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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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手册。二三年三月一、整治的背景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村(居)民自建房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深刻。2020年6月18日,广西防城港一自建房一楼店铺因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电气故障引燃纸箱等可燃物导致发生火灾,共造成6人死亡;2020年8月5日,广西百色一自建公寓房电动车电池爆炸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发生火灾,共造成6人死亡;2021年6月25日,河南商丘震兴武馆因使用蚊香不当引燃周边可燃物导致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2022年北京昌平“222自建公寓房火灾造成5人死亡、30多人被紧急疏散;安徽蒙城”222自建出租房火灾造成5人死亡、

2、4人受伤。我省村(居)民自建房火灾也经常发生,2019年10月9日,赣州南康一自建房店面因遗留火种导致火灾,造成4人死亡;2019年12月170,吉安市一村民自建房小卖部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这些火灾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村(居)民自建房在用于生产、经营、租住过程中,普遍存在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单位(场所)自防自救能力差、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

3、火灾风险综合治理,集中排查、突出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根绝用于生产、经营、租住使用的自建房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二、整治的范围本次治理的范围是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结合本地工作方案整治范围,细化完善指导手册。三、自建房火灾风险整治内容、检查方法及整改要求1.整治内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检查方法:现场检查临时房屋是否采用彩钢板搭建,双层采钢板内部的夹芯是否为易燃可燃材料(如使用易燃可燃的聚氨酯材料),是否采用易燃材料(如易燃玻璃钢材料)搭建临时房屋。查看检测报告或现场行简易燃烧试验,观察是否有明火、冒黑烟并伴有滴

4、落物,如有则燃烧材质不达标。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2 .整治内容: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检查方法:现场检查自建房屋顶、围护结构(如外墙)、房间隔墙(房间之间的墙)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查看检测报告或现场行简易燃烧试验,观察是否有明火、冒黑烟并伴有滴落物,如有则燃烧材质不达标。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3 .整治内容: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检查方法:现场检查住宿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其住宿与非住宿部位是否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

5、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整改要求: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当难以完全分隔时,不应设置人员住宿,或不得设置生产、经营场所。4 .整治内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自建房公共部位、走道、楼梯间、楼梯间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整改要求:搬移至室外安全地点停放、充电。5 .整治内容: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是否正对或靠近建筑

6、外窗、安全出口。整改要求:落实防火分隔,封闭外窗,改造安全出口,或拆除违规设置的集中停放、充电雨棚,将室外集中停放、充电设施转移至安全地点。6 .整治内容: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或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或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是否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是否少于2个。整改要求: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增设疏散楼梯、安全出口。7 .整治内容: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检查方法:现

7、场检查自建房外窗、疏散走道部位是否安装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整改要求:拆除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或设置长宽净尺寸分别不小于1米、0.8米且向外开启的紧急逃生窗口。8 .整治内容: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设置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检查方法:现场检查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液氨制冷剂的冷库是否与住宿设置在同一栋房屋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是否设置了居住场所。整改要求:搬离租住人员或搬离冷库、易燃易爆危险品。9 .整治内容:已形成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检查方法:现场检

8、查集中连片设置的生产、经营、租住的村(居)民自建房耐火等级、防火分隔、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室内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是否在村(居)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位置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和固定消防宣传点。整改要求:连片设置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钢筋混凝土或砖墙结构),建筑与建筑之间不应小于6米,当不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隔离带进行防火分隔;连片区域应设置消防车道,车道的净宽、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米,纵横相连、间距不宜大于160米,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严禁设置隔离桩、栏杆等障碍设施,不得堆放土石、柴草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应设

9、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应小于200立方米,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车、机动消防泵、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应建立微型消防站,明确专(兼)职队员,加强消防业务技能训练。不能达到要求的区域由乡镇(街道)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市级督办、县级组织整改。10 .整治内容:火源、电源和气源使用管理情况。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吸烟;违规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使用明火是否无人看管,落实防护措施。检查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绝缘层破损、水浸受潮;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是否安装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上;配电箱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仓库内是否违规使用卤鸨灯等高温照明灯

10、具;生产、经营结束时,是否关电、关气、关火。进入建筑内以及厨房、锅炉房等部位的燃油、燃气管道是否定期检查;公共建筑内的厨房烟道是否落实每季度清洗至少一次要求。整改要求: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当场或限期进行整改。I1.整治内容:易燃可燃物品使用管理情况。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是否违规存放汽油、酒精、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易燃可燃物品是否违规堆放在屋顶、楼梯间、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整改要求:汽油、酒精、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应严禁存放在居住建筑内;易燃可燃物品不应堆放在楼梯间、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等影响安全疏散的部位。12 .整治内容: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与

11、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备灭火器,设置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公共厨房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现场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完好有效。(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方法附后)整改要求: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鼓励安装独立智能火灾探测器、简易自动灭火系统,并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13 .整治内容:值班值守情况。检查方法:查看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是否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且持证上岗;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在岗,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熟悉岗位职责。整改要求:督促单位落实值班值守

12、要求。14 .整治内容:应急处置能力。检查方法:询问员工是否熟悉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场所性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I,是否开展训练和消防演练;抽查员工是否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整改要求:督促单位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15 .整治内容: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的合用场所(俗称三合一场所)。检查方法:依据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现场检查是否在甲、乙类(如汽油、煤油、0#柴油、液化石油气)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内设置住宿;是否在厂房和仓库设置住宿;是否在建筑面积大于250(2的商场、市场内设置住宿;是否在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住宿;是

13、否在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如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及三级以下的建筑设置合用场所;是否在地下建筑设置合用场所。整改要求:对违反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的场所,由乡镇(街道)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市级督办、县级组织整改,整改期间应停止生产、经营和住宿。四、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方法1.灭火器(1)检查灭火器罐体是否完好、无锈蚀,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喷嘴及喷射软管是否完整、无堵塞。(2)检查灭火剂选型是否正确。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14、3)检查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干粉灭火器出厂满5年和维修后每2年应进行检修,出厂满10年的,应报废。(4)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5)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米。灭火器箱不得上锁。(6)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7)灭火器不得设置在

15、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2.消防应急照明灯(1)封闭楼梯间、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要设置消防应急照明。(2)消防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3)查看消防应急照明灯有无遮挡,按下测试按钮或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是否迅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测试两个应急照明灯之间地面中心的照度是否符合规定。(4)应急照明灯的安装高度是否为距地面2.2-2.5米。3 .疏散指示标识(1)疏散走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标志。沿疏散走道设

16、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2)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3)查看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问距是否符合规定,指示方向是否准确,标志有无遮挡;疏散指示标志平时应处于持续常亮状态,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4 .室内外消火栓(1)室外消火栓:应查看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栓体及各部分组件是否完好。抽取至少1具室外消火栓进行测试,有条件的用消火栓测压计测试水压(压力不应小于0.14MPa);不具备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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