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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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化市辉煌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护措施4.2 前期预防4.2.1 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4.2.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均应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作为下阶段工程设计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执行。4.2.3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卫生审查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

2、计还应经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4.2.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卫生验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试运行 12 个月内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向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卫生验收。建设项目未经卫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4.3 材料和设备管理4.3.1 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按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

3、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 的规定,选择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包括选择清洁无害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密闭化、自动化,劳动者远距离操作、机械操作,体力劳动强度和紧张度较小,在整个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较小而且容易通过工程技术加以控制。4.3.2 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架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用人单位应了解国家明令禁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并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这些设备和材料。4.3.3 企业使用的主导原材料供应商应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在选择主导原材料供应商时,应要求主导原材料供应商承诺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4、,并出具与用人单位同等的职业卫生方针的承诺文件主导原材料供应商应建立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采取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并为用人单位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原材料的完整、真实、可靠的中文物质安全数据清单(MSDS)。4.3.4 对所采用的技术、工艺和材科不隐瞒其危害用人单位应在醒目位置对有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用中文公示,并采取各种措施告知劳动者,包括以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告知。4.3.5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有中文说明书设各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等职业有害因素因此用人单位购进或售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索取或提供中文说明书。中文说明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用人单位应建立设备台账,包括型号、厂家、厂家联系方式,责任人、维修记录、中文说明书、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中文警示说明是否规范。用人单位应使相关的劳动者了解中文说明书的相关内容。4.3.6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用人单位购进或售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 应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用人单位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设置或指定专职(兼职)人员负责做好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管理工作。4.3.7 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

6、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有中文说明书用人单位购进或售出有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时, 应索取或提供中文说明书用人单位应建立化学品的台账包含化学品化学式、商品名、产地、使用地、使用量、保管人,储存地的管理是否安全、规范,包装是否具有规范的标识,是否具有中文说明书,中文说明书是否规范。规范的中文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危害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在工作地点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用人单位还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人,做好化学品管理的工作。4.3.8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应有中

7、文说明书用人单位购进或售出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时, 应索取或提供中文说明书。用人单位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索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台账,包含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化学式、商品名、产地、便用地、使用量、保管人,储存地的管理是否安全、规范包装是否具有规范的标识,是否具有中文说明书,中文说明书是否规范。规范的中文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危害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用人单位还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人,做好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管理工作。4.3.9 不应将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嫁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

8、单位和个人 用人单位若将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时, 应告知接收者将要外包的作业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以及相关的防护条例,并要求接收者采取措施达到这些防护条件,如配置通风、除尘、消声、防暑、隔离等防护设施,或配备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如接收者没有条件或不愿采取措施达到上述防护条件,用人单位不能将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4.3.10 不得接受不具备防护条件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若承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应要求发包商书面告知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以及相关的防护要求,并采取措施达到防护条件,如配置通风、除尘、消声、防暑、隔离等防护设施,或配备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若达不到相应条件,用人单位不能承包

9、该作业。4.3.11 有毒物品的包装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有毒物品包装上应具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规范的中文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 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危害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4.4 工作场所管理4.4.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 GBZ2.1,GBZ2.2 的要求。4.4.2 生产布局合理生产布局应按照 GBZ1 的规定,尽量考虑机械化、自动化和远

10、端操作,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产布局应包括总体布局和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的布局。总体布局又包括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平面布置厂房或车间时,应重点考虑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噪声声级高的车间与低的车间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厂房为多层建筑物竖向布置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作业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噪声与和振动较强的设备应放置在底层;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废水排放管道不能通过仪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用室的地面下

11、。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应重点考虑达到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与振动、防电离辐射、防非电离辐射等的要求。4.4.3 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产生粉尘、毒物的工作场所,其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逸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的作业与毒性小的作业应隔开,无毒的作业和有毒的作业应隔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逸散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来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无毒和有毒作业的分开方式可以采取有毒作业密闭化、管道化,或者将有毒作业局限在某个独立的操作间,并采取通风净化的方式将

12、有毒气体排出。4.4.4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指可能发生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性物质泄漏等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场所。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物质是指那些急性毒性大、刺激作用强和(或)危害大的,或者短时间接触可能产生刺激作用、慢性或不可逆的组织损伤、麻醉作用足以增加可能的意外伤害影响目救能力并降低工作效率的物质。具体有毒有害物质的确定参考高毒物品目录及 GBZ2.1。上述报警装置必须经相关部门检定通过,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班前及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报警装置能够正常运转。4.4.

13、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现场急救用品包括发生事故时急救人员所用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如携气式呼吸器、全封闭式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等:以及对被救者施救所需的急救用品,如做人工呼吸所需单向阀防护口罩、现场止血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给氧器,有特殊需求的可配备急救车、防护小药箱等。急救用品的配置应根据现场防护的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考虑生产条件、化学物质的理化性质和用量。急救用品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 秒内能够获取。急救用品存放地的醒目位置应有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应使劳动者掌握如何使用急救用品。上述现场急救用品应安全

14、有效,并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检,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急救用品的安全有效性。4.4.6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冲洗设备主要指冲眼器、流动水龙头以及冲淋设备在可能发生皮肤粘膜或眼睛烧灼钱、有腐蚀性、刺激性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上述冲洗设备,特别强调冲洗设备应用取方便,且不妨碍工作,保证在发生事故时劳动者能在 10 秒内得到冲洗。冲洗用水应安全并保证是流动水。设置冲洗设备的地方应有明显的标识,醒目易找。上述冲洗设备应保证能正常使用,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检,及时维修。4.4.7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

15、工作场所配置应急撤离通道应急通道须保持通畅,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撤离通道的宽窄应根据需要设置,如需用车辆、担架的,宽度应能保证车辆、担架顺利通过。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应急通道畅通。4.4.8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泄险区根据生产条件、所使用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和用量考虑泄险区设置的位置、大小和选材。泄险区周围不能存在可能与排放到泄险区的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易燃、易爆等化学反应的物质泄险区四周的选材不应与泄险物发生反应,泄露物质和冲洗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应在泄险区周围的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及中文警示说明 定期泄险要在中文警示说明中说明定期泄险的时间、泄险的物质和注意事项;事故性泄险应制定泄险预案,明确泄险的条件、泄险命令的发布人、泄险时如何进行人群疏散、泄险物质的无害化处理、消除发生次生事故的危险、泄险后的善后处理工作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泄险的日常管理,并保证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泄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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