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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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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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塔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健全红塔区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的预料、预防、预警和应对实力,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管理方法(环境爱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务信息报告方法(环境爱护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的函(环办2013504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云南省突发事务应对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

2、急预案玉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玉溪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年版)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3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区境内,需由区政府负责或者协调处置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防治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连接,精确监测、科学预警,部门联动、社会参加的原则。以人为本,防治结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动身点,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属地管理,上下连接。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

3、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区直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统一领导。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响应预案和区级应急预案应保持上下连接,保障预案启动更具有全面性、针对性。精确监测、科学预警。依据对环境空气质量及天气预报,建立健全的科学预警机制,对潜在的重污染天气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部门联动,社会参加。依据大气污染出现的随机性、损害性、持续时间长、影响面积大等特点,建立以区政府为主线,区直各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加强分工协作,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1.5预案体系 本

4、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我区的专项预案,统领全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与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所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相互连接,形成全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2组织机构和职责2.1组织机构设置为保障本应急预案的实施,区政府成立红塔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长,由区政府办联系环保副主任、区环保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长。成员单位:区委宣扬部、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区应急办、区发改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教化局、区工信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

5、、区文广体局、市供电局红塔分局、各乡人民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副局长(分管应急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2.2职责分工2.2.1指挥部(1)实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和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2)组织实施区级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探讨制定我区重污染天气的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的政策措施;(3)指导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编制和区直有关部门应急行动方案的制定工作;(4)指挥、协调我区重污染天气事务的应急响应工作;督促、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

6、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状况;(5)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6)负责协调重污染天气事故造成的污染纠纷;(7)其他指挥部视为必要的事项。2.2.2办公室办公室为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担当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监测、预警和应急协调工作。主要职责为:(1)实行指挥部交办有关重污染天气的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的决策部署;(2)担当指挥部的应急值守工作;(3)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议,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措施;(4)依据指挥部授权,发布重污染

7、天气预警信息;(5)协作其他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新闻发布工作;(6)依据指挥部指示,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对各乡(街道)、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进行督察和考核;(7)承办各乡(街道)、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须要我区指挥部组织协调、支援的详细事项;(8)组织编制、修订区级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9)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的宣扬教化与培训;(10)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11)负责联系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12)负责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联络网络;(13)负责建立应急专家组(建议由气象、化学、环境监测、环境评估等多领域专家学者组成);(1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

8、.2.3各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区委宣扬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宣扬报道和审核工作;负责督导、协调各级广播电视台、报社及重点门户网站做好预警、响应等信息的发布工作,督导、协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健康防护、公民和企业自愿减排措施的宣扬工作。区环境爱护局:负责会同区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的预料、预警,牵头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区域的污染程度研判;指导各工业园区、乡(街道)开展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指导全区或出现重污染天气的乡(街道)、工业园区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帮助开展重点排污企业减停产与燃煤锅炉状况执法检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检查各相关单位的应急打算、监测、预警、响应等工作,

9、对措施不落实、落实不到位造成严峻后果的单位和人员,移交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区气象局:负责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监测、分析,刚好为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置供应气象信息,并依据须要拟定气象干预应对措施;与环保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协作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区发展改革局: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牵头拟订应对气候改变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减缓和适应气候改变的措施。加强低碳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协作环境爱

10、护部门制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支配。区城管局:负责依据相对集中行政惩罚事项及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履行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卫生、节能环保、城市绿化、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饮油烟、散体物料运输、噪音污染、秸秆焚烧、高污染燃料禁燃管理等涉及环境爱护的职能职责;组织推广利用自然气等清洁能源工作。区商务局:负责推动流通领域各环节的资源节约和环境爱护,推动油品升级,督促区域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按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区教化局:负责指导落实出现重污染天气时,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方案,保障师生平安;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环保学问普及教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重

11、污染天气下应急响应区域内的工业企业落实减停产措施;开展燃煤锅炉状况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区域内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的淘汰与整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加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动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淘汰落后产能支配,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实施监管;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参加编制我区生态建设规划,协作有关部门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探讨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看法,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

12、作。市公安局红塔分局:负责指导我区出现重污染天气区域内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协调受污染区域相邻县区做好预警打算;指导应急响应区域内的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及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协作有关部门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帮助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区民政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物质的储备,督导出现重污染天气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受重污染天气事务影响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综合协调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刚好统筹和拨付重污染天气事务应急响应有关区级资金,加强资金运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工作

13、。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交通干线污染治理,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船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协调通往重污染天气事务现场的道路畅通;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区农业局:负责组织核定重污染天气事务中农田、土壤、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的受污染状况,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务进行调查、处理;实施区域农业珍稀野生植物资源爱护工作。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务中的伤亡人员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工作;督导出现重污染天气事务的乡(街道)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救治措施;刚好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开展重污染天气事务健康危害评估,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学问宣扬。区林业局:负责督导

14、落实栖息地遭遇污染威逼的珍稀濒危陆生野生物种的爱护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油品检验工作,加强车用燃油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检测。玉溪供电局红塔分局:协作区发展改革局制订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下电力保障方案,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对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的停、限电措施。区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做好宣扬报道,协作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协作司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利用环境问题恶意炒作和新闻敲诈等违纪违法行为。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组织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立重污染天气各乡(街道)、管委会应急组织机构,并结合本

15、地区实际状况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相关部门应急响应方案,落实本预案规定的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依据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依据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须要,依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3监测与预警3.1监测(1)环保、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气象条件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料工作。(2)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系统,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料和预警信息反馈机制。(3)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刚好采集、整理、分析和研判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相关信息,刚好向上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对以下单位或区域进行监测监控: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向大气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国控、省控企事业单位及其周边环境爱护目标。国家级自然爱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等区域。饮用水水源地、江河源头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4)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5)区人民政府及其担当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有可能引发重污染天气的自然灾难、事故灾难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并对相应的预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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