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7篇).doc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496002725 上传时间:2023-07-21 格式:DOC 页数:45 大小:6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7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7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7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7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7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7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7篇).doc(4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第十三条由于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生产安全的,集团公司将按以下办法予以处理:(一)处理等级分为经济处罚、通报、黄牌警告、红牌警告、降薪或降级处分六个等级;(二)一年内获三次通报警告处一张黄牌警告;(三)一年内获二张黄牌警告处一张红牌警告;(四)对于失职违纪的责任者给予降薪或降级处分。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分管领导及单位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发生事故的,按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的,处_元以上_元以下经济处罚;(二)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存

2、在重大隐患,经检查发现逾期未整改的,处_元以上_元以下经济处罚;(三)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客运安全调度纪律,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有可能造成损害后果及严重社会影响的,处_元以上_元以下经济处罚。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单位和主要责任人黄牌警告一次,并按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处理或经济处罚:(一)每发生一次翻车事故,死亡_人、重伤_人及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_万元以上_万元以下责任事故的;(二)一年内发生三起死亡_至_人的一般责任事故的;(三)发生一次职工因工死亡_人,或重伤_人责任事故的;(四)发生一次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_万以上_万元以下责任事故的;(五)安全_机构不健全,岗位

3、责任制不落实,未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六)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三违”现象突出的。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按上列第十九条规定处罚或按安全生产责任状处以罚款并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红牌警告一次。(一)发生一次_人以上_人以下死亡,或_人以上_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_万元以上的较大责任事故的;(二)检查发现特别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的;(三)安全工作落不到实处,严重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第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除按上列第十三条规定处罚外,给予降薪或降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4、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事故的;(二)发生一次_人以上死亡,或_人以上重伤责任事故的。第十八条被出示一次黄牌,对责任单位发文通报;被出示一次红牌,发文全司通报,处予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警告处分;一年内被出示两次红牌,发文全司通报,处予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降薪或降职处分;一年内被出示三次红牌,发文全司通报,处予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并撤消行政职务;对获_次警告的安全管理人员,调整工作岗位,不再担任安全管理工作。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实施。单位和个人对处罚结果不服的,可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申请复议。第二十条被公司出示红牌警告的单位和有关

5、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向公司写出检讨。被出示黄、红牌警告期限为三个月、六个月或十二个月,到期自动解除。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不影响司法机关对事故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一经查出,加重处罚。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所称责任事故是指与管理责任有关的事故,如涉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的事故;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因失职,渎职和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事故。第二十三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和集团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发生一般及其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罚款由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共同按比例承担;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

6、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罚款由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安委会成员共同按比例承担。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二)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本司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三、本公司安保科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四、各公司、部门经理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

7、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五、事故处理分工:1、安保科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2、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3、各公司、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安保科调查;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

8、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6、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_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六、各公司、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_%-_%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_%至_%的处罚;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2、不接受主

9、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8、指挥不当或乱指挥的。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事故单位处罚_元以上_元以下罚款,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等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_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八、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

10、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格式版(三)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我项目部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_安全生产法和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要求:1.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2

11、.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3.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4.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_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_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12、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旁站、宣传和教育工作。7.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行为: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2.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3.对隐瞒、拖延或慌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4.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5.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6.不按规定对职

13、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的。7.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8.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9.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10.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11.事故发生后,不积极_抢救,以至事故扩大,导致事故更加严重的。12.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13.违反事故处理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者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14.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造成事故的。15.因安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对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监察不力责任的。三、行政追究的种类。(1)警告(2)严重警告(

14、3)记过(4)记大过(5)降级(6)撤职调离岗位(7)开除留用(8)除名(9)追究刑事责任四、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1、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追究。2、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4、各有关部门、施工队(班组)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项目部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原则的行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生命、项目部财产安全,依据_安全生产法、_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城建七公司等

15、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有部门和人员。第三条项目部本着“谁施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产品、活动或过程的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项目部对安全管理实施责任追究。(一)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二)公司是项目部生产安全管理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是其职责中重要组成部分。第四条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将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一)发现并上报重要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造成安全损害后果的。(二)在危急情况下,实施救援行动,减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三)在完善、改进、发展、研究项目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效果显著的。(四)一贯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或长期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五)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检举的。第五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