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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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制度1 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2 检测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杜绝一切违章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 即停止工作,并及时登记报告。3 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启用、配制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时,必须带胶皮手套,在 通风橱内进行。4 在进行加热、蒸馏等操作过程中,检验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若因故必须暂时离开,必须委托他人 照看或关闭电源、停止工作。5 在检测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范操作规程,不得损毁检测仪器、器具和检测台面,及时消 除安全隐患。6 安全员和检测人员要经常检查电路和电器设备,防止因电线、器件老化或损坏而造成事故。任何

2、人员不得私自增设电源线路,随意移动电器。7 试剂由专人管理,易燃、易爆试剂单独存放。剧毒试剂存放在保险柜内,双人双锁管理。注意防 火、通风。8 实验室不得大量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试剂及剧毒试剂工作溶液。少量存放,应入柜 加锁。9 未经批准,与检验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检测工作区域。10 与检测无关的物品禁止带入检测室内。检测室的物品、试剂不得携带出室或转送他人。11 检测工作区域内禁止进食、吸烟。12 根据各个实验室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放在具有醒目标志的地方。工作人员应懂得正确 使用消防器材。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13 实验废弃物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14

3、实验室安全员,负责检测用品、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的保管,负责水、电、门、窗的安全。检 测人员离开实验室要检查、关闭水、电、门、窗,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离开。15 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带班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富顺县土肥站 富顺县农技中心化验室二、卫生管理制度1 实验室是开展检验工作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整洁、安静,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楼梯、楼道、 室内地板、墙面、窗户保持清洁。室内物品要分类摆放,排列整齐。2 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更换工作服、工作鞋。3 检测人员每天都要将所负责的实验室地面、桌面打扫干净。仪器设备、玻璃器具及其他物品使用 完毕后要及时清洁,妥善存放、管理。垃圾和

4、废弃物要及时处理。4 实行卫生责任制度,全体人员要按分工搞好责任区和公共区域的卫生。5 每个月由办公室组织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检查评比,做好实验室卫生保工作。6 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情况,纳入目标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奖惩挂勾。富顺县土肥站 富顺县农技中心化验室三、工作人员守则化验室必须遵循“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方针开展检测工作。因此, 每个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守则。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 树立为政府、为生产企业等客户、为农业和农民、为社会服好务的思想,贯彻质量方针,向社会提供一 流的服务。2、检验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效

5、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程,科学、准确、公正、及时地 为社会、客户提供检验数据。3、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执行质检任务时不准接受受检单位的礼品和礼金,不准向企业提出任何 不合理要求。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政府受检单位和客户的机密及有关检测(验) 数据。5、坚持原则,不受外界干预、社会压力和影响,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出“人情数据”,更 不出“虚假数据”,坚决抵制一切不法行为。6、秉公执法,不准参与有损单位利益,有损质检工作者和单位公众形象的一切活动。7、正确使用和保养检测仪器设备,爱护国家资产和公物,勤俭节约,安全、整洁。富顺县土肥站 富顺县农技中心化验室四、仪器设备管理程序1 目的仪器

6、设备是检验工作的重要物质保证。“中心”、“站”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和检 测仪器设备,并使仪器设备处于受控、良好、有效的状态,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合法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中心”、“站”检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3 职责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按规定审批、购置仪器设备。站长和化验室负责人认真搞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一名高级农艺师负责质量控制、检测业务以及仪器设备购置、验收、安装调试、检定、标识、维 修、降级、报废及档案管理。检测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仪器设备购置选型调研,提出购置计划和申请,参与仪器的验收、安 装调试、检定、运行检查、维修、降级、报废等管理工作。检验人员负责对所使用的仪器

7、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作好仪器设备使用的有关原始记录,编制 所用仪器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运行检查规程、自校规程。4 程序检测仪器设备的配备4.1.1 “中心”、“站”负责人应根据承检肥料产品以及其他承检样品、项目 (参数 ) 的要求,组织研究仪器设备配置计划,并争取各级主管部门和财政支持,实施计划, 使“中心”、“站”配齐必要的仪器设备,并使之处于良好、受控、有效的状态;用 于检测的设备和软件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检测相应的规范要求。仪器设备的更新、添置4.2.1 随着“中心”、“站”业务工作的发展,需要更新、添置仪器设备时,由检测室根据检测项 目,检测方法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仪器设

8、备的购置申请和购置计划。4.2.2 对拟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符合性、价格、销售后服务等进行论证和选型调研,编写 购置仪器设备的报告或标书,经批准后,按规定交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或自行购置。4.2.3 政府招标采购仪器设备程序4.2.3.1 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由办公室确定专人,按照批准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根据项目或经费 主管单位的要求,编报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中心”、“站”负责人审批,上报项目或经费主管 单位批准后,再送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并安排招标采购。4.2.3.2 采购技术标书的申报:由选型调研组确定专人编写采购技术标书,经选型调研组集体讨论通 过,“中心”、“站”负责人审

9、批后,报省政府采购中心。4.2.3.3 招标采购及中标结果公告: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并按公告确定日期进行公 开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经评标专家组评标,并由省政府采购中心于公告规定的日期内在网上公布中标结 果。“中心”、“站”对拟中标供应商和仪器设备如有异议,可请求复议。4.2.3.4 仪器设备采购:接到政府采购中心的中标结果后,“中心”、“站”应在三天内与中标供应 商签定采购合同一式四份,两份送政府采购中心,“中心”、“站”与供应商各留一份。采购中心、供 应商和“中心”、“站”三方签章后合同生效。由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购仪器设备送到“中 心”、“站”指定的实验室。4.2.3.

10、5 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由负责人组织有关检测人员和仪器维修人员,与供应商应用 工程师一道开箱,按合同清单清点仪器、配件、工具及随机技术文件,清点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再由 供方工程师安装、调试,仪器设备运转正常后,再按标书技术要求进行逐项检测验收。所有技术参数验 收合格后,由我方技术人员填报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经单位签章后,二份送政府采购中心办理付款 手段,其余两份由“中心”、“站”、供应商分别留存,完成仪器采购验收。4.2.3.6 付款: 由政府采购中心签章办理仪器设备购置付款通知书, 供应商将付款通知书和购置发票 一起交“中心”、“站”财务室,“中心”、“站”与政府采购中心和供应商

11、结算,完成仪器购置。4.2.3.7 标书编写要求(1) 标书内容:标书内容包括招标单位名称、地址、实施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购置仪器 设备名称和数量、购置目的及主要用途、仪器性能、技术指标、技术要求、基本配置及数量、报价等。(2) 标书格式:格式按政府统一格式要求填报。(3) 标书编写原则:标书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中心”、“站”的需要,进行编制。招标文件不 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以及含有明显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内容。4.2.3.8 办理政府采购应遵循的原则。(1) 单位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招标审批手续

12、,经批准后进行招标采购,应在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的情况下进行;(3) 招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4) 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等有关招标投 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5) 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6) 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1.4 自行采购的仪器设备到货后, 由相关人员进行安装、 调试、验收, 确认达到标准要求的准确度、 灵敏度,符合检测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后,编制验

13、收报告。仪器设备的使用4.3.1 仪器设备在投入工作前,应进行计量检定 (校准)或校验 (核查),以证实其能够 满足“中心”、“站”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在使用前亦应进行核查。4.3.2 “中心”、“站”将制造商提供的仪器设备最新版说明书复印件,有关的安装光盘、工作盘、 操作盘的复制件,以及自行编制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作业指导书,提供给有关检测人员查阅、使用。4.3.3 主要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关键项目仪器设备至 少有两人以上授权操作,以利检测结果的校核。4.3.4 使用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作好使用记录,以及环境条件记录(如有要求

14、)。4.3.5 当仪器设备出现故障,以及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或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 定限度的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应停止使用,请仪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对可能修复的,加贴“停用”标 志,直到修复并通过校准或检测表明能正常工作为止。对不可能修复的,则隔离存放,避免误用。维修 人员应对维修情况和结论作出记录。检测人员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先前检测的影响,并按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CFJ/CXWJ-22-2003) 具体实施。仪器设备的管理4.4.1 用于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及其软件,均由仪器设备计量管理员加以唯一性标识(编号),此标识张贴在仪器设备显眼处。4.4.2 计量仪

15、器设备的量值溯源、计量检定、校验,由仪器设备计量管理员按量值溯源与仪器设 备检定校准程序 (CFJ/CXWJ-35-2003) 具体实施。4.4.3 办公室保存对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每一仪器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包括:(1) 仪器设备及其软件的识别;(2) 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中心”、“站”的自编号 );(3) 对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的核查 ( 验收报告等 );(4) 当前存放、使用的处所;(5) 制造商的说明书,及其原件、复印件存放地点;(6) 所有校准 (计量检定等 ) 报告和证书的日期、结果及复印件,设备调整、验收准则和下次校准的预 定日期;(7) 仪器设备维护计划,以及已进行的维护。(8) 仪器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4.4.4 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 ( 期中核查 ),由检测人员、仪器设备计量管理人员按运行检查程序 (CFJ/CXWJ-36-2003) 和有关作业指导书具体实施。4.4.5 当校准产生一组修正因子时, 由质量控制室监督将其所有备份(如计算机软件的备份 )进行正确更新。4.4.6 对检测仪器设备 (包括硬件和软件 ),检测室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以避免发生导致检测结果 失效的调整。4.4.7 仪器设备应根据检验工作需要和环境要求,放置于实验室的固定位置,若需移动、搬迁应经 批准。除现场检测、维修、检定等特殊情况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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