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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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化建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2第二章统一规划2第三章统一标准2第四章统一方案2第五章统设2第六章日常管理2第七章监视奖惩2第八章附那么2附件一:2信息化建立工程需求管理细那么2附件二:2信息化建立工程实施管理细那么2附件三:2信息化建立工程验收管理细那么2附件四:2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那么2附件五:2网络管理细那么2附件六2信息机房日常管理细那么2附件七:2短信平台管理细那么2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规信息化建立的管理,构建稳定、平安、经济、高效、可持续的信息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开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信息化建立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方案、统设以下简

2、称四统一的原那么,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和重复建立。第三条 信息技术部是全信息化建立的主管部门,按照四统一的原那么负责信息化建立的日常管理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平安管理与信息资源整合等工作。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立,是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根底设施和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应用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等的建立与升级。第二章统一规划第五条 信息化建立规划根据公司总体开展战略规划,结合信息化建立现状和信息技术开展趋势编制。第六条 信息技术部负责编制信息化建立规划,报公司研究审定后实施,其作为信息化建立工程立项的依据。第七条 各子分公司应编制与信息化建立总

3、体规划相配套的信息化建立规划,报信息技术部备案。第三章统一标准第八条 公司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标准体系由信息技术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公司批准后执行。第九条 公司所有信息化工程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体系,原信息系统必须按统一标准进展更新。第四章统一方案第十条 各子分公司、公司各部门依据信息化建立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信息化建立建议方案,经信息技术部审核,报公司批准后列入子分公司和公司年度工程方案。第十一条 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方案外工程发生,未列入方案的工程一律不予拨付资金或安排人力实施。第十二条 已下达方案的工程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追加投资的,应当按照方案申报程

4、序报批。第五章统设第十三条 信息化工程由信息技术部和工程需求单位共同负责建立,各子分公司、公司各部门不得自行建立和重复建立。第十四条 严把需求管理关。需求单位负责提供工程的建立目标、详细的业务流程和功能要求,必须做到业务围界定清晰。第十五条 严把方案设计关。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重大信息化工程由信息技术部组织方案设计。设计方案未经信息技术部审核批准的工程一律不得实施。第十六条 严把实施监管关。信息技术部和工程需求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化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共同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严控实施风险。第十七条 严把工程验收关。信息技术部负责牵头组织信息化工程的验收,严格按照工程建立目

5、标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标准进展验收。第十八条 基建工程工程中含有信息化建立容的,依照本规定执行。公司在工程工程验收时将信息化建立纳入验收容,信息技术部参与工程验收。第六章日常管理第十九条 信息技术部负责制定信息平安管理细那么,加强公司信息平安方面的管理。第二十条 信息技术部应加强对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单位外购信息资源必须及时报信息技术部备案。第二十一条 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操作,制订完善的运行管理细那么,确保所有业务数据及时、准确录入系统,确保数据平安。所有信息系统管理员资料及口令必须报信息技术部备案。第二十二条 除公司总部可设置对外外,子公司设置对外必须报

6、信息技术部审核,其它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设置对外。对外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容;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等信息。第二十三条 信息技术部要加强和规公司的短信平台管理,合理管控及调配公司短信平台资源。第二十四条 信息技术部要加强计算机和应用系统的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加强技术研究与创新,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队伍、建立队伍和应用队伍的水平。第七章监视奖惩第二十五条 信息技术部会同品质部、行政部等部门不定期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展监视、检查。第二十六条 信息化建立必须做到工程按方案、实施按设计、竣工有验收。未经批准擅自建立、擅自变更设计方案的,按方案外工程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第二十七条 对

7、工程建立发生重大事故影响公司网络运行和网络平安的、擅自发布公司商业秘密等信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公司将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展处理。第二十八条 对信息化建立管理及应用较好的分子公司、工程、部门,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第八章附那么附件一:信息化建立工程需求管理细那么附件二:信息化建立工程实施管理细那么附件三:信息化建立工程验收管理细那么附件四: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那么附件五:网络管理细那么附件六:机房管理细那么附件七:短信平台管理细那么附件八:微信公众号统一管理细那么附件一:信息化建立工程需求管理细那么为了规信息化应用系统工程需求

8、管理,确保应用系统开发质量,根据信息化建立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那么。一、管理围信息化建立工程需求管理是指对信息化工程确立、需求方案制定、需求变更控制等进展管理。二、工程确立一公司各子分公司、工程及各部门以下简称需求单位对信息化有建立需求,需向信息技术部申报,并提交工程申报材料。工程申报材料包括工程申报表见附表一和工程建议书。工程申报表主要包括工程的名称、申报单位、工程概算和工程根本情况等容。工程建议书主要包括工程建立的背景、必要性、工程目标、需求分析、建立周期、工程投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等容。需求单位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应当确定由其中一个单位统筹,统一申报。二信息技术部根据申报材料,

9、提出工程资源配置方案,必要时成立技术小组进展可行性论证。三工程申报材料经信息技术部审核并报公司同意前方可进展需求方案编制。三、需求方案编制需求方案由需求单位负责编制,需求方案包括业务需求、技术需求、设备需求等,明确工程建立目标,详尽描述工程的建立容、业务围、业务流程、数据规模、用户数量、应用围等容。四、需求方案审核一需求单位完成需求方案编制后,由信息技术部组织审核。二信息技术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批准后,作为系统开发依据。五、需求方案变更一需求方案变更是指对需求容的增减、取消和调整。二需求方案如需变更,由需求单位根据业务需求变化,填写信息化工程需求变更申请表详见附表二和工程变更方案,按照本细那

10、么规定的需求方案的提交和审核程序执行。三信息技术部根据审核后的信息化建立工程需求变更申请表和变更方案,调整需求方案相关容,并及时更新技术文档。附表一:信息化建立工程申报表附表二:信息化建立工程需求变更申请表附表一:信息化建立工程需求申报表编号:工程名称申请单位申请日期资金概算工程起始完毕日期申请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信息技术部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公司领导意见签字年月日具体申报容工程明细说明,包含工程的详细容、目的、意义以及前景规划等容。可另附纸附表二:信息化建立工程需求变更申请表编号:工程名称申请单位申请日期申请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签字

11、盖章年月日信息技术部审核意见公司领导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需求变更申报容需求变更详细容说明,包含工程的变更原因和依据,变更前后比拟分析等容。可另附纸附件二:信息化建立工程实施管理细那么为了规信息化建立工程的实施,根据信息化建立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那么。一、职责界定一信息化建立工程实施是指对网络建立、系统集成和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测试、试点运行、应用推广、软件后期维护等工作进展组织管理的过程。二信息技术部负责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和工程承建单位的资质审查以及技术、设备选型;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进度控制、质量监视、成果接收、升级完善等管理工作。三各子分公司、工程及各部门以下简称需求单位负责业务需求和

12、业务流程的细化、系统功能要求的提出与系统功能验证、系统升级业务需求采集、系统的推广应用及提出升级完善建议等。二、系统开发一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网络建立工程、系统集成和应用软件开发的组织管理。二信息技术部按照设计规和开发进度方案组织系统开发工作,并定期向需求单位通报开发进展情况。三信息技术部负责检查工程开发工作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工程开发单位修改、更正。四信息技术部和需求单位共同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躲避工程风险。五信息技术部负责组织工程开发单位组成系统测试组,负责系统测试工作。系统测试组编制软件测试方案和测试用例并进展测试,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平安性测试等。六需求单位负责对通过阶段性测

13、试的系统进展试用,检测系统功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验证系统功能是否满足业务需求。三、试点推广一需求单位负责制定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编制系统应用推广方案。二需求单位负责确定系统试点围,协调解决试点期间的业务问题,验证业务需求的合理性和系统功能的完整性、正确性,并汇总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系统的建议。信息技术部组织工程开发单位进展系统的修改完善。三经试点成功后,需求单位会同信息技术部制定培训方案,组织人员培训,进展全面推广。四、维护升级一信息技术部统一组织对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工程的升级工作。二需求单位根据业务需求变化和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系统升级建议,按照信息化建立工程需求管理细那么规定

14、的工程审核程序进展审核。附件三:信息化建立工程验收管理细那么为了规集团信息化建立工程的验收管理,确保工程建立质量,根据信息化建立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那么。一、组织管理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化建立工程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二、验收条件一工程按设计要求完成,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并能满足实际需要;二完成工程要求的相关培训且已落实售后效劳措施;三工程档案文件完整、准确;四应用系统类工程,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工程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三、验收依据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二工程招标相关资料;三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四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六工程合同或协议;七业务需求说明书;八系统运行记录报告和使用单位意见;九工程实施中涉及的其他资料。四、验收容一建立情况。主要包括建立容、建立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立方案、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工程建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批准。二施工情况。主要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平安系统的施工质量。三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主要包括工程建立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化建立相关标准。四档案资料情况。主要包括工程建立的有关文件档案,设计、施工、集成、验收等技术档案,合同、各类标准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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