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腐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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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一江苏省南通市环保腐败案2012年7月,这座处于长三角洲头的沿海城市因为王子造纸排污管道事件引发的冲击波而陷入舆论旋涡。如今,当地环保系列腐败案进一步浮出水面(本报2012年8月8日曾以南通环保局反贪风暴 多名官员落马为题进行报道),涉案者超过30人。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环保卫士”敞开污染之门背后隐匿着受其庇护的污染企业旧账以及由此滋生的排污“腐败链”。值得关注的是,当地反腐和环保双管齐下的重塑环保形象行动已经展开。南通市政府官员公开表示,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关停一批污染企业。落马根据当地官方网站的报道,近日,陆伯新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经查,陆伯新在担任南通

2、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协调用地、行政处罚、等级评定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33万元。2012年5月21日,南通市纪委决定对陆伯新立案调查,彼时,南通环保窝案已经显露冰山一角。当时有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第一批人被检察院带走是在4月25日前后。截至发稿时,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的信息显示,窝案落马者涉及南通环保系统多个要害部门,除了陆伯新外,还包括南通市环保局原副局长胡炳荣、南通市环保局原副调研员陆荣、南通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原局长葛勇德、南通市固废管理中心原主任王玮、南通市环保局固废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陈晓敏、南通市环保局固废中心原副主任陆维国

3、,以及南通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污染防治处原副处长陈茂,还包括南通下辖启东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顾爱东、海门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陆气浩、海门市环保局临江新区分局原局长王卫忠、海安县环保局原副局长鲁德龙等。根据2012年10月底南通官方披露的信息,当地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处的环保系列腐败案中,市县两级30多个党员干部被查处,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4人、科级干部21人。本报记者了解到,这些案件中部分已经宣判,还有一些案件或进入庭审阶段或仍在侦查。除了陆伯新,根据法院的判决,南通市固废管理中心原主任王玮共受贿46.8万元,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海门市环保局临江新区分局原局长王卫忠被法院认定受

4、贿23.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6年。对于头顶“胡司令”外号的胡炳荣,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其受贿额可能超过80万元。另有媒体此前报道称,启东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黄佐仁也在接受调查。此外,南通市环保局开发处原葛姓处长受贿一案也于2012年9月开庭审理,经法庭审理查明,2006年上半年至2012年初,被告在环评预审、试生产检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过程中,为多家环保企业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33万元。同月,陈茂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案涉案数额达到33万余元。案情南通环保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披露称,这一系列案件,涉及人员之多、违纪违法情节之严重、腐败后果之恶劣触目惊心,在南通反腐败斗争历史上极

5、为罕见。根据本报记者获得的材料以及公开报道,一幅污染企业行贿与环保官员受贿之间的“勾兑”图景趋于清晰。其中,一些执法人员大肆受贿、索贿,放任不法企业随意直排、填埋、倾倒有毒有害废物,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权威资料显示,南通一处鱼塘曾出现过大面积死鱼现象,陆伯新带队实地检查发现,附近从事化学品集散业务的岱达罗斯公司没有通过环评,而且其化学品分装存在安全隐患,很可能是污染源。这家公司的负责人陆飞找到陆伯新的亲属说情。本报记者从一位接近此案的工作人员处获知,陆伯新多次收受巨额贿赂。结果是,这家公司接受“整改”后,在直接排污影响水体安全危险仍存的情况下继续从事生产活动,后来又在环境准入方面得到了“必要的

6、协调”。这家公司一直无证经营直到案发。近日,本报记者拨通了陆飞的手机号码,接电话的女士表示,陆飞本人在国外,无法立即联系。事实上,这不是陆伯新第一次“关照”企业,在其上任之后,南通一家化工企业送上数万元的“见面礼”。2009年,该企业发生爆炸事故造成环境污染,陆伯新收到企业“关照”费后轻描淡写地处理了这起本该受到重罚的污染事件。值得关注的是,位于启东的金阳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下称“金阳光”)受到查处被认为是引爆南通环保系统窝案的导火索。公开资料显示,金阳光主营业务是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置,收集区域以启东为主,覆盖南通市海门、通州等周边地区。开业之初的年处理能力就达到9000吨危险废弃物。20

7、07年,这家公司在没有拿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开业。南通环保部门的一些官员还前往祝贺,并收受贿赂。开业前,这家企业为了顺利通过环境评估还行贿了南通环保局的官员。近日,本报记者在金阳光现场看到,整个厂区冷清、空荡,只有一两个工人在搬运东西。启东环保局一位官员告诉本报记者,金阳光覆盖启东和启东周边多个地区的危险固废处理,现在并未停工,不过历史上问题一直比较多,环保局的做法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公司被查处过数次。据媒体报道,2012年3月,南通市纪委接到举报,介入调查金阳光的违规经营,该公司董事长徐彬将与该公司有权钱交易的官员悉数供出。反思南通位于上海北侧,与上海隔长江相望,南临长江东临大海,得天

8、独厚的地理优势,使得近年来南通经济快速增长。如一些当地人士所言,“环境容量大”是不是南通的独特优势之一?梳理南通的产业结构不难发现,其经济增长给环境带来了颇大压力。2011年,当地GDP总量4080.2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7.2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221.48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571.53亿元。当地十大行业中包括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等。南通市环保局的数据显示,该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在1997年为141万吨;到了11年之后的2008年,超过330万吨;到2010年,已经迅猛增长为396.22万吨。2010年,该市医疗废物产生

9、量为1805万吨。2012年上半年,对照江苏省下达的减排目标,经国家环保部核查认定,南通市四项减排指标严重落后于序时进度。南通正在以铁腕的决心预防环保腐败同时治污保护环境。2012年9月以来,海门市环保局开展“沿江沿海沿河清网行动”,排摸沿江、沿海、沿河企业取排口情况,拆除暗管,规范企业排放行为。已经至少清查企业130家,拆除了违规管道22根,处罚违法企业14家。值得关注的是,南通市持续在各领域进行反腐警示,并组织各部门集中观看了多部警示教育片,近年来,南通多个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中层以上干部还签订了廉政建设承诺书。附表部分落马官员姓名 职务陆伯新 南通市环保局原局长胡炳荣 南通市环保局原副局

10、长陆荣 南通市环保局原副调研员葛勇德 南通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原局长王玮 南通市固废管理中心原主任陈晓敏 南通市环保局固废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陆维国 南通市环保局固废中心原副主任陈茂 南通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污染防治处原副处长顾爱东 启东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陆气浩 海门市环保局原副局长王卫忠 海门市环保局临江新区分局原局长鲁德龙 海安县环保局原副局长案例二江苏徐州环保系统腐败案从一封匿名举报信入手,确定一个行贿人为突破口,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当地环保系统6名贪腐干部。5月27日,随着一声清脆的闭庭法槌音响起,徐州市环保系统腐败窝串案尘埃落定。涉案的6名环保贪官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环保局科

11、技产业处长第一个落马2009年9月,云龙区检察院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时任徐州市环保局科技产业处处长的胡永定收受贿赂数十万元,并列举了几名行贿人的姓名和行贿数额。经过排查,办案检察官决定以其中的一名行贿人科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刚为突破口。2009年底,办案检察官将他“请”到了检察院。很快,王刚就交代了一系列行贿事实。这些交代,直指徐州环保系统部分官员。第一个落马的就是胡永定。王刚曾多次向胡永定表示,希望能通过他承揽污水处理工程,并承诺少不了他的好处。008年下半年,胡永定在组织实施徐州市大黄山热镀锌厂的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给王刚介绍了该厂的污水处理工程。事后,王刚送给胡永定1万元。获取了王

12、刚的关键证言后,2010年1月初,云龙区检察院对胡永定立案侦查。办案检察官查明,企业要想得到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的相关信息,并且顺利通过验收,就得看科技产业处处长胡永定的脸色。于是,垄断性的权力慢慢形成了一个“惯例”:凡是胡永定介绍的清洁生产审核项目,或者在项目验收过程中给予了照顾的,均按照工程款的10%至20%给予回扣。从2007年至2010年,胡永定在组织实施20余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共收受10余人给予的好处费18万余元。县环保局副局长露头沿着王刚的交代,调查继续深入,检察机关重点侦查的第二个人叫于雪峰。据王刚交代,他在三八河污水处理厂工作时,结交了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原工程师于雪峰,通

13、过他承揽了两家公司的污水处理工程,并给了于雪峰8.7万元好处费。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隶属于徐州市环保局,主要职责是对徐州市的水、气、生态等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于雪峰是环境监测站的一名工程师,主要负责水环境采样、分析。一个小小的工程师,手上权力不大,如何能帮王刚承接到污水处理工程呢?于雪峰交代,是他的亲戚时任丰县环保局副局长的马元坤帮了忙。2007年8月,于雪峰找到马元坤,告诉他王刚想做污水处理工程。马元坤心里盘算,不如做个顺水人情,还能捞点好处,于是欣然同意。从2008年初至2009年底,王刚通过于雪峰,向马元坤行贿2.4万元。马元坤则帮助王刚承揽了多个污水处理工程,并帮助这些工程顺利通过了丰县

14、环保局的验收。环保服务中心排水监测站接连“失陷”2010年3月,云龙区检察院开始重点侦查王刚交代的另一条线索:他曾向徐州市环保服务中心原法人代表蔺小力、经理单长忠行贿。2005年之前,单长忠是徐州市云龙区环保局“一把手”,蔺小力就在单长忠手下工作。2005年底,单长忠离岗退养,与蔺小力一同来到徐州市环保服务中心,一个任法人代表,一个任经理。2006年至2007年,蔺小力和单长忠将环保服务中心的3个污水处理工程私分给王刚,并在工程验收过程中给予帮助,使其顺利通过审核。事后,王刚给了蔺小力4万元,给了单长忠2万元。检察机关在侦查中还发现了蔺小力、单长忠携手贪污的罪行。2006年12月,环保服务中心

15、承接了徐州液压件厂的六甲铬地下水污染工程。由于实际工程量比预期少很多,所以,环保服务中心赚了不少钱,单是蔺小力和单长忠的奖金就有15万余元。但两人并不满足,合谋从利润中套取公款33.8万元私分。2007年7月,单长忠和蔺小力将本属于环保服务中心的污染设备以6万元价格非法变卖后私分。在王刚交代出的行贿名单中,还有一个叫李苏峰的人。李苏峰原是徐州市排水监测站排水管理科科长,负责对徐州市区的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管理。办案检察官经过排查李苏峰负责的采购项目,调查十几家供货商后,发现李苏峰存在重大受贿事实。从2007年至2010年,李苏峰将采购的计划、内容、相关要求提前告知供货商,并在投标公司评审时予以

16、关照,最终使多家供货商顺利中标,他收受回扣多达55万元。6份检察建议同时发出截至今年5月27日,这起环保窝串案6名贪官都接到了法院的判决书:胡永定、马元坤、于雪峰分别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三年、五年零六个月;蔺小力、单长忠、李苏峰分别被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七年、十四年。案件侦查终结后,云龙区检察院向徐州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保护研究所、排水监测站及丰县环保局等部门发出6份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集中审批环保项目制、集体决定资金分配使用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同时,提前介入项目审批全过程、核定收费过程、资金分配使用过程,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收到检察建议后,徐州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邀请检察机关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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