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7篇)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95344088 上传时间:2022-10-24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7篇)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7篇)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7篇)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7篇)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7篇)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7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7篇)(3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委托方/代表人(简称: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手机:固定电话:现住地址:受托方(简称:乙方):联系地址:_ 联系电话:_分行名称:分行电话:分行地址:甲方委托乙方介绍甲方购买/租赁下列物业,在乙方向甲方介绍下列物业时甲方确认是第一次了解到下列物业信息。乙方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在购买/租赁下列物业之前,甲方将做实地视察。甲方承诺如果甲方(或甲方之授权人、委托人、代理人等)成功购入/租用下列物业,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购房价1.5%/房租价半个月租金做为服务佣金,支付时间为甲方与下列物业产权人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之日。甲方不得通过非乙方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下列

2、物业的业主联系、成交,也不得将下列物业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指甲方之亲属、朋友、同事、授权人、代理人等)与物业业主联系、成交,否则甲方须按相关物业售价的3%或单月租金之两倍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甲方须在勘察下列物业之前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份给乙方。No.所介绍之物业坐落委托性质(求购或求租)委托方签名日期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甲方/代表人签名:乙方:经办人: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二)委托人(甲方):_经纪人(乙方):_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

3、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_;代理_;咨询_;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1.身份证;国籍_编号_2.营业执照;编号_3.房地产权证;编号_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6.其他证明或资料_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1.身份证;国籍_编号_2.营业执照;编号_3.房地产权证;编号_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6.其他证明或资料_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项;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2.具

4、体要求:_。3.其他要求:_。第四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1.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2.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3.咨询服务的支付_元。4.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

5、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

6、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乙方发生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4.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_。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

7、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2.甲方利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给付约定的服务费;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_。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

8、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区_县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

9、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1.向_委员会申请_;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_。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上海市_区_县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_乙方(盖章):_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法定代表人(签字):_住址:_法定代表人住址:_编码:_营业执照号码:_联系电话:_注册地址:_编码: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签字):_承办经纪人员(签字):_(资格证编号:_)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附件备注栏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签定的本合同(编号:_),业已经备案。经办人:_(签字)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

10、管理所)(盖章)_年_月_日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三)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_ 身份证号:_住所:_ 电话:_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_受委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_ 资格证书号:_法定代表人:_ 身份证号:_住所:_ 电话:_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11、。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元人民币;(2)元人民币。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第七条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

12、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八条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2)(3)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人:受委托人:(盖章)(盖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盖章)(盖章)_年_月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总结/计划/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