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495371970 上传时间:2023-06-03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87.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套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全套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全套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全套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全套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全套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套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施工单位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工程名称龙护一队综合商场分部工程土方开挖交底部位基础日期年月日交底容1.基坑(槽)、管沟开挖,应连续开挖尽快完成。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2.雨期施工或挖好坑(槽)后,如不能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时,应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一层土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采用机械开挖时,可在基线标高以上预留一层土,用人工清理。其预留厚度:使用铲运机、推土机或多斗挖土机时保留200mm;使用拉铲、正铲或反铲施工时,可保留300mm。3.土质构造均匀,土质条件良好(即不会发生塌方、松碎滑动等0,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标高时,边坡可作成直立壁且不加支撑,但

2、挖方深度不得超过表11的规定。不加支撑挖方深度表114.基坑(槽)、管沟需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等作牢固可靠的支撑方案后再施工。在坑(槽)、管沟两侧堆土或材料时,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沟槽上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防止坍塌。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5.土方开挖应先深后浅,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遇有地下水位高于挖方深度时,应先挖排水沟、设置抽水井,集中排水,抽水并不得设在建筑物大角上。6.基槽或管沟挖至底标高后,槽边修整齐、底铲平后,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基槽

3、验收签证,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挖土在接近底标高时,应及时核对挖土深度,不得超挖。如发生超挖时,应用原土或灰土回填夯实至要求密实度。重要部位超挖时,在取得设计部门同意后,可用低标号混凝土填补。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方深度在5m以不加支撑的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2之规定。深度在5m的基坑(槽)、管沟边坡的最陡坡度(不加支撑)表12注:静载指堆土或材料等,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运输作业等。当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7.基槽验收后应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防止雨水浸泡和暴晒。基底如发现软弱土、沟、穴、古墓等应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土

4、方工程不宜在冬季施工,如冬季施工,在基槽开挖至底标高时,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的松土或其他保温材料覆盖,防止基土免遭冻结。土的类别边坡坡度(高:宽)坡顶无荷载坡顶有静载坡顶有动载中密的砂土1:1.001:1.251:1.50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751:1.001:1.25硬塑的轻亚粘土1:0.671:0.751:1.00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0.501:0.671:0.75硬塑的亚粘土、粘土1:0.331:0.501:0.67老黄土1:0.101:0.251:0.33软土(经井点降水后)1:1.00土的类别挖土深度(m)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5、)1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坚硬的粘土2GD230100301土方开挖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施工单位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工程名称龙护一队综合商场分部工程土方回填交底部位基础日期年月日交底容1.填土前基底应作处理,基底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基底上的树墩及主根应拔除,坑穴应清除积水、淤泥及杂物,并分层回填夯实。在建筑物、构筑物地面下的填方或厚度小于0.5m的填方,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在土质较好的平坦地上填土方时(坡度不陡于1/10),可不清除基底上的草皮,但应割除长草。在稳定山坡上填土方,坡度不陡于1/101/5时,应清除基底上的草

6、皮;坡度大于1/5时,应将基底挖成阶梯形,阶宽不小于1m。基底为耕植土或松土时,应将基底辗压实。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土前,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或抛填块石、砂砾、矿渣等方法处理后,再进行填土。2.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成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办理验收手续并做好记录。3.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填方强度和稳定性。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碎石类土、砂土和爆破石渣可用作表层以下的填土。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且大块料不得集中使用。含水量符合要求的粘性土,可用作各层填土。碎块草皮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

7、用作填料,但在软土和沼泽地区,经过处理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后,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含盐量符合表11规定的盐渍土一般可以使用。但填料中不得含有盐精、盐块或含盐植物的根茎。盐渍土按含盐程度分类表11注:其中硫酸盐含量不得超过2%方可用。其中易溶碳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5%方可用。人工夯实,土块粒径不应大于50mm。4.为使回填土压实后达到最大密实度,获得最大干容量,施工前应作含水量试验。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太干的土要适当洒水润湿,太湿应翻松晾晒,也可掺入同类干技术交底容:土或吸水材料。如无试验,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容量可参考表12(见下页附表)。盐渍土名称土层的平均含盐量(重量%)可用性氯盐渍土

8、及亚氯盐渍土硫酸盐渍土及亚硫酸盐渍土碱性盐渍土弱盐渍土0.510.30.5可用中盐渍土150.520.51可用强盐渍土582512可用但应采取措施过盐渍土852不可用GD230100301专业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受人:土方回填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施工单位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工程名称龙护一队综合商场分部工程土方回填交底部位基础日期年月日交底容土的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参考表表12注:表中的最大干密度应根据现场实际达到的数字为准。一般性的回填可不作此项测定。5.填土应分层填分层夯(压)实,每层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确定,或按表13选用。6.深浅两坑相连时,应先填深坑,相平后

9、与深坑同时分层夯填。如必须分段填筑,交接处应填成梯形,梯边要做斜坡。填方每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表137.分层压(夯)实后应测定土的干容量,检验其压实系数和压实围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填筑上层。填土时应随时注意地面排水,防止边坡遭受冲刷。8.采用机械填方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正,宜宽填0.5cm,如要求边坡整平拍实,可宽填0.2m。9.在无压实要求的填方,在顶部应预留填方下沉高度,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等与建筑单位商定,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10.管沟及墙基回填,应从两侧同时回填,防止管道、墙基中心线位移。在管顶沿管径宽度的50cm厚,应分层轻夯

10、,防止损坏管道。11.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应作成斜坡形,辗压重迭0.5m1m。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12.地形起伏地段回填,应由低到高逐次回填,回填时应修筑成宽100cm高50cm台阶形,上下层交接缝应错开50cm以上,在施工缝两边50cm围应增加夯实遍数。13.填土完成后,应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防止雨水浸入。如遇雨水浸泡,应清除表面泥浆、晾干、补夯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压实机具每层铺土厚度(mm)每层压实遍数(遍)平碾20030068羊足碾200350816蛙式打夯机20025034推土机20030068拖拉机200300816人工打夯不大于20034项次土的种类变动围最佳含水量%

11、(重量比)最大干密度(g/cm)1砂土8121.801.882粘土19231.581.703粉质粘土12151.851.954粉土16221.611.80GD230100302专业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受人:土方回填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施工单位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工程名称龙护一队综合商场分部工程交底部位基础、主体日期年月日交底容1.施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配戴各种(完好)防护用品,(手套、面镜罩、电焊防护鞋)。3.输出钳线要经常检查,不得破皮,选好(电流)焊钳。4.设置防弧光照射遮拦。5.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5米。6.输入电源必须加护盖,要清楚电源电压接线牢固,要有防雨水装置。7.电焊机

12、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保护。8.焊接搭接长度按图纸要求施焊。9.焊接钢筋无明显烧伤,调接好施焊电流,(20以上)不得咬边深度超过0.5mm,钢板无烧穿,凹陷。10.电焊机输出(钳线)压不超过60V为宜。11.焊条、焊剂应接图纸设计要求选购使用。12.施焊完(或下班前)必须清理火苗隐患,搞好施焊环境卫生,分类堆放成品。13.施焊员,焊工必须清理焊渣,观察焊缝质量,应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GD230100301专业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受人:专业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受人:钢筋焊接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施工单位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工程名称龙护一队综合商场分部工程安装、拆除交底部位主体结构日期年月日交底容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2、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