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制度电子版(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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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格品控制制度电子版对已发生的不合格品、缺陷产品进行控制,防止非预期使用或出公司。1范围本程序规定了不合格品、缺陷产品的判断、标识、记录、评审和处置等要求,适应于采购、生产过程及交付后发现不合格品的控制。_名词解释2.1不合格品。不满足要求的产品。可能发生在采购产品、过程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中。2.2缺陷品。未满足预期或规定用途要求的产品。2.3返工。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使其满足规定的要求。2.4返修。对不合格品采取的措施,通过修理或再加工等措施,虽然不符合原规定要求,但能使其满足预期使用要求。2.5回用品。对虽不符合原则规定要求,但能满足使用要求,经返修后利用或直接利用的不合格品。3职责3.

2、1质检部门负责不合格品归口管理,公司和车间两级专检人员(班长)负责不合格品的判断、标识、记录、报告,并参与评审。3.2不合格品发生部门或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初步评审,按最终评审结果处置,制订并实施相应纠正预防措施。3.3技术部门负责缺陷品、回用品(包括返修品,下同)的最终评审,必要时报工程师审批。3.4质检部门负责抽查和收集不合格品信息,监督纠正实施情况和效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和处理。4程序4.1判断与标识在产品形成过程中,操作者、专检人员、技术人员发现不符合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图纸、工艺文件等)或虽然符合产品标准但无法使用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由专检人员(操作者、

3、技术人员发现_专检人员)确认,按以下规定清点数量并加以标识:a)不合格品(含缺陷品)属本单位责任的,由本单位负责,及时清理滞留在本单位的及已流入下道工序单位的不合格品数量;对于提供给顾客的不合格品,需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报质检部门。b)属上道工序单位责任的:1)由发现工序单位清理本单位所存的不合格品数量;2)由上道工序单位清理其所存(含已入库存栈)不合格品数量。c)查清不合格品数量后,由专检人员(班长)按检验标识程序规定进行标识,并在指定区域隔离存放。4.2记录4.2.1专检人员(班长)对确认的不合格品应做好检验记录。4.2.2对加工、传递过程及成品试验发生、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在_小时内开具

4、不合格品通知单。4.2.3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能够返修利用的,应及时通知操作者返工,对能返工合格的可予以记录,按月汇报质检部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技术部门解决。4.2.4对无专职检验人员的单位发现不合格品时,通知质检部门确认并开具不合格单。4.3评审及不合格单的发放4.3.1由所在的单位主管、班组长、检验人员进行初步评审,确定质量问题的性质,并做出处理(返工、回用、返修、废品)判定:a)返工品、返修品和回用品。属发现单位责任的,开两份不合格单,发现单位一份,质检组一份;属上道工序责任的,开三份不合格单,发现单位一份,责任单位一份,质检组一份;b)废品。属发现单位责任的,开二份不合格

5、单,发现单位一份,质检部门一份;不属于发现单位责任的,开三份不合格单,发现单位一份,责任单位一份,质检部门一份。4.3.2成品检验不合格者,在_小时内开具不合格单一式两份,发成品车间一份,质检组一份。其中,属新产品不合格时按开发设计程序填写新产品试制问题通报,一式三份,送技术部门,技术部门在_小时内填写处理意见,经工程师批准后,发试验单位、质检部门一份,自存一份。4.3.3废品。由公司检查员在不合格单上盖上“废品”章,除铸造毛坯外,不合格品价值超过_元的,由质检部门审批,不合格品价值超过_元以上的,由经理审批。4.3.4不合格单由开具单位负责按规定时间、份数开具,自留一份后交质检组,质检组按规

6、定发放。4.4跨单位不合格责任划分4.4.1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造成的不合格时,由专检员(班长)确认,并上报责任单位主管,责任单位应于_分钟内到现场确认(正常上班时间);若有异议时,由质检组划分责任。4.4.2若质检组一时难以划分责任单位,而生产又急需补料时,由上道工序申请领料,然后在_日内划分责任者,责任单位应无条件接收不合格单。4.4.3若接受单位仍有异议时,应在_日内或在保存实物原始状态的时间内,提出申诉报告报质检部门组织仲裁。经仲裁变更责任单位时,由质检部门在申诉报告上明确仲裁结果,复印给原责任单位和责任单位。4.4.4若属间接上道工序责任造成的不合格品,而在上道工序能够或应该发现而未

7、发现时,其不合格品造成者,同时为间接和直接上道工序。4.4.5若责任或发现单位分析认为属技术(质量)改进、攻关、工艺工装验证等认知范围无法把握造成的废品,需在_日内经技术部门签字认可,并纳入质量改进费。4.5处置4.5.1返工品。有责任单位确定返工方法,并组织实施,返工后专检重新检验、记录;若责任单位为上道工序单位时,其返工时间应服从下道工序的要求,返工后必须交下道工序专检验收合格后,方为完成返工任务。4.5.2返修后回用或直接回用品a)已有明确修理工艺的,由单位按修理工艺修理;b)无明确修理工艺的:1)属技术部门责任的,由技术部门直接下发技术通知单明确处理方案;2)属上道工序单位负责的,由上

8、道工序制定实施方案或办理回用手续,其完成时间以满足下道工序生产任务为原则,必要时由发生单位报生产处协调。其它问题由发生单位制定实施修理方案或办理回用手续;3)回用手续的办理。按要求填写回用(返修)申请单,附上不合格单(若需配尺寸必须在申请上注明尺寸值)。经技术部门审批后(必要时到现场确认实物),由申请单位发质检组一份,下道工序一份和自留一份。若合同规定使用回用品需经顾客或其代表同意时,其回用单经技术部门同意后,由供应单位报送用户或其代表文字确认后,方可使用。c)对经初步评审确定为返工品或返修、回用品,若生产需要或受所在工序加工条件限制:1)需流入单位内下道工序处理时,由单位内部作出标识,明确要

9、处理的工序后可以传递到处理工序;2)需流入到下一个单位处理时,由发生或发现单位作出标识,可进入下道工序加工,但在_小时内或在下道工序完工前必须得到相应的修理方法、质量要求(可在回用单中注明,也可由技术部门出修理方案)或回用手续。d)返工、返修后专检人员按照对原不合格、缺陷内容所确定的修理方案及标准进行重新检验、记录。4.5.3废品。由发生单位放置在废品区,主要物资实行以旧(废)换新,其它物资由废品回收部门回收处理。需要补料时,由发生单位提出申请,工程师审批方可办理。4.5.4原本符合设计、工艺规定的已加工工件或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由于设计、工艺的更改,致使其成为缺陷品:a)技术部门在下发技术资

10、料通知时,应明确对缺陷品的处理意见(返工、返修、回用、代用、报废);b)各有关单位在接到设计工艺更改通知后,按通知单执行,对报废的清查数量开具不合格单(责任单位为技术部门)。4.5.5对于给顾客的不合格品,由质检部门分析原因,应书面通知顾客,对无法通知顾客的,应报工程师商议处理。4.6不合格信息传递及纠正预防措施4.6.1各生产班组应建立不合格品登记台帐,内容包括不合格单编号、产品名称、数量、问题(简述)、评审结果(返工、返修、回用、报废)、责任者、返工返修后复查结果等。4.6.2各有关单位应对已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措施,每月_日前报质检部门。4.6.3质检部门每月在生产例会上公布

11、不合格品统计资料和处理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不合格品控制制度电子版(二)一、目的为使不合格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被识别和控制,避免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特订此程序。二、范围从进货、生产加工、交付后所产生的不合格均适用。三、术语与定义不合格。末满足要求。四、职责4.1质量部:负责对生产所需原料不合格品处理进行检查和确认;4.2负责对不合格品(项)的识别与标识,并通知和跟踪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项)进行处理;负责对经处理过的不合格品(项)进行再检验。4.3负责对生产加工不合格品,在库不合格品及顾客退货验证为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和处理;五、作业内容5.1来料检验不合格时的处理施对不合格原料进行处理时,则

12、由采购部申请,由质量部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交相关部门评审,由质量部经理判定;如评审决议方案为特采时,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特采使用;5.2生产过程检验不合格时的处理5.3成品在交付或使用后发现不合格时的处理5.4不合格品的纠正与预防依照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5.5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对于返工后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合格品,处理后的不合格品由质量部按检验标准重新检验。由公司_或供方负责分选,检验员对分选后的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作为合格材料使用,不合格品退货处理。对于不能接收的材料,由本公司采购部及供应方质量部负责人确认、批准,通知采购作退货处理。不合格品控制制度电子版(三)对已发生的不合格品

13、、缺陷产品进行控制,防止非预期使用或出公司。1范围本程序规定了不合格品、缺陷产品的判断、标识、记录、评审和处置等要求,适应于采购、生产过程及交付后发现不合格品的控制。_名词解释2.1不合格品。不满足要求的产品。可能发生在采购产品、过程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中。2.2缺陷品。未满足预期或规定用途要求的产品。2.3返工。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使其满足规定的要求。2.4返修。对不合格品采取的措施,通过修理或再加工等措施,虽然不符合原规定要求,但能使其满足预期使用要求。2.5回用品。对虽不符合原则规定要求,但能满足使用要求,经返修后利用或直接利用的不合格品。3职责3.1质检部门负责不合格品归口管理,公司和车

14、间两级专检人员(班长)负责不合格品的判断、标识、记录、报告,并参与评审。3.2不合格品发生部门或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初步评审,按最终评审结果处置,制订并实施相应纠正预防措施。3.3技术部门负责缺陷品、回用品(包括返修品,下同)的最终评审,必要时报工程师审批。3.4质检部门负责抽查和收集不合格品信息,监督纠正实施情况和效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和处理。4程序4.1判断与标识在产品形成过程中,操作者、专检人员、技术人员发现不符合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图纸、工艺文件等)或虽然符合产品标准但无法使用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由专检人员(操作者、技术人员发现_专检人员)确认,按以下规定

15、清点数量并加以标识:a)不合格品(含缺陷品)属本单位责任的,由本单位负责,及时清理滞留在本单位的及已流入下道工序单位的不合格品数量;对于提供给顾客的不合格品,需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报质检部门。b)属上道工序单位责任的:1)由发现工序单位清理本单位所存的不合格品数量;2)由上道工序单位清理其所存(含已入库存栈)不合格品数量。c)查清不合格品数量后,由专检人员(班长)按检验标识程序规定进行标识,并在指定区域隔离存放。4.2记录4.2.1专检人员(班长)对确认的不合格品应做好检验记录。4.2.2对加工、传递过程及成品试验发生、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在_小时内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4.2.3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能够返修利用的,应及时通知操作者返工,对能返工合格的可予以记录,按月汇报质检部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技术部门解决。4.2.4对无专职检验人员的单位发现不合格品时,通知质检部门确认并开具不合格单。4.3评审及不合格单的发放4.3.1由所在的单位主管、班组长、检验人员进行初步评审,确定质量问题的性质,并做出处理(返工、回用、返修、废品)判定:a)返工品、返修品和回用品。属发现单位责任的,开两份不合格单,发现单位一份,质检组一份;属上道工序责任的,开三份不合格单,发现单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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