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94979324 上传时间:2023-03-04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3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六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六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六篇)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六篇)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六篇)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六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六篇)(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热情,进一步加强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特制定此有奖_制度。二、凡对流动人口中的计划生育问题,所有公民都可依据事实进行_。三、_人可采取向计划生育部门直接反映、打_电话、写信等形式进行_。四、镇人民政府、镇计生办、村为接受_单位。五、接受_单位接到群众_后,要严肃对待、详细询问、认真登记,并作好保密工作,更不能将_人情况向被_人泄漏。六、接受_单位对群众所_的问题要深入实际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_人。七、接受_单位对经调查确属事实的,发给_人一次性奖金。奖励标准:_一例计划外怀孕奖_元

2、;_一例计划外出生奖_元;_一例溺婴、弃婴、送养女婴奖_元。八、对同一问题,多人_,经查属实的,只奖励第一个进行_的人。九、同一人_不同问题,经查属实的,按_问题的多少和种类,对_人进行奖励。张家畔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靖边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为主线,结合我镇实际,积极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格局,建立健全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信息收集、研讨和通报工作机制;定期报告和及时掌握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动态,提出对策

3、和建议;_协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工作事项;交流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督促检查各街道办及所辖村(居)委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措施;推进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议题根据工作情况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召集人由政府分管计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计生办、综治办、劳动保障所、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卫生院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三、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计生办主任兼任,具体承担联席会

4、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是:(一)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二)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出现中的问题和情况,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供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决策参考;(三)_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例会,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及服务工作情况。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一)镇计生办。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育龄流动人口免费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依法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依法为育龄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的宣传、教育、咨询等服务;指导、督促全镇各村

5、(居)、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查验制度,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报务工作;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齐抓共管,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综合协调、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及时采集、更新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及时总结全镇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各个时期、阶段工作总体情况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信息、动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二)综治办。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协助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6、,认真_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等,并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相关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三)劳动保障所:负责为流动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依法处理用人单位与流动就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以及民工工资问题;依法开展劳动保障行政监察,查处侵害流动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违法行为;负责流动人才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等相关服务(四)派出所。负责流动人口治安管理,适时_对治安情况复杂的流动人口集中部位进行检查;加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在办理暂住证时,要核查流动人口户籍地核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查验情况及时反馈给镇计生办,及时查处违反流动人口管理的行为。(五)司法

7、所。将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纳入年度普法规划,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负责对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将流动人口矛盾纠纷调解列入工作范围,积极、主动介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六)工商所。认真履行部门管理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职责,在为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时,按照计生部门要求,认真查验由户籍地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及时与计生办通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通过年检,待企业通过整改,经计生办审验批准后方可通过年检,真正将“凭一证办多证”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七)卫生院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流动人口的

8、健康检查、卫生防疫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节育技术服务,按月向乡计生办上报流动人口生育情况。张家畔镇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军副组长:杨华成员:邓凤亮马久福白彦清田亮_光_王丽李宗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一、按照_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加强对辖区暂住人口登记和暂住证的发放、查验、收缴工作。二、对已暂住一个月以上且年满_周岁的暂住人口,要及时办理暂住户口的登记,发放暂住证。三、对暂住人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人来登记。城南街道横桥村_年_月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二)一、村民或单位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时,必须查看其婚育证明及时向村报告,对无证者一律不得向其出租房屋。二、流动人口在租房居住期

9、间怀孕、生育者,必须向房主和村或镇人民政府、镇计生办报告登记,出示婚育证、生育证,否则视为计划外。三、房屋出租者要积极配合村开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有义务协助村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及节育措施落实、“三查”服务等。四、房主向未持有婚育证明的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者,依据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由镇计生办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制度一、育龄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前,持合法的婚姻、_件及村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介绍信、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镇计生办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镇计生办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不得无

10、故拖延时间。对于未按规定落实避孕措施的或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未处理完毕的,暂不予办理和出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并告之当事人不予出具的理由和处理办法。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办理,任何人不得再搭车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使用期限为_年,期满需重新办理新证。放心对象(即结扎对象)使用期限为长期。五、婚育证明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_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每项内容都要如实填写。六、持证人婚育、节育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_个月内回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如有遗失,应当及时向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报失,并回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七、伪造、出

11、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依据_批准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由镇计生办给予警告,并处_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_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拒绝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_明的,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镇计生办责令改正,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制度一、镇计生办、村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要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二、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要与户籍地镇人民政府、镇计生办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接受户籍地镇计生办的计划生育管理。三、镇计生办为流出的育龄妇女

12、办理一个婚育证明,建立一份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四、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必须落实一种避孕节育措施。五、已婚育龄妇女离开户籍地十五日内要向户籍地镇计生办告知其现居住地址和联系方法,随时向户籍地汇报计划生育有关变化情况。六、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向户籍地村镇计生办定期寄回“三查”证明,或返乡参加“三查”。七、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生育,凭其户籍地的生育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八、镇人民政府、镇计生办落实对流出人口中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的有关奖励和保障措施。流动人口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信息通报制度一、流动人口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对流动人口共同管理。二、现居住地向户籍地互通流动人

13、口中未持婚育证明人员情况,或节育措施与证明所载内容不相符,孕情、节育情况落实情况,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三、收到信息通报单的一方必须及时回复,如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未及时回复的,发出通报单的一方所在乡(镇)、街要及时向市、县计生局反映,由其督促回复。流动人口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三)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3、流

14、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流动人口登记制度1、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2、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3、现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

15、、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4、将流动人口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5、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搞好咨询。6、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程序1、成年人口流入现居住地。2、到乡镇、社区计生办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查验合格后在证明上盖验讫章并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4、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办暂住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明时,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存档。5、乡镇、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