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495852285 上传时间:2023-12-3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8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撰写人:_日 期:_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天然气和氧乙炔集中供气系统的管理,安全使用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集中供气的安全管理工作。3基本要求3.1氧气、天然气管道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司安全、保卫、设备、总务、生产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3.2管道气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消防知识的培训,熟悉本岗位操作要求、各种气瓶技术特性和可能发生的故障和事故以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3.3气站应建成能遮阳、遮雨、通

2、风良好的结构,有良好的防雷设施,房内严禁烟火,确保消防器材始终处在有效期内,周围_米内禁止热工作业,气站周围做好严禁烟火的标识。3.4站管理部门和气体使用维护部门应建立有关安全管理须知和操作规程。3.5送气站内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压力表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防爆型压力表。3.6管道气瓶站内不准放置任何可燃物品,要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有禁火标志。3.7操作工禁止穿有铁钉的鞋及可能引起静电火花的衣物,并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3.8操作者在使用中必须经常对管道气情况作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输气使用。使用中必须确保管道和连接口不漏气,天然气和乙炔接口必须安装防止回火装置,接口胶管

3、必须牢固(用铁线或卡马绑好),接口管附近不得随意动火。3.9管道总送气站内气瓶放置要平稳,预留人行通道,任何高压连接阀不得有漏气现象(包括瓶咀与管道口之间),减压表输入气压情况必须正常。3.10禁止戴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3.11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而产生静电火花,造成燃烧。3.12使用人员不准任意修改气压调节阀,如有故障应交由专业人员修理。3.13操作者在作用中发现气瓶管道有漏气现象和其它异常情况,应马上停止供气,并报有关部门修理。3.14空瓶写上标记或放置在空瓶区域,牢固堆放在一边,不得妨碍任何通道和造成某些隐患。_天然气万一发生泄漏会聚集在一定的空间内,应在事故现场周围划出禁火区域。严禁火种入内,消除泄漏后采取有效通风措施,再测爆测氧合格后,才能解除警戒。3.16机动车辆不允许进入集中送气站内。4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第 页 共 页 范文仅供参考 感谢浏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