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责任划分有几种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495449005 上传时间:2023-06-2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车祸责任划分有几种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车祸责任划分有几种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车祸责任划分有几种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车祸责任划分有几种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车祸责任划分有几种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车祸责任划分有几种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祸责任划分有几种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车祸责任划分有几种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车祸责任划分的种类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由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双方的事故责任的。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对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等5类。 意外交通事故,由于是意外,双方主观上都没有过错,没有违背交通法规,所以双方都是无责任。(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

2、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如某物资运输公司的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从北向南行驶。行至这条公路19公里处时,在陈前方六

3、、七十米处,某单位司机张某驾驶130货车,以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驶来。陈某不顾会车危险,仍然强行超越车前右侧一行驶马车,结果在两车接近时,双方司机惊慌失措,加之车速快,躲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130 货车被撞后栽入旁沟内。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防止的,但由于两车司机无视交通平安,违背交通法规,酿成灾祸,理所当然地应负同等责任。车祸责任断定方法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当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

4、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当全部责任;当事人成心破坏、伪造现场、消灭证据的,承当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受骗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当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成心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四) 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并不是对每-个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都可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出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那么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

5、认定其负交通事故责任。对于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适用必须严格加以限制。 首先 对于应当适用推之责任的案件,不能适用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其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尽一切可能搜集证据,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认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只有当确实不能确认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才能不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五)交通事故责任推定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公安机关在当事人逃逸或者成心破坏、伪造现场、消灭证据,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对当求人应负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行为。责任推定的前提不是基于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行为,而是基于满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规定的当事

6、人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与条件,即逃逸行为,成心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消灭证据行为,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行为。但是并不是凡当事人具备上述行为即对其交通事故责任进展推定。假如当事人虽有以上行为,交通事故责任仍可以认定的还应当予以认定,只有具备因上述行为致使公安机关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才适用交通事故责任推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成心破坏、伪造现场、消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

7、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推定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方负次要责任。(六) 模糊责任。无论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所负事故责任都是加以详细确认的。但是,在交通事故处理理论中,还存在着一种当事人的局部违法行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局部违法行为由于证据缺乏无法确认的情况。 在当事人局部违法行为由于证据缺乏无法确认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否认该违法行为存在。因为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可能会使当事各方承当的事故责任发生变化,这样否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就会产生纠纷。于是在上述情况下,就应当不详细认定当事各方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对当事各方承当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模糊”认定。这一“模糊责任”的概念,就是当事各方“都负有交通事故责任”。这一概念是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符合逻辑地得出的。公安机关在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判断当事人有的违法行为存在且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又缺乏充分的证据对有的违法行为加以确认时,即可对当事人作出“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这样当事人承当的详细责任量是“模糊”的,而应当承当交通事故责任这一质的规定那么是明确的。第 页 共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