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495052297 上传时间:2023-06-04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23.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抵押借款合同(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个人抵押借款合同3篇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1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 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 日内支 付。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_。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 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 5 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 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 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 15 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 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

2、双方不再进行评 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 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 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 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 20%的违约金。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借款人:年月日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2借款单位:地址:贷款银行: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借款单位(简称甲方):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 甲方为需要,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

3、部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 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保证用于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年_月_日_万元年_月_日_万元年_月_日_万元。借款期限为年个月,即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万元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本金: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 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 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 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 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 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 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 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 管理活动,检查贷款情况。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

5、法人继续履 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 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 文本。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十三、补充条款:借款单位:(印鉴)法人代表:(签字)贷款银行:(印鉴)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担保单位:(印鉴)法人代表:(签字)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3抵押权人: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抵押人: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抵押物业地址:邮码:电话: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

6、第一条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 (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 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 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 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 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 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 作为

7、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 应予遵照履行。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 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 “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第三条贷款金额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 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

8、帐户。第四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 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 押人当即履行。第五条利息一、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 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 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 365 天计日。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 率。第六条还

9、款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 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 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 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银行。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 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

10、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 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 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 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 5%幅度计收。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 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 50%的罚息。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 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 计算。第八条提前还款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 还款

11、手续:1. 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 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2. 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 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3. 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 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 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 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1.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2.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 责

12、任,因:A. 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B. 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3.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 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 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4.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 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 天内完满解除。5.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 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6. 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 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7. 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

13、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 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8.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 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9. 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10. 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 /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 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 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 力及权

14、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 人概不负责。第九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 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 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币元整。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 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 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 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

15、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 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 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 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五、本合约须由公证机关公证。第十一条房产抵押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1. 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市公证 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 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 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 合同”内的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