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诊断参考标准培训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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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诊断参考标准培训手册目 录法定传染病分类与诊断标准鼠疫.5霍乱.6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7艾滋病.10病毒性肝炎.11脊髓灰质炎.16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18麻疹.19流行性出血热.20狂犬病.21流行性乙型脑炎.22登革热.23炭疽.24细菌性痢疾.26阿米巴痢疾.27肺结核.28伤寒和副伤寒.30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1百日咳.32白喉.32新生儿破伤风.33猩红热.34布鲁氏菌病.36淋病.37梅毒.38钩端螺旋体病.41血吸虫病.42疟疾.43流行性感冒.44流行性腮腺炎.45风疹.46急性出血性结膜炎.47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48手足口病.49感染性腹泻.52甲型H1N1流感

2、53人感染H7N9禽流感56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56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69 法定传染病分类与诊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28号相关规定,现就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调整事宜通知如下。一、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

3、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二、地方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种管理调整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病种调整工作要求,科室自行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切实做好上述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三、各科室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标准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技术文件,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对相关传染病诊断报告水平。要规范开展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定传

4、染病共分三类39种,其具体分类如下: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戊型、未分型)、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痢疾(细菌性、阿米巴性)、肺结核(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伤寒(伤寒、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期梅毒、期梅毒、期梅毒、胎传梅毒、隐性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甲型H1NI流感)、流

5、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鼠疫【诊断标准】一、 疑似病例:起病前10日内,曾到过鼠疫动物病流行区或有接触鼠疫疫源动物及其制品,鼠疫病人或鼠疫菌培养物的历史。突然发病,病情迅速恶化的高热病人,具有下列症候群之一者,应考虑为疑似病例。1. 急性淋巴结肿胀,剧烈疼痛、出现被迫性体位;2. 呼吸困难,咳血性痰;3. 具有毒血症候、迅速虚脱;4. 伴有重度中毒症候的其他症候群;5. 在没有接种过鼠疫菌苗的病人血清中,被动血凝试验1:20以上滴度的抗鼠疫菌杆菌F1抗体,或

6、用其他经国家级单位认可(确定)的试验方法检测达到诊断标准的,亦应做出疑似病例的追溯诊断。二、 确诊病例:1. 在疑似病人或尸体材料中检出具有毒力的鼠疫杆菌,是确诊首例鼠疫病人的唯一依据。2. 当一起人间鼠疫已经确诊后,在病人或尸体材料中检出鼠疫杆菌的F1抗原或血清F1抗体升高4倍以上,亦可对续发病例做出确诊。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1或2。【传播途径】 人间鼠疫主要由蚤类为媒介,主要途径为:鼠蚤人。肺鼠疫经呼吸道形成人人的传播,可迅速造成人类肺鼠疫大流行。【消毒】 对光、热、干燥及一般消毒剂均敏感,加热1001分钟,日光照射4-5小时及5%来苏儿、5%氯胺等均可迅速杀灭。 霍乱【诊断标准】(一)

7、疑似病例: 具有下列项目之一者:1. 凡有典型临床症状:如剧烈腹泻,水样便(黄水样、清水样、米泔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迅速出现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的首发病例,在病原学检查尚未肯定前;2. 霍乱流行期间有明确接触史(如同餐、同住或护理者等),并发生泻吐症状,而无其他原因可查者;(二)确诊病例:1. 凡有腹泻症状,粪便培养霍乱弧菌阳性;2. 霍乱流行期间的疫区内,凡有霍乱典型症状,(见疑似病例项目之一)粪便培养霍乱弧菌阴性,但无其他原因可查;3. 在流行期间的疫区内有腹泻症状,作双份血清抗体效价测定,如血清凝集试验呈4倍以上或杀弧菌抗体测定呈8倍以上增长者;4. 在疫源检

8、查中,首次粪便培养阳性前后各5天内,有腹泻症状者可诊断为轻型患者。临床诊断:具备2实验确诊:具备1或3或4【传播途径】 病人为主要传染源,病原体经水、食物、苍蝇及生活接触通过消化道传播。【消毒】 对热、日光、酸及一般消毒剂(含氯制剂、碘制剂)均敏感。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非典型肺炎病例的临床诊断标准(试行)1、流行病学史1.1发病前2周曾密切接触过同类病人或者有明确的传染给他人的证据。1.2生活在流行区或发病前2周到过非典型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2、症状与体征有发热(38)和下列一项或一项以上:咳嗽、呼吸加速、气促、呼吸窘迫综合征、肺部罗音、肺实变体征。3、实验室检查早期血WBC计数不升高,或降低。

9、4、肺部影像学检查肺部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呈网状样改变。5、抗菌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6、非典型肺炎的临床诊断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资料、症状与体征、实验室检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一旦病原确定,检测方法特异,即建立确诊病例的定义。疑似病例:1.1+2+3或1.2+2+3+4临床诊断病例:1.1+2+3+4或1.2+2+3+4+57、非典型肺炎重症病例诊断标准非典型肺炎病例符合下列标准的其中1条可诊断为非典型肺炎的重症病例:7.1多叶病变或X线胸片48小时内病灶进展50%;7.2呼吸困难,呼吸频率30次/分;7.3低氧血症,吸氧35升/分条件下,SaO293%,或氧合指数

10、300mmHg;7.4出现休克、ARDS或MODS(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8、备注8.1密切接触是指护理或探视非典型肺炎病例、与病例曾居住在一起(包括住院)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和体液。8.2非典型肺炎流行区是指有原发非典型肺炎病例,并造成传播的地区,不包括已明确为输入性病例,并由该输入性病例造成一定传播的地区。8.3病人可伴有头痛、关节酸痛、全身酸痛、乏力、胸痛、腹泻。8.4排除疾病:在诊断治疗过程中,要注意排除原发细菌性或真菌性肺炎、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肺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侵润症、肺血管炎等临床表现类似的肺部疾患。【传播途径】近距离呼吸道飞沫

11、传播是SARS传播最主要途径,其次是气溶胶传播,手接触是另一种重要的传播途径,是因易感者的手直接或间接接触了患者的分泌物、排泄物以及其他被污染的物品,经口、鼻、眼、粘膜侵入机体而实现的传播。【消毒】 紫外线及一般化学消毒剂均敏感,如含氯消毒剂、酒精、过氧乙酸等。 艾滋病【诊断标准】一、HIV感染者:受检血清经初筛试验,如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免疫酶法或间接免疫荧光试验(IFA)等方法检查阳性,再经确诊试验如蛋白印迹法(WesternBlot)等方法复核确诊者。二、确诊病例:1. 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又具有下述任何1项者,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1) 近期内(3-6个月)体重减轻10

12、%以上,且持续发热达381个月以上;(2) 近期内(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腹泻(每日达3-5次)1个月以上;(3) 卡氏肺囊虫肺炎; (4) 卡波济氏肉瘤;(5) 明显的霉菌或其他条件致病菌感染。2. 若抗体阳性者体重减轻、发热、腹泻症状接近上述第1项标准且具有以下任何一项时,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1) CD4/CD8(辅助/抑制)淋巴细胞计数比值1,CD4细胞计数下降;(2) 全身淋巴结肿大。【传播途径】1. 性接触传播;2. 血液传播;3. 母婴传播。【消毒】 70%乙醇、5-8%甲醛及0.2%次氯酸钠和漂白粉可灭活病毒,HIV对紫外线不够敏感。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一、 疑似病例:1. 最近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厌油、乏力、巩膜黄染、茶色尿、肝脏肿大、肝区痛、乏力等,不能排除其他疾病者;2. 血清ALT反复升高而不能以其他原因解释者。(一) 甲型肝炎(HA):1. 病人发病前1个月左右(2-6)周,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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