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范本(借款人为企业)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495489910 上传时间:2023-07-20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4.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间借贷合同范本(借款人为企业)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民间借贷合同范本(借款人为企业)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民间借贷合同范本(借款人为企业)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民间借贷合同范本(借款人为企业)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民间借贷合同范本(借款人为企业)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间借贷合同范本(借款人为企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间借贷合同范本(借款人为企业)(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间借贷合同范本(借款人为企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出借人:借款人:借款人因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 同遵守。一、借款金额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二、借款期限及用途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 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 限随之顺延。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方式归还:1. 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

2、清。每月利元。如涉及 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二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 日。利息计算方式为:按月计算,即每月应付利息二?借款本金?X?月利率。借款 起息日为出借人转账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个付息日或最后一个付款月为非整月 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2.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 款额计算公式为: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 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账号:开户行:四、借款的发放第七条?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有权拒绝放款:1. 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借

3、款人要求办理 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 的法律效力;2. 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己生效并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或质 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 能对抗第三人;3. 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 在诉讼中等;4. 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5. 其他先决条件:?。第八条?本合同第七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借款人办妥相应借款手续后,出借 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 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4、。户名:账号:开户行: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 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 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 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第十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 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 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第十一条?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 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

5、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二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借款人 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或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第十三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 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 信息。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 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 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第十五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 借款人发放借款。第十六条对借款人存在

6、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 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 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 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 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第十八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 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第十九条?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 人:1. 发生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

7、行政措 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2. 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 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 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3. 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 或部分重要资产;4. 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 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做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5. 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6. 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7. 借

8、款人或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8. 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9. 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正常经营、财务状况 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10. 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第二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 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 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

9、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 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 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 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担保人为自然人时健康状况恶化或被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 或刑事责任时;或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九、提前还款第二十一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 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 不得提前还款。十、担保方式第二十二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下列

10、 第?项担保:1. 保证(详见编号为?保证合同);2. 抵押(详见编号为?抵押合同);3. 质押(详见编号为?质押合同);4. 其它:?。十一、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 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 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使用借款;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3. 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出借人对其使用 借款情况及经营情况等的监督;4. 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或担 保

11、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 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出借人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5. 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规定未及时通知出借人的;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发生可能危及出借人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第二十四条?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 需每日向出借人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日利率X(1+?)X拖欠的本金数额,直至本金 全部还清之日止。第二十六条?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

12、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对挪用的借款从 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 的双方执行的合同期内日借款利率X(1+?)X实际挪用金额。第二十七条?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款和第二 十六条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第二十八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出借人 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 付合理费用。十二、争议解决方式第二十九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 履行

13、未涉争议的条款。十三、通知与送达第三十条?出借人的联系信息如下:通讯地址:电话:传真:EMALL:借款人的联系信息如下: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话:传真:EMALL:第三十一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三 十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1. 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2. 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3. 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4. 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5. 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 一方仍有权

14、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十四、特别提示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 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 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十五、合同生效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 日起生效。第三十五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 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 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出借人(签字):?借款人(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