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_T 2982-2023阿尔巴斯山羊肉品质检验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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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7.120.01CCSB 4515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DB15/T 29822023阿尔巴斯山羊肉品质检验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inspection of Arbas goat meat2023-04-26 发布2023-05-26 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19)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鄂托克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站、内蒙古夏禾标准化技术服务有

2、限公司、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内蒙古亿维白绒山羊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宁淑红、刘茂荣、王美秀、沙如拉、张荣、孟克阿木古楞、赛西雅拉、赵瑞娟、蒋在平、陈瑞斌、王娜、莫日根、苏日娜、乌云塔娜、李珍珍、李谭芳、蒋柠、张铎、牛琳、要铎、郭宇、刘鹏英、王桂桃。阿尔巴斯山羊肉品质检验技术规程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阿尔巴斯山羊肉的品质检验、检验部位及内容、宰前检验及处理、宰后检验及处理、实验室检验、检验记录及管理。本文件适用于阿尔巴斯山羊肉品质的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

3、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8393 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产 品 product羊屠宰后的胴体、头、蹄、尾、皮、脂和内脏等。品 质 quality羊产品的卫生、质量和感官性状。品质异常肉 meat of abnormal quality色泽、气味等感官异常的肉产品。同步检验 synchronous inspection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将羊只的头、蹄、内脏、皮与胴体生产线同步运行,由检验人员对照检验和综合判

4、断的一种检验方法。4 羊产品品质检验羊只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疾病的检验及处理。品质异常肉的检验及处理。有害腺体和病变淋巴结、病变组织的摘除与修割状况。注水、注入其他物质或添加有害物质的检验及处理。肉品卫生状况的检查及处理。根据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卫生检验项目。5 检验部位及检验内容 宰前检验5.1.1 接收检验5.1.1.1 卸车前应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并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准予卸车。5.1.1.2 卸车后应观察羊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管理:a) 合格的羊送待宰圈;b) 可疑病羊送隔离圈观察,通过饮水、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并入待宰圈;c

5、) 病羊和伤残的羊送急宰间处理。5.1.2 待宰检验5.1.2.1 待宰期间检验人员应定时观察羊只状态、发现病羊送急宰间处理。5.1.2.2 待宰羊送宰前应停食静养 12 h24 h,宰前 3 h 停止饮水。5.1.3 送宰检验5.1.3.1 羊只送宰前应进行一次整体群检。5.1.3.2 还应使用温度对羊只进行体温抽查监测(羊只的正常体温 38.5 40.0 )。5.1.3.3 经检验合格的羊,送检到屠宰车间屠宰。5.1.3.4 体温高、无病态的羊最后送宰。5.1.3.5 病羊送急宰间处理。5.1.4 急宰羊的处理5.1.4.1 伤羊应及时进行屠宰。5.1.4.2 病羊应召集驻场兽医进行会诊,

6、确诊病变后处置。5.1.4.3 死因不明、死羊不应屠宰,应进行非食用处理。 宰后检验5.2.1 头蹄检验:头部检验操作点设置在放血之后,剥皮(带皮羊只烫毛)之前;负责屠体的头、蹄、皮张检验。5.2.2 内脏检验:内脏检验操作点设置在屠体挑胸剖腹摘除内脏之后;负责检验心脏、肺脏、肝脏、胃肠、脾脏、膈肌等。5.2.3 胴体检验:胴体检验操作点设置在摘除内脏之后进行;负责检验胴体体表、肌肉、脂肪、体腔、肾脏、膈肌。5.2.4 复验盖章:复验操作点设置在胴体检验之后;负责对胴体品质进行复检和盖章。 实验室检验采取尿样、血样或其他样品进行实验室检验;负责“瘦肉精”(-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等化合物)、兽药残

7、留等项目的筛查和检验。 报告驻厂官方兽医在宰前检验、宰后检验过程中,发现死羊只、濒死羊只及疑似传染病、寄生虫病特征的应立即报告驻厂官方兽医。6 宰前检验及处理 接收检验6.1.1 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询问了解运输途中有关情况,并登记每批进厂羊只的数量、来源地、货主等信息。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方可准予卸载。6.1.2 卸载后,应逐只观察羊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分别处理,健康羊只送入待宰圈;严重伤残羊只且无碍食品安全的送急宰间急宰;濒死羊只、疑似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羊只送入隔离圈,进行隔离观察;死羊只应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产品品质检验按照 GB 18393 的规定执行。6.1.3 应按国务

8、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项目、比例和频次,快速检验筛查“瘦肉精”、兽药残留等项目。对于筛查疑似阳性样品,应及时按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进行确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羊只按规定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按国家标准检测方法对同批羊只逐头进行该阳性检测项目检测,合格的准予屠宰,不合格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6.1.4 “瘦肉精”、兽药残留等项目快速筛查检测也可以在宰后实施,在剖腹后,从膀胱取尿液进行检测,检验比例、处置程序同 6.1.3 的规定。 待宰检验6.2.1 羊只在待宰期间,应检查健康状况,进行“静态、动态、饮水”以及排便、排尿情况的观察。必要时测量体温。6.2.2 宰前应停食静养 12 h24 h,并充分给

9、水,宰前 3 h 停止饮水。6.2.3 发现疑似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羊只送入隔离圈,进行隔离观察。6.2.4 发现死羊只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送宰检验6.3.1 送宰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合格的羊只予以准宰,宰前登记头数和检验结果。6.3.2 检查后超过 4 h 未屠宰的,在送宰前 2 h 内,应进行再次检查。6.3.3 发现病羊只和疑似病羊只要及时送往隔离圈隔离观察,报告官方兽医。 急宰检验6.4.1 确认为严重伤残羊只且无碍食品安全的羊只,送往急宰间急宰。6.4.2 急宰时应进行急宰检验,发现染疫病羊只时,进行无害化处理。6.4.3 急宰后胴体、内脏有不明病变的整只羊只,“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筛

10、查任一项目确证为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整只羊只,应进行无害化处理。7 宰后检验及处理基本要求宰后应实施同步检验,应当设置同步检验装置或者采用头、蹄、内脏、皮与胴体统一编号对照方法进行。头蹄检验7.2.1 头部检查鼻镜、齿龈、口腔黏膜、舌及舌面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等。必要时剖开下颌淋巴结, 检查形状、色泽及有无肿胀、淤血、出血、坏死,发现后做修割处理。对检出的病变淋巴结进行修割处理。7.2.2 蹄部检查 检查蹄冠、蹄叉皮肤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结痂,有无歪蹄、蹄裂病引起的脓肿、腐烂、溃疡、脱壳等。7.2.3 脱毛羊只检查头蹄及体表有无烫生、烫老和机械损伤,发现后应做局部修割。内脏检验7.3.1 心脏检

11、验检查心包和心脏是否有淤血、粘连、坏死病灶,对发现淤血部分应进行修割,对发现粘连、坏死病灶的心脏,确诊为疫病引起的,应按具体疫病的处理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检查有无肺呛血、肺呛水、肺水肿、肺气肿、肺纤维化等异常变化。发现有此类变化的肺脏,应进行无害化处理。7.3.3 肝脏检验检查肝脏有无白色坏死灶、肝萎缩、脂肪肝、肿瘤等异常变化。发现有此类变化的肝脏,应进行无害化处理。7.3.4 胃肠检验检查胃肠浆膜有无水肿、粘连、坏死等异常变化。发现有此类变化的胃肠,应进行无害化处理。7.3.5 脾脏检验检查脾脏弹性、颜色、大小等,检查有无肿大或有无局部暗红色肿块。发现有此类变化的脾脏,应进行无害化处理。胴体

12、检验7.4.1 整体检验检查放血程度及色泽是否正常,检查有无充血、出血、淤血、黄染等异常变化,确诊为非疫病引起的应将充血、淤血等做局部修割;确诊为疫病引起的,应按具体疫病的处理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7.4.2 体腔检验7.3.2 肺脏检验检查胸腔、腹腔、骨盆腔有无积液,浆膜有无淤血、坏死、粘连等异常变化,确诊为非疫病引起的应做局部修割;确诊为疫病引起的,应按具体疫病的处理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7.4.3 胴体肌肉、脂肪检验检查肌肉组织和皮下脂肪有无淤血、水肿、变性、黄染、黄膘等。发现淤血、水肿、变性等部分, 确诊为非疫病引起的应做局部修割;确诊为疫病引起的,应按具体疫病的处理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7

13、.4.4 淋巴结检验割检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肠系膜淋巴结等,检查有无病变和其他异常,摘除病变淋巴结并做无害化处理。7.4.5 肾脏检验剥离两侧肾被膜,检查色泽、弹性、硬度是否正常,有无淤血、出血、水肿、肾脂变等情况。发现肿大、出血等异常变化的肾脏,应进行无害化处理。7.4.6 胴体卫生检验检查胴体体表、体腔有无血污、脓污、粪污、胆汁、毛及其他污物污染。如有污染,应冲洗并修割被污染的胴体表层。7.4.7 骨血素病(卟啉沉着症)检验全身骨骼均呈淡红褐色、褐色或暗褐色,但骨膜、软骨、关结软骨、韧带均不受影响。有病变的骨骼或肝、肾等应做工业用,肉可做肉制品加工原料。7.4.8 白血病检验检查全身

14、淋巴结是否显著肿大、切面呈鱼肉样、质地脆弱、指压易碎,实质脏器肝、脾、肾均见肿大,脾脏的滤泡肿胀,呈西米脾样,骨髓呈灰红色。发现后应整体做无害化处理。7.4.9 黄疸和黄脂检验7.4.9.1 检查发现仅皮下和体腔脂肪呈黄色,胴体放置 24 h 后黄色消退的一般为黄脂。对轻微的、无不良气味的不受限制出厂;严重的并带有不良气味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7.4.9.2 检查发现脂肪、皮肤、关节液等处出现全身黄染,胴体放置 24 h 后黄色不消退的一般为黄疸。对患有黄疸病的整只羊只胴体及产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7.4.10 种公羊只检验未经阉割,带有睾丸,做种用公羊只,即为种公羊只,一般体型较大。性气味明显的健康种公羊只肉,应标注“种公羊只”后销售。7.4.11 注水肉检验检查羊只肉是否颜色较浅泛白,指压后不易复原,放置后有浅红色血水流出。必要时,送实验室检测确定。注水羊只胴体及其内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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