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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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XX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X人社发【20XX】16号)和有关市、县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导地位,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工作中,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投入到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二、申报条件申报评审教师职称,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小学教师任职资格。(二)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三)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考核成绩合格。中层干

2、部兼职教学的,课时量要达到同学科标准工作量的2/3方可参评。长期病假不在教学一线的不得参评。(四)申报评审正高级、高级教师必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申报评审一级教师必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五)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1 .正高级教师: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2 .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

3、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3 .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4.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4、;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5三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任职年限从聘任之日起至评审年度12月底,按周年计算。三、推荐人数根据上级下达指标进行推荐申报。四、工作程序(一)召开校委会,传达上级职称晋升文件精神。(二)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上级职称晋升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三)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评审材料。(四)成立推荐委员会。学校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对

5、申报评审职称的教师任现职以来进行综合评价,形成推荐意见。推荐委员会人员组成:组长:韩如来成员:张明利张连莲孙苑姚莉时浩张作甫王婷郝波(五)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五、赋分项目及标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进行量化赋分。(一)量化赋分项目1、基本项目2项:(1)专业工作年限;(2)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2、专业工作4项:(1)教学荣誉奖励;(2)综合获奖;(3)科研及成果;(4)论文、著(译)作。3、专项加分。4、教育教学实绩考核。(二)各分项赋分标准:1 .基本项目(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

6、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L3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2)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核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最高计15分。2 .专业工作(1)教学荣誉:(最高计35分)级别赋分项目国家级省级市级市直部门(行业)和县级县市区部门(行业)学校教学能手352520152优质课一等奖学科基本功一等奖3525201510公开课、示范课302015105注: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逐级评审的优质课、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逐级评审的学科技能比赛等同基本功。各级教育协会、校外团体直接组织参评的说课、优质课、展示课等

7、同优质课,省级一等奖赋2分,市级一等奖1分。省、市级(资源课例)微课参评一等奖(有文件公示)等同县级公开课分别按5、3分值赋分。无电教主管部门盖章、电台、协会组织的均不计入。获一等奖的省研修课例研修组长、主讲人按县级优质课对待,其他成员不计入。国家、省、市级电教主管部门评选的教学类课件一等奖按照降一级公开课、示范课一等奖赋分,二、三等奖依次降2分。所有获奖项目必须与所带学科一致。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2)综合获奖(最高计40分):、OJ项目国家级部级(行业)和省政府级厅级(行业)和市政府级部门

8、(行业)和县市区政府级县市区部门(行业)学校劳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四部门联合表彰的少先队辅导员)40353025202党委政府表彰的其他荣誉252015105部门表彰的其他荣誉10863注:各级特级教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相应级别党委政府、部门表彰赋分基础上加15分。教学先进个人、四有”教师、“十佳”教师、德育(师德)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在相应级别党委政府、部门表彰赋分基础上加10分。所有获奖证书应体现逐级评选的原则,需保留获奖证书原件,公布文件应由职能科室复印,复印件交获奖人留存。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

9、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3)教育科研及成果(最高计10分)分7别省级市级县级课题主持人863成员541教科研成果654注:科研及成果应是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教育科学研究所)颁发的证书,二、三等奖依次降1分,各级各类社会团体、民间机构颁发的不计分。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立项、过程性资料、结题报告等完整资料,正在进行中和材料不全者不计。主持和参与者参与的课题内容必须与所带学科一致,如课题内容涵盖其他学科,具有学科综合性的可以计入,单独学科的如与本人所带学科不一致不计入;参与外单位课题的不计入。课题中的科研成果不计

10、。课程资源开发评奖和有教研室盖章的独立项目科研成果按照相应级别论文计入。课题参与者是指含课题主持人前五位。发表的论文必须在官方网站检索出来并能打印出期刊杂志封面目录及正文。必须与教育教学专业一致;获奖论文不计入。国家级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者“ISSN”;省级期刊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视作国家级期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视作省级期刊。同一篇内容重复发表的只计高一级刊物。各类期刊增刊发表的和各级非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结集出版的一律不计;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材料一律不计。

11、原则上只对一篇论文赋分,不对著(译)作赋分。(三)专项加分(最高计20分):分7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学校班主任专项奖励20151052注:班主任及其奖励:现任班主任且连续已满三年者赋5分,超过三年班主任或担任班主任每满一年加1分(不满一年的不计分),最高计10分。未在综合荣誉赋分的优秀班主任按以上加分赋分,不重复赋分。教师入我校以来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交流经历的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的赋3分,最高计5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课内外活动、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电脑制作活动辅导奖、学科相关知识竞赛、作文辅导等。辅导的项目学校获奖的同时给辅导老师计分。按照金、银、铜、优秀组织奖或者一、二、三、四名

12、或等次,国家级按5、4、3、2分计;省级按4、3、2、1分计;市级按3、2、1、0.5分计;县级按2、1、0.5分,不计组织奖或第四名。同一项目只计最高,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最高计5分。(四)教育教学实绩根据学校近四次的绩效工资发放结果赋分,具体赋分标准为:一、二、三等。每次分别计25、23、21分,没发放效益工资的按三等奖赋分。四次分数相加即为教育教学实绩赋分。六、其他有关问题(一)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远程研修。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合格且有效。由省、市级行政部门组织的远程研修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予参加职称评审。(二)未涉及的获奖项目的

13、赋分标准,由校推荐委员会依照上级文件会议精神讨论通过。(三)推荐委员会将申报人员的基本项目、专业工作、专项加分得分之和乘以40%折合后和教育教学实绩得分相加,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名次依次按交流、教龄、教育教学实绩得分的高低确定)。(四)申报公示和异议期公示。单位产生教师推荐人选后,将及时把申报人员一览表、推荐人员情况表进行公示。评审结束后,对评审结果在学校内准确、完整的公示通过人员情况,接受教职工的全面监督。(五)L本评审方案自2017年实施,有效期五年;2.如上级政策变更,本方案有不适合的地方,根据上级规定执行。七、评审纪律(一)根据有关规定,提供虚假材料或近年来在职称评审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被省厅和市局查实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审资格。3-5年不准再次申报教师职务,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二)凡任现职以来违法违纪正在受处分人员,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三)当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申报高一级职务。(四)近二年四次绩效考核均为三等的不能申报中级及以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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