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五篇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496478246 上传时间:2023-10-24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2.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五篇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五篇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五篇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五篇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五篇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五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五篇(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文五篇执行异议申请书1申请人:_有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_我公司申请_城区法人民院判决我公司赔偿_公司借款纠 纷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经还了_公司_万元的现 金,而_公司因为自身原因无力销售任务,私自把_户客户的 房屋首付款占为己有,没有履行销售合同的规定打到我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号上,17 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额大约是_多万,而 实际当初我公司与_公司的借款只是元。即我公司已经远远超过需要支付的金额,如今_公司申请拍卖我公司的商品 房,实属不合理要求,无法律根据。综合上述,申请人认为在本案中。申请人已经全额履行了 判决书上的义务,贵法院继续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实和 法律根据

2、,特此向贵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恳求贵法院根据事 实情况,断定本案终结执行。此致_城区法人民院异议人:_年月日执行异议申请书2 案外异议人:(个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 信息。被异议人(原申请执行人):(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被异议人(原被执行人):同上恳求事项:恳求法院中止对的查封(或冻结、拍卖等)。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执行法执字第号裁定书过程中,查封(或冻结、拍 卖等)财产,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所有,现提出书面异议,恳 求贵院解除(或停顿、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写明理由及法 律根据)此致_市人民法院申请人:_日期:_执行异议申请书3异议人:,男,汉族,年

3、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联络 。在申请执行人肖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就民事判决书的强迫执 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王某 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恳求事项:恳求法院裁定中止执行被执行人王某的个人财产。事实与理由:年_月_日,异议人自主老宅(含宅基地和房屋)由政 府拆迁并负责安置。肖某(申请执行人)与黄学军(被执行人, 黄树科之子)原为夫妻。恰逢拆迁之际,肖某因婚姻关系而享 有一个自建房安置指标。年_月_日,异议人与妻子王某一次性缴纳建房资金 230311.93元,随后又全额垫资234523.94元用于购置家具和 装修房屋(详见民事起诉状)。年_月_日,肖某在

4、不支付一分钱的情况下,就拎包 入住搬进了新房。肖某与黄学军离婚后,以黄学军、王某为被 告提起“分家析产”诉讼。年_月_日,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讯决确定: 新桥沁园安置小区归肖某使用,王某应向肖某支付房屋折价款 165240元。异议人就该生效的判决执行事宜提出异议,恳请法院裁定 中止该判决的.执行。理由如下:一、异议人黄树科和妻子王某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 肖某支付建房款和装修费用,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纠纷。中止 执行是债务抵销、保护异议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二、执行申请人无正当工作、无收入来,为防止因执行申 请人挥霍无度而无法追回被执行的款项,中止执行是化解双方 矛盾的。三、生效判决客观上

5、存在超出诉讼恳求进展判决的情形, 业已进入再审申诉程序,不排除错判、误判的可能,中止执行 是维护法律正确施行的有效保障。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 行,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第 202 条的规定,提出异 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实在维护异 议人的合法权益。此致_市人民法院异议人:_年月日执行异议申请书4复议申请人:_,男,复议被申请人:_,男,复议被申 请人:_,男,复议被申请人:_,女,复议被申请人:_,女,复议恳求: 依法撤销江西省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_)字第21 号、 第 22 号执行裁定书。复议理由:一、原审法院作出裁定时适用中华人民共

6、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202条是错误的,应该适用第 204条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02条规定:“当事 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背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 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 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 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 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 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而第 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 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 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

7、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 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 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按照审讯监视程序办理;与原判 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这是对“案外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本案中, 复议申请人作为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原审法院作出执行异议 裁定时,应适用民诉法第 204 条的法律规定。二、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何为、苹果案件与复议被 申请人王大夏案件在诉讼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错误的。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解释第 1 条规定: “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 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

8、明材料。”在这 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均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鸭 梨在复议申请人处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次,这二案件的被执行人是鸭梨,而鸭梨及其夫艾小林 在复议申请人处均无债权。复议申请人既无才能也无义务协助 法院执行二案件。而原审法院却将这二案件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均向复议申请人送达,并采取了非正当的手段让复议申请人在 20_年 8 月 9 日的送达回证上签字。仅从程序上说,原审法院 在这二案件的诉讼保全措施上是不合法的。再次,纵使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永兴矿业具有债权,原审 法院也不应该向复议申请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早在 20_ 年 8 月 14 日,永兴矿业已将法定代表人由“艾小林”变更

9、为 “平民”。因此,原审法院应该向当时作为永兴矿业法定代表 人的平民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何为、苹果案件 与复议被申请人王大夏案件在诉讼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完 全错误的。三、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 债权,事情不清、证据缺乏。首先,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永兴矿业并无股份。在工商行 政管理局的登记管理档案中,从来没有一份合法有效的材料能 显示复议申请人在永兴矿业享有股份。其次,复议申请人是从平民处收买永兴矿业的股份,而并 不是从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处收买的。原审法院仅以复议申请人 在调查笔录中认可的“该矿是以平民的名义转让给明天的,全 部转让款为

10、 800000 元,明天已支付 400000 元,还有 400000 元于 20_年12月31日付清”来认定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 议申请人处享有债权,这一认定缺乏事实与法律根据。在调查 笔录中,仅能显示复议申请人从平民处收买永兴矿业的股份, 至于该股份是否为复议被申请人鸭梨以“平民”的名义在永兴 矿业的,并无证据予以证明。因此,从法律事实上讲,复议申 请人收买的永兴矿业股份即为平民所有,并非复议被申请人鸭 梨所有。原审法院认定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在复议申请人处具有 债权,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综上,原审法院认为复议被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人处享有债 权事实不清,证据缺乏。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过程中,程序不

11、 合法,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审法院作出的(20_)字第 21 号、第 22 号执行裁定书是错误的。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 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恳求法院撤 销这一裁定!此致_省某人民法院复议申请人:_20_年_月_日执行异议申请书5申请人:吴某,女,汉族,无职业。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张某系夫妻关系,贵院于_年 7 月 4 日,在强迫执行中将张维祥的银行退休工资卡给予冻结,由于 没有生活费,现已造成我们二位老人无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 的法律文书正予申请再审,对此,申请人认为,即使本案应该 履行义务,该债务也是张某个人之债,不应该损害和剥夺申请 人被扶养的权利和生活费用,贵院采

12、用的这一强迫执行措施, 已严重违背法律规定,故恳求立即依法解除冻结。我国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 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拘留、提 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局部的收入。但应当保存被执行人及 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背法 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 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按照该标准确定;”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申请人既是利害关系人又是案外人更 是其被执行人所扶养的家属。所冻结的工资卡额为 1100元, 工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假如按合理执行,申请人应享有的 550元不应在执行之列,剩余 550元,还应在保存被执行人生 活必须费用外,方可执行归还债务。上述异议恳请贵院认真考虑,期望执法的同时不该违法, 谢谢!此致_市人民法院申请人:吴某20_年_月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