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科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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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规科工作计划法规科工作计划1 一、普法宣传 起草20xx年度建设系统普法方案,做好住建系统的普法宣传工作,1月中旬完成;重点抓好20xx年生效、实施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 二、制度完善 (一)起草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则、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等制度,1月中旬完成。 (二)起草各单位(科室)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登记(备案)、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执法责任制文件,起草建设系统执法单位(科室)执法情况的量化标准文件,2月下旬完成。 (三)起草建设系统各种资质申报初审、年审、升级等方面的责任制

2、度文件,2月下旬完成。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 清理20xx年度及以前的规范性文件,作出废止、修改、保留的建议,1月中旬完成;审核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做好文件的备案工作。 四、执法情况量化 根据局的安排,牵头对各执法单位(科室)的年度执法情况根据量化标准文件作出量化,统计案件完成数等各项指标,制成 表格,经核对无误后在局网站公布。本工作在12月下旬完成。 五、日常工作 (一)执法督导 监督检查各执法单位行政裁决的合法性,重点对涉及执法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进行监督;不定期监督检查各执法单位案卷,重点排查有无错案;对各执法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各执法单

3、位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检查;依法受理对各执法单位的投诉。 (二)执法服务 定期开展新法律、法规、规章的知识培训;对各执法单位日常执法活动中的法律适用难题给予指导;及时协助各执法单位处理疑难、复杂行政案件。 (三)其它工作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新办、换发及年审工作。 六、其它 完成泰安市住建委、市政府法制局等上级部门和局里安排的其它工作。 法规科工作计划2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法治交通”新常态,逐步推进科室业务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职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创新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加大依法治访工作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力量和保障作用,以“法治交通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顺应时代,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开创我市依法治交新局面。 二、具体工作 (一)法制工作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要继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进程,逐步实现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执法工作

5、服装、基层执法场所形象等统一建设工作;二要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把执法证件发放和年审关,对退休、调离执法部门和长期脱岗执法人员进行证件清理,对新调入执法队伍的人员,在发证前要进行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发放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三要做好综合执法改革的准备工作,对全系统执法队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包括执法人员的数量、年龄、受教育情况、培训考核情况、从事执法工作时间等。 2、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要按照省市法制工作要求,结合行业纠风工作,积极开展20xx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全面系统的考核各执法单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通报不规范执法案例,端正执法人员执法理

6、念,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二要完善抽考、案卷评查等工作,经常组织运政、路政部门进行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规范路上执法行为,消除乱罚款行为。三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重点落实新法规宣传贯彻、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内容,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督促落实责任制内容,严格进行年度考核奖惩,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交通运输部年度执法评议考核。 3、稳步推进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 一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申请、审查、告知意见、听证及评估评价等制度,逐步完善监督机制,确保下放权力落地;二要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

7、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避免出现不利经济发展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现象。 4、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 一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氛围;二要积极开展以宪法为龙头,通用法律和行业专业法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法的培训,结合各类专项治理活动,针对行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应用型的专题研究,通过显性的法制培训和隐形的法治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牢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学法从被动向主动、从短期向长期、从动态化到常态化的质的转变;三要按照市里要求,认真

8、落实“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查漏补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确保“六五”普法得到全面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好“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稳步推进普法工作有序进行。 5、认真查处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一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各单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公路“三乱”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要强化宣传监督,对治理公路三乱行动中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气,同时,坚持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发生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和责

9、任人要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着力抓好风险评估,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实现风险评估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二要做好重大决策实施前的摸底排查工作,尤其是对关键环节、矛盾易发区等重要领域进行排查,充分考虑决策实施可能引发的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三要加大公共安全监管力度,定期进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作为排查重点,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及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四要坚持依法维权,依法化解纠纷,运用法治手段妥善化解矛盾,促进交通行业和谐稳定。 2、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落实综治责任制 一要切实加强综治组织领导

10、。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结合单位实际,找准切入点制定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二要推进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根据“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把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具体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形成条块结合,专兼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信访工作 1、依法治访,增强群众意识 一要做好事前预防,加大法律宣传,使群众在遇到难题时懂得如何诉诸法律来维权;二要做好事中引导,对于涉法涉诉案件,应根据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到有关机关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及通过诉讼途径

11、解决问题;三要做好事后总结,善于归纳依法治访的经验,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老百姓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得以解决。 2、严循信访程序,理清属事责任 一要严格遵循信访三级处理程序,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二级复查工作,对直接来局提出诉求的信访人进行详细登记;二要理清属事责任,根据信访人提出的诉求联系相关的属事单位进行解答和处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出现越级访、非正常访。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推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

1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二、监管执法的主要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3、(一)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安全条件论证审批、安全条件分析备案、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

14、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采取的应急安全管理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依法应当监察执法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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