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安全技术资料之十一实用文档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495654063 上传时间:2023-10-09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76.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安全技术资料之十一实用文档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安全技术资料之十一实用文档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安全技术资料之十一实用文档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安全技术资料之十一实用文档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安全技术资料之十一实用文档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安全技术资料之十一实用文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安全技术资料之十一实用文档(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十一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 1、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度 2、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统计表 3、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准用管理 LJA 11-1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度施 工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日 期: 年 月 日 资料员: 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总站监制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和临时设施的使用管理,避免因防护用品、临时设施不合格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区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统计出工程所需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费用,在施工中,要专款专

2、用。2. 严把防护用品进货渠道关,认清所购产品是否为部、省推荐产品。凡假冒伪劣及未粘贴(缝制)产品推荐标志和带复印推荐标志的产品一律不得购买使用。3. 购买的配电箱、开关箱都必须是主管部门推荐产品。4.防护用品必须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购买、并管理使用。 5.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在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调试合格并核发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6.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起重机械准用证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7.处罚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施工单位100-1000元罚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要立即更换,若因此造成伤亡事故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实施细则加倍处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

3、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只顾使用忽视管理的倾向,特制定本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

4、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工作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统计表 LJA 11-2第 层

5、 年 月 日工 程 名 称层 数开 工 时 间竣 工 时 间工程总造价工 程 直 接 费安全防护设施提 取 金 额(按工程总造价1%提取)临 时 设 施提 取 金 额该层使用金额开工至该层累计金额名 称数 量金 额备 注安全平网安全立网安 全 帽安 全 带临 舍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 关 箱说 明1、每两层填写一次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填写工程负责人: 制表人: LJA 11-3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准 用 管理施 工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日 期: 年 月 日 资 料 员: 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总站监制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准用登记表LJA 11-3名 称规格数 量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票据号码

6、购置时间备 注塔式起重机砼搅拌机配电箱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注:此表后附有关原始票据。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保养、维修等管理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2 职责2.1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组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大修、改造。2.2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3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的配置、使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4 各设备设施

7、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保证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3 管理内容和方法3.1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3.1.1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或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按标准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配备必要的除尘、通风、隔热、降温、降噪、减振、消防以及防护栏、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3.1.2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时,应根据需要增设、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3.1.3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确定

8、、配置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考虑安全技术方案,考虑本公司的财务、运行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员工和相关方的意见,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的作用,以及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控制效果。3.1.4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采购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选择有相应资格的供货单位,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产品应有供货厂家的合格证书。3.1.5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监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安装过程,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符合相关验收准则的要求,避免或减少安装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3.1.6 安装单位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应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

9、行。3.1.7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对配备并投入运行的重要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建立设备档案,并按Q/SZ G55.30标准规定实施固定资产管理。3.1.8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需要,在危险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下,临时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常用的安全防护设施有:3.1.8.1 防护屏(网):设置在距离危险源一定距离的地面上,根据需要可以移动,主要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砂轮机、电焊机、电气维修等处,可防止物体打击、机构伤害、触电、灼烫、其他伤害等,制造尺寸、放置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1.8.2 围栏、栏杆:固定在距离危险源一定距离的地面、扶梯、走台、工作台上,必要时临时设

10、置在设备维修、高处作业等处,主要用于防止物体打击、机构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制造尺寸、放置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1.8.3 安全网:架设在高处作业的脚手架上,主要用于防止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安全网的强度、尺寸、架设距离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3.2 安全装置的配备3.2.1 各类设备应根据其危险源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与设备同时购置、安装、验收、投入使用。3.2.2 隔离防护装置3.2.2.1 机械设备上的运动部分应配备隔离防护装置,以保护人身安全。隔离防护装置有的装在机械设备上,如防护罩、隔离档板等,防止相关人员接触机械运动部分;有的置于机械设备周围一定距离,

11、如防护屏、防护栅栏等,防止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3.2.2.2 防护罩、隔离档板等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结构、布置合理,并应牢固地固定在设备或基础上。除了检修等情况外,一般不得随意拆下。3.2.2.3 防护罩、隔离档板等与机械运动部分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隙,防止相互接触、干扰机械运动、碰坏机械零件。3.2.2.4 防护罩、隔离档板等的形状、位置应适当,不能给生产场所带来新的危险。防护罩应表面光滑,不得有毛刺或尖锐棱角。3.2.2.5 防护罩、隔离档板等的设置不应影响操作者的视线和正常工作,并便于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3.2.2.6 对于冲、剪、压机械和木工机械配置的防护罩、隔离档板等隔离防护装

12、置,应按Q/SZ G59.27和Q/SZ G59.30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检修。3.2.3 联锁防护安全装置3.2.3.1 各类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应配备联锁防护安全装置,防止操作者的误操作引发事故、事件。3.2.3.2 联锁防护安全装置应使设备的控制部位、操纵部位等能够可靠、有效地联锁,真正起到关联、制约、协调、安全控制的作用。3.2.4 超限保险安全装置3.2.4.1 在设备发生故障,如振动、噪声、温度、压力、负载、速度、位置发生超出规定极限而可能引发事故、事件时,应设置超限保险安全装置。3.2.4.2 超限保险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计量装置应定期检定,应结合设备检查对超限保险安全装置

13、进行检查、试验。3.2.5 越位安全装置3.2.5.1 为保证运动设备不超越规定的行程、位置,避免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应设置限定机械运动位置的越位安全装置。3.2.5.2 越位安全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设置的位置应适当。设备运动至越位安全装置时应采取制动措施,不得利用越位安全装置制动。3.2.6 制动装置3.2.6.1 为保证运动设备能够停到预定的位置,在设备运行出现异常或危险时能够紧急停止、终止运行,应在运动设备上设置必要的制动装置。3.2.6.2 制动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制动力,操作方便,制动灵敏。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调整制动装置,确保其制动的效果。3.2.6.3 对于起重机械、机动车辆上配置的制动装置,以及其他安全装置,应按Q/SZ G59.26和Q/SZ G59.28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查。3.2.7 超压安全装置3.2.7.1 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上应设置压力表、安全阀、防爆膜、卸压膜等超压安全装置,当设备设施内部的流体介质超过规定压力限值时,应能够泄压,防止发生泄露、爆炸等事故、事件。3.2.7.2 对于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