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课程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升内训师课程开发能力,梳理沉淀知识经验,实现隐性知识显性化, 构建公司知识资源库, 特制订本办 法第二条 课程开发是一项长期工作,坚持稳步推进,保证课程开发质量所开发课程,须处于公司制定的课程体系框架 下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 于股份及各公司第二章 定义及分类第四条 课程开发是指根据岗位胜任力模型做出需求分析,确定课程目标,编制教学内容、设计相关教学活动,并进行计划、组织、实施、评价、修订,以最终达到胜任岗位、改进工作为课程目标的工作过程所开发课程按照呈现形式及时长分为标准课程、微课程和案例 , 按照适用群体分为领导力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课程和技术工人课程第五条 课程开发分为首次开发和二次开发首次开发是指由公司内训师自主设计和开发二次开发是指内训师在引进课程的基础上进行内化或优化课程开发要体现三友特色及原创性,不得抄袭拼凑第六条 标准课程是指以系统讲授为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针对结构性的知识、技能进行完整呈现的教学内容,时间不少于一标准课时( 60 分钟 / 课时)第七条 微课程是指以“短时高效” 、“碎片化学习”的课程设计理念,用 PPT、讲授、情景剧等形式,针对某一技能或.知识点进行视频呈现的教学内容。
微课程时间为 10 分钟 / 课时,主要以学习或移动学习为目的,与标准课程一样具有完整的教学设计环节第八条 案例开发是指围绕培训目的,将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事件进行典型化处理,提炼隐性知识,形成可供思考、分析、学习的课程素材的工作过程第三章 责任单位与开发主体第九条 领导力课程开发 , 以培训中心为责任单位,以二级以上内训师为带头人所组建的团队为开发主体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课程开发 , 以股份公司职能部室为责任单位,以相关专业内训师为带头人所组建的团队为开发主体第十一条 特有工种技术工人课程开发 , 以各子公司为责任单位,以该公司相关领域内训师为带头人所组建的团队为开发主体第十二条 新员工及通用工种技术工人培训课程 , 以培训中心为责任单位,以公司相关领域内训师为带头人所组建的团队为开发主体第十三条 新员工、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培训课程,以内训师结合公司实际进行自主开发领导力课程或公司不具备开发条件的由外部引进,进行二次开发第十四条 培训中心负责编制计划、 开发、 监督进程、组织评审等工作第十五条 责任单位负责课程开发计划的组织申报,团队组建、课程初审等工作课程开发团队及授课讲师有责任对所开发的课程进行持续知识更新与优化。
第四章 开发流程第十六条 开发流程1. 提出申请各责任单位结合公司课程开发任务, 组织提出课程开发申请2. 评估需求培训中心结合公司现有资源,对课程需求、可行性等进行评估,报相关领导审核后,确定年度开发计划3. 组建团队以公司内训师为主,每门课程组建 3-5 人的开发团队,重大或开发难度较大的课程,可适当增加人员4. 实施开发课程开发按以下步骤操作:( 1)定位课程目标一是确定接受培训的主体,二是以提高岗位胜任能力、改善工作绩效为目的,确定培训达到的效果(标准) ,即通过培训,受训者应该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2)构建课程框架根据课程目标,对课程所需知识点进行梳理、编排,设计课程实施路径,撰写课程大纲 3)开发教学内容根据课程大纲,开发案例萃取知识,选取适当素材充实教学内容 4)设计教学策略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手段,设计课程实施方案,提升学习效果 教学手段包括教学方法及工具 教学方法有讲授法、研讨法、视听法、角色扮演法、案例分析法、户外训练法、游.戏模仿法等教学工具包括板书、 PPT、音乐、动画、视频、实物、模型、实验、肢体语言等 5)组装课程素材根据教学策略,通过设计课程 PPT、编写教案和逐字稿、制作视频等完成课程设计。
5. 完善固化课程开发团队依据课程开发成果(包括课程需求、教案、逐字稿、案例、 PPT、视频、教学准备清单等文案资料) 、试讲评价及课程实施情况,自行完善修订固化课程第五章 评审改善第十七条 评审公司成立由相关专业领导及内外部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根据开发成果所包含的知识、技能在工作中的应用程度、对提升工作绩效的作用效果以及对促进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度,判定评审结果,评定课程等级第十八条 等级专家评审组从课程目标、 课程结构、 内容质量、 案例设计、教学手段等维度进行评审打分, 将标准课程评定为精品、 一级、二级三个等级精品课程:课程内容系统性强,有深度,能体现出开发团队深厚的理论功底、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学员的管理或技术水平提升有切实的推动作用一级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能熟练使用课程开发技巧,案例生动鲜活,课程结构严谨,试讲效果突出二级课程:课程目标具体,知识点把握精准,挖掘深入课程结构完整,试讲中互动积极,学员收获明显微课程及案例不分等级第十九条 课程改善为保证课程实用性、时效性,不断提升课程质量,开发团队或内训师可提出课程完善计划,一并纳入年度课程开发计划经改善的课程可申请二次评定,重新确定课程等级。
第六章 费用第二十条 开发费用1. 标准课程中,精品课程 1000 元 / 课时,一级课程 800 元/ 课时,二级课程 600 元 / 课时经专家评审组二次评定,晋升课程等级的,将按照晋升前后等级差额发放2. 微课程 100 元 / 课时3. 鼓励全员参与案例开发,根据实际工作提供案例一经审验采用,按照 50 元 / 个的标准发放案例开发费4. 领导力、专业技术人员、新员工课程开发费由股份公司承担,技术工人课程开发费由各公司承担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培训中心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