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18(附答案解析)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495899572 上传时间:2023-05-09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5.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18(附答案解析)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2022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18(附答案解析)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2022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18(附答案解析)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2022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18(附答案解析)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2022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18(附答案解析)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18(附答案解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18(附答案解析)(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2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附答案解析)1.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A.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B.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C.确定管理人的报酬标准D.对外代表债务人E.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答案:A、B、E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

2、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2. 多选题: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有( )。A.证据先行登记保存B.交通管制C.强制进入场所D.拍卖查封的财物E.强制教育答案:D、E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其他强制措施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

3、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的交通管制、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强制进入场所、无线电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通信管制等。选项DE属于行政强制执行。3. 多选题:某县税务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偷税行为,稽查局立案后于2018年5月20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后,对该酒店的账簿及记账凭证进行了核查;同时经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该酒店当年14月份采取少列收入的方式偷税150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县税务稽查局于5月28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在提供纳税担保后,于5月31日向该县

4、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县税务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于6月10日以该酒店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税务部门在本案处理中的不当之处有()。A.处罚程序违法B.派2名稽查员进行检查C.罚款未适用听证程序D.县税务局超越法定期限作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裁决E.县税务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答案:A、D、E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1)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本案中稽查局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所以选项A符合题意。(2)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所以选项

5、B不符合题意。(3)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税务机关作出吊销行政许可证件的决定等。所以选项C不符合题意。(4)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所以选项D符合题意。(5)纳税人在提供相应担保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且缴纳罚款不是复议前置条件。所以选项E符合题意。4. 多选题: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可转让)出质给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没有办理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股权不能出质,但可以抵押B

6、.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C.乙对该股权不享有质权D.应对股权进行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乙的债务E.没有办理登记不影响质权的效力答案:B、C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权。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所以选项A 错误。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所以选项B 正确。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本题中,甲乙没有进行登记,所以质权不发生效力。所以选项C 正确,选项D、E 错误。5. 多选题:2017年10月,浙江省某市税务局排查发现该市某铁合金厂金属分厂(下称“金属分厂”)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36份。金属分厂厂长孙某通过各种关系,多次宴请稽查局副局长袁某及办案人员,向袁

7、某送礼说情,并出资请其到上海等地游玩,还将一辆轿车借给袁某使用(后低价卖给袁某),总价值5万元。2018年11月,袁某在案件事实未查清的情况下,对涉嫌虚开的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上级汇报,认定其中5份虚开发票定性为善意取得,其余31份发票不构成虚开。市税务局经审查后认为,该案涉嫌虚开专用发票的疑点甚多,定性为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理由不充分,需彻底清查,但袁某对调查工作既不研究,也不部署。后来,稽查局在没有取得新证据的情况下重新出具了稽查报告: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虚开,其中5份发票定性为恶意取得(经查为从某贸易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某手中购买),其余31份发票也构成虚开,建议补交税款65万余元,并

8、处一倍罚款。2019年12月,市税务局指示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但袁某不执行市局决定,未将该案移送,致使税款不能及时得到追缴,犯罪分子不能及时得到追究。根据刑事诉讼法,在刑事案件庭审中,被告人袁某有权( )。A.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B.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获得由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的刑事法律援助C.作最后陈述D.查阅案卷材料E.提出抗诉答案:A、B、C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庭审中被告人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1)辩护及委托辩护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自行辩护,司法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

9、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由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的刑事法律援助。(2)有权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有权另行委托辩护人。(3)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得辩护律师为其提供的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4)被告人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作出陈述和辩解。(5)被告人有最后陈述权。(6)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法定回避情形的,有权要求其回避。(7)对于公安司法

10、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要求解除。(8)在侦查中,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9)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的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裁定或者判决,被告人有权提出上诉。(10)对于各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权提出申诉。(11)有权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12)在依法告诉才处理的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中,作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6. 多选题:2017年10月,浙江省某市税务局排查发现该市某铁合金厂金属分厂(下称“金属分厂”)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36份。金属

11、分厂厂长孙某通过各种关系,多次宴请稽查局副局长袁某及办案人员,向袁某送礼说情,并出资请其到上海等地游玩,还将一辆轿车借给袁某使用(后低价卖给袁某),总价值5万元。2018年11月,袁某在案件事实未查清的情况下,对涉嫌虚开的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上级汇报,认定其中5份虚开发票定性为善意取得,其余31份发票不构成虚开。市税务局经审查后认为,该案涉嫌虚开专用发票的疑点甚多,定性为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理由不充分,需彻底清查,但袁某对调查工作既不研究,也不部署。后来,稽查局在没有取得新证据的情况下重新出具了稽查报告: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虚开,其中5份发票定性为恶意取得(经查为从某贸易公司财务负责人刘

12、某手中购买),其余31份发票也构成虚开,建议补交税款65万余元,并处一倍罚款。2019年12月,市税务局指示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但袁某不执行市局决定,未将该案移送,致使税款不能及时得到追缴,犯罪分子不能及时得到追究。关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下列理解正确的有( )。A.犯罪主体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B.对于他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要求明知C.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D.“致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E.不移交刑事案件是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不构成本罪答案:C、E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该罪的犯罪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所以选项A错误。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

13、为人明知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出于私情、私利而故意不移交。如果不移交刑事案件没有徇私情、私利,不是出于故意,而是对案件性质认识错误,或者因工作失误不移交的,不构成本罪。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E正确。“情节严重”是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法定要件。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7. 多选题:王朗(男)和李琳(女)是大学同学,两人自由恋爱,毕业后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李琳一直未生育,为此经常遭受婆婆家的冷嘲热讽。在一次收拾家务时,李琳偶然发现王朗藏在一本技术书籍中的“没有生育能力”的体检证明,签署时间是结婚前。李琳非常恼火,二人感情发生危机。鉴于二人婚前感情深厚,后在双方家庭的劝说下重归

14、于好。过了几年“丁克”生活后,二人决定收养王朗哥哥家的儿子王志,并到县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王志成年后与崔玉结婚,育有一子王荪。 王荪9岁时,王志与本单位秘书姚烨关系暧昧,一度以夫妻关系在外租房同居。崔玉一气之下,与王志离婚。王朗李琳夫妇对此非常气愤,多次扬言与王志解除收养、断绝关系。王志与姚烨结婚,生育一女王楠。2019年李琳因病去世,王朗也身体虚弱。为防不测,王朗在平时所用的电脑中留下遗嘱,将住房一套留给孙子王荪,其他遗产未处置。后王朗去世。在不考虑王朗与亡妻李琳夫妻共同财产及遗产分割等问题的基础上,也不考虑事件发生的时间,运用民法典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关于王志与崔玉离婚的叙述,符合法律规

15、定的有( )A.如二人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二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B.登记离婚的,有60日的“冷静期”C.如王志不同意离婚,须经居委会调解无效后崔玉才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D.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准予崔玉与王志离婚E.王荪(9岁)的抚养权,应充分尊重其本人的意愿,答案:A、D、E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民法典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所以,A选项正确。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