、具备中级及以下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下职业资格等级的,每小时课酬30元;2、具备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等级的,每小时课酬40元;3、具备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的,每小时课酬60元;4、具备正高级职称的,每小时课酬80元。(二)外聘教师课酬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第二十一条培训师课酬支付方法(一)岗位培训的考试考核工作应贯穿学前、学中、学后全过程,考试考核内容必须涉及必备知识,实务能力,学员态度等各个层面,能全方位反映学员的能力水平。对达不到要求的培训班,不予审批签发课酬。(二)课酬由各单位提交申请,经组织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交由财务部门支付。第二十二条培训经费管理与服务年限(一)以下几类培训,其费用须与为公司服务年限挂钩。1、各类送外专项培训:公司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参加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培训费用超过五千元的须为公司服务三年,超过一万元的须为公司服务四年,并以此类推。2、特种作业岗位及各类职业资格取证培训:员工取证后应为公司服务两年,否则应赔偿相应培训取证费用。3、其他公司认为必须签订服务期合同的。(二)培训费用的支付:1、培训费用由公司统一按规定支付。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住宿费、往返公司指定培训或工作地点的交通费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参训人员培训相关的费用。2、若参加人员不能获得相关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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