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操作规程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495652325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1.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商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操作规程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农商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操作规程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农商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操作规程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农商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操作规程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农商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操作规程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商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操作规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商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操作规程(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X农商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营业场所包括支行自有或租赁的办 公区域,如营业厅、办公楼(室)、财务室、计算机房、库房 等。第二条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 管理责任制。全员参与安全防范,安全责任落实到岗.第三条 营业及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应落实“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日常营业管理与安全保卫工作应同布置、同检查、 同考核。第四条 营业及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应做到人防、技防、物 防相结合。第二章 管理制度第五条 营业场所是支行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会计结算 业务的场所,其防范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 保障安全”的方针

2、,以防盗、防抢、防诈骗、防火灾、防爆炸、 防自然灾害、事故为目的,严格执行营业场所建设标准和安全 管理的规范要求,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确保支行财产和 员工生命安全。第六条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应坚持“人防、物防、技 防”的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的有机统一, 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行长是本单位安全保卫责任人。应层层、逐 级签订并履行安全保卫“九防三保”目标管理责任书,加 强营业场所物防、技防等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的安全管理。第七条 营业网点的坐班主任或分理处负责人,是营业期 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第八条 员工出入营业室边(后)门时,必须在确认安全 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

3、业室.除必要的电器 设备或线路维修外,非本单位员工严禁进入营业室。第九条 加强防尾随门管理,营业期间严禁将钥匙带在外 面,严禁将门同时开启.网点要对防尾随门钥匙进行合理配置, 并进行造册登记,岗位变动时应进行交接登记.营业终了,除 带值班人员以外,严禁任何人将防尾随门钥匙随身携带;带值 班人员离替岗时,要对防尾随门钥匙进行交接.第十条 营业场所(支行、分理处、)必须保证三人在岗 二人临柜,其中原则上应配有一名男同志。第十一条 自卫武器必须配置适当的数量,并置于隐蔽、 随手可取的部位。要定人定位管理.第十二条 营业室柜台外严禁放置刀斧、棍棒等可供犯罪 分子利用的做案工具。第十三条 营业人员严禁接

4、受外来人员的香烟、饮料等食 用品。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防范意识,熟悉各种 预案,熟练掌握“110”报警器的撤布防、灭火器使用等安防 实施设备的运用技巧,遇到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处置,确保安全. 下班后要检查关闭水、电、火源,关门落锁。第十五条 营业场所员工要熟悉各类报警电话,包括总行 分管行长、保卫部经理、支行行长电话。第十六条 营业网点必须建立联防单位,并签订联防协议第三章 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操作规程第十七条 营业前做到“四要”:一)要查看有无异常。员工到达营业区域后,先观察门窗有无被撬迹象,再查看主要办公设施设备、重要物品有无短 缺损毁情况.如发现问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二)要

5、锁定大门.工作人员进入营业区域后要先锁定大门,再打扫卫生或进行班前准备工作。三)要检查电视监控设备、防卫器具、消防器材。员工应先检查电视监控设备是否正常,“110报警器是否布防,再检 查防卫器械、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摆放位置是否正确。四)要坚持款箱交接制度。当押运公司押运员送来款箱后,负责接款箱的员工应先按照款箱接送操作流程进行身份确认,后开门接迎款箱,并在营业室电视监控有效范围内办理交 接手续。押运人员离开后立即锁闭大门,并将现金、凭证、印章等及时入柜或入库保管,严禁将装有大综现金的款箱长时间 随意放置。第十八条 营业期间应坚持“五不准、六必须”:(一) 五不准1不准非本营业场所人员进入营业室

6、.凡因业务、安全检 查需进人营业室或金库重地的,必须有“三证一信”,并由本 单位领导或总行保卫部门负责人陪同方可进入。员工进出入, 边后门必须随时落锁;如遇无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保卫部门负责 人陪同时,必须经请示支行行长并确认同意,查明有效证件后, 方可允许进人;外单位安装、维修人员,必须出具总行保卫部 门的介绍信,并有上级相关部门人员带领 ,否则任何人不得进 人;2不准在营业室外办理现金、有价证券业务。3不准将大宗现金放置桌面。员工必须将成把的现金锁 入保险柜,零用现金放入款箱保管。4不准随意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包裹等物品5不准在营业室内吸烟。(二) 六必须1必须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出入营

7、业室。员工出入营业 室,应先观察有无异常情况后出入 .如发现营业室门外有可疑 人员或异常情况不得开门。2必须熟练掌握营业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操作规程。 员工应了解营业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操作规程的具体分 工,熟悉掌握操作要点,做到“临危不乱,妥善处理。3必须及时“签退”计算机,并锁好现金和印章。员工 临时离岗,必须退出计算机操作界面,做好“签退”工作.现金 重要凭证、印章必须入柜、入箱保管,并上锁,保管好钥匙.4营业期间,现金必须入柜保管,款箱内不得存放现金 重要空白凭证、印章等物品。5必须坚持临柜制度。营业场所必须坚持“三人当班、 两人临柜”的制度.如本场所员工因公外出而少于三人的,要 提前

8、通知轮休员工顶岗,不得两人当班.6必须坚持审核制度。临柜员工办理业务中,要仔细辨 别、认真核实身份证及银行卡、单、折、票、证、印鉴和单据 文件等各类票证的真伪。第十九条 营业终了应做到“两禁止,三确认(一) 两禁止1禁止存放私人钱、物。员工应将个人现金、有价证券 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营业室.2禁止留人娱乐、饮酒和住宿。除单位组织加班、值班 外,任何人不得在营业场所娱乐、饮酒和住宿.(二) 三确认1确认系本单位运钞车和押运人员无误后,方可进行款 箱交接。营业结束后,员工应锁闭营业室门,在室内等候运钞 车。不得将款箱放置室外候车。运钞车到达后,应确认无误后 在室内进行交接。2营业结束后,营业场所行长应督促员工检查现金款箱、 保险柜及抽屉,确认章、证、款无遗漏后,等待押运人员的到来。3员工离开营业场所前,支行行长或安全员要确认电源 切断(除不允许切断电源的设备外)、门窗关闭、应急灯工作 正常、“110报警布防后,方可离去,并关好前后门。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条 当营业与办公场所发生抢劫、盗窃、诈骗、火 灾、群体性突发事件等紧急状况时,按照有关专项应急预案进 行处置。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