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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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阳师范学院高校生素养拓展学分制实施方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行共青团中心、教化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高校生素养拓展安排”的看法和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教化改革,全面推动素养教化的确定精神,更好发挥课外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加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实力,培育适应时代发展须要的高素养人才,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实施高校生素养拓展安排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素养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是学校学分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课内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学格外,必需同时获得不低于8个素养拓展学分,达到学分制的有关要求,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第三

2、条 素养拓展学分与素养拓展安排有机统一,本科生在学期间应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3个方面分别获得不低于2学分,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3个方面累计获得不低于2学分。 第四条 校高校生素养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是学校素养拓展学分实施认证的组织领导机构,校学生素养拓展认证中心(校团委)是学校素养拓展学分的实施机构,详细负责本科生素养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和学分认证工作。 第五条 各院(系)高校生素养拓展认证中心是素养拓展学分的详细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学分认证和学分卡的填写登记,结合专业特点丰富素养拓展内容,引导学生顺当完成素养

3、拓展学分。 第六条 学生在学期初将个人素养拓展(含申请学分)登记表报班素养拓展小组,由班素养拓展专题会议提出建议学分,经院(系)素养拓展认证中心同意后报校素养拓展认证中心,再由校素养拓展认证中心会同教务处核准后,即为认可学分。 第七条 素养拓展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别状况未修满8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经院系素养拓展认证中心审批,报校素养拓展认证中心同意后,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第八条 校素养拓展认证中心会同教务处,于每年的四月对累计修满8个素养拓展学分的毕业生进行统核,确定无误后统一录入学生学籍总表,并通知学生本人。其次章 细 则 第九条 本科生获得学术科

4、技与创新创业学分评分细则。 1.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学分为必修学分,本科生在学期间在此方面应获得不低于2个学分。在此前提下,学校激励学生多修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学分。 2. 学生在一学年中,参与多项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所得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作品或成果参与多项竞赛的,按最高学分计算,不得累加。 3. 学生发表学术探讨论文,以收到采稿通知书或正式出版刊物为准。学术探讨成果为合作项目的,计分自其次作者依次递减20,取整数记分。 4. 学校激励学生以各种形式参与学校或社会组织的重要科研项目的探讨工作,并依据其参与科研工作时间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相应分值的学分。学生参与课题探讨,认定满10小时记0.

5、2分,最高为2学分。学生在申请学分时,须要供应其所参与科研项目负责老师的签字。 5. 学生获得学分的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原则上以每学期校高校生素养拓展认证中心公布的活动为准,临时活动的学分认定以校高校生素养拓展认证中心授权发布的公告为准。 6. 学生假如不能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方面获得嘉奖,只要在其素养拓展证书上有关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方面纪录认可的项目达到6项,即可获得2个学分,超过6项,以2分为限。项目获奖等级或内容分值学术论文权威学刊(SCI)第一作者6学分核心学术刊物第一作者5学分重要学术刊物第一作者4学分一般学术刊物第一作者3学分专著与课题探讨国家级第一完成人6学分省部级第一完成人

6、5学分地市级(学校级)第一完成人4学分地市级以下(院系级)第一完成人3学分学术科技与创新创 业 竞 赛国家级第一完成人一等奖(以上)6学分二等奖5学分三等奖4学分优秀奖3学分省部级第一完成人一等奖(以上)5学分二等奖4学分三等奖3学分优秀奖2学分地厅级 (学校级)第一完成人一等奖(以上)4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2学分优秀奖1学分院系级第一完成人一等奖(以上)2学分二等奖1学分三等奖0.5学分优秀奖0.2学分7. 学生获得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嘉奖学分的详细分值和项目,可参照下表 进行。第十条 本科生获得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评分细则。1.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为必修学分,本科生在学期间在此方面应

7、获得不低于2个学分。在此前提下,学校激励学生多修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 2. 学校支持各级组织引导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培育公民意识和奉献精神,提高思想道德情操、创新实践实力和就业创业实力。 3. 学生在一学年中,参与多项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所获素养拓展学分可以累加,但在同一活动中不得重复记分。 4. 学生在学校组织以外参与各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需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否则不得申请相应学分。 5. 学生获得学分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以每学期校高校生素养拓展认证中心公布的活动为准,临时活动的学分认定以校高校生素养拓展认证中心授权发布的公告为准。

8、6. 学生应主动参与学校和各院系日常组织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只要其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方面的表现,在素养拓展证书上纪录认可的项目达到6项以上,即可获得2个学分,超过6项,以2分为限。7. 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学分及嘉奖学分可参照下表进行评定。项目获奖等级或内容分值社会实践与志愿(公益)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获得国家表彰6学分获得省级表彰4学分获得学校表彰3学分获得院系表彰1学分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团队队员获得国家表彰或被中心媒体报道4学分获得省级表彰或被省级媒体报道3学分获得学校表彰或被地市媒体报道1学分获得院系表彰或被学校媒体重点报道0.5学分参与学校重点

9、组织的实践或服务团队1学分参与院系重点组织的实践或服务团队0.5学分参与一般性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0.2学分社会实践成果获得国家级嘉奖或被国家级媒体公开发表或报道6学分获得省级嘉奖或被省级媒体公开发表或报道4学分获得地市级嘉奖或被地市级媒体公开发表或报道3学分获得学校嘉奖或被学校媒体公开发表或报道2分获得院系嘉奖或被院系内部自办刊物发表1分注:在一学年中注册志愿服务服务活动时间累计达到48小时者,记1学分。 第十一条 本科生获得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评分细则。 1.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为必修学分,本科生在学期间在此方面应获得不低于2个学分。在此前提下,学校激励学生多修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

10、分。 2. 学校支持各级组织广泛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综合素养提高的校内文化活动,引导帮助学生在活动中健康身心、陶冶情操、完善素养。 3. 学生在一学年中,参与多项校内文化、体育活动所获素养拓展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参与多项活动应按最高成果记分,不能重复累加。 4. 学生在学校组织以外参与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方面的活动,需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否则不能申请相应学分。 5. 学生获得学分的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活动,原则上以每学期校高校生素养拓展认证中心公布的活动为准,临时活动的学分认定以校高校生素养拓展认证中心授权发布的公告为准。 6. 学生应主动参与学校日常组织的校内文体活动,其参与校内文体活

11、动在素养拓展证书上纪录认可的项目达到6项以上,即可获得2个学分,超过6项,以2分为限。 7. 学生参与各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活动获得学分及嘉奖学分可参照下表进行评定。项目获奖等级或内容分值文艺体育比赛国家级一等奖(金奖)5学分二等奖(银奖)4学分三等奖(铜奖)3学分优秀奖(激励奖)2学分省部级特等奖(破记录)5学分一等奖(金奖)4学分二等奖(银奖)3学分三等奖(铜奖)2学分优秀奖(激励奖)1学分地学 厅 校级 级特等奖(破记录)4学分一等奖(金奖)3学分二等奖(银奖)2学分三等奖(铜奖)1学分优秀奖(激励奖)0.5学分院 系 级特等奖(破记录)3学分一等奖(金奖)2学分二等奖(银奖)1学分三等

12、奖(铜奖)0.5学分优秀奖(激励奖)0.2学分文艺体育活动国家级参与者2学分省部级组织者3学分参与者0.51学分地厅级 学校级组织者2学分参与者0.20.5学分院系级组织者1学分参与者0.10.3学分注:学生作为文艺、体育活动组织者的认定,须要学校主办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且同一活动项目的组织者最多不得超过3人。学生凡仔细参与校高校生艺术团和校体育运动队训练,累计达18次记1学分。 第十二条 本科生获得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学分评分细则。 1. 本科生在学期间,应仔细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主动参与学生工作和社团活动,主动参与职业技能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认证,在三个方面

13、累计获得不低于2个学分。在此前提下,学校激励学生在以上三个方面多修学分。 2. 学生的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与素养拓展的其它方面有机统一,学生在此方面的表现应体现出敏捷性和导向性,以写实性记录的方式体现,与学分间不存在严格的数学换算关系。(如参与青校培训可获得1学分,评为优秀学员加0.5学分,参与发展对象培训班可获得1学分) 3.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评分对象主要为现任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学工、团学工作学生助理、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以及在校团委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 4. 本科生在学期间,应依据社会发展须要主动参与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职业

14、资格与技能培训,增加自身的就业竞争力。学生在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方面的表现,体现柔性原则,以写实性记录为主,学校不作硬性的学分要求,同时嘉奖14个素养拓展学分。 5. 学生在学期间,其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方面的表现,在素养拓展证书上纪录认可的项目达到6项以上,即可获得2个学分。6. 学生参与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所得学分按以下方法评定。项目活动与工作经验考核结果获得分值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学生工作助理(2人以下)学年考核优秀4学分学年考核良好3学分学年考核合格2学分校学生会部长、委员,院系学生会副主席、团总支组织部长,重要学生社团负责人学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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